本文陳述所有內容皆有可靠信息來源贅述在文章結尾。
當時作為“香港國際暴力襲擊事件”的背后始作俑者之一的黃之鋒,如今還在獄中服刑,當時他經過多輪輾轉都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不過對于他來說,即將在獄中又迎來下一場噩耗,那就是自己的刑期將會續加56個月,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想必大家對黃之鋒并不陌生,他就是亂港組織的成員之一,19年反對引渡法案和香港國際暴力襲擊這兩件事都是,黃之鋒在背后指使的。
當時黃之鋒通過境外反華勢力的支持,獲得一大筆的資金,并且他還在美國專門設置一個賬務,方便自己的資金鏈不會斷裂。
黃之鋒等港亂份子在得到資金支持以后,開始大量召集反動人員,其中不免有利益的誘惑,就這樣他們直接破壞了香港的社會治安,同時香港的本地居民也一度陷入到混亂之中。
當時黃之鋒非常了解年輕人的想法,在他看來,金錢是很多年輕人無法抗拒的,并且他們正是血氣方剛的時候,肯定喜歡意氣用事。
所以黃之鋒在組織內大量煽動暴力行動,他的這一舉動,也導致后來的香港居民連家門都不敢出,甚至一些警察也因此受到很大的傷害。
當時黃之鋒在港亂組織中,還是一個領袖,之所以他在組織中能成為領袖,這也離不開他自己之前所做的一些事非常吸引境外反華勢力對他的看法。
從2011年開始的時候,黃之鋒就開始參加暴亂游行的行動,當時他蠱惑其他人進行非法集結等活動就已經給國家主權和安全帶來極大的影響。
后來境外反華勢力看到黃之鋒“特殊”的能力,就開始對他進行一定的支持,并且還將他視為境內反華的“表面性領袖”。就這樣,黃之鋒開始在香港進行反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隨著事件越鬧越大,香港警察開始進行鎮壓行動,并抓捕一些犯罪違法人員,當暴亂被平息下來以后,警方立即對亂港分子進行抓捕,在2019年6月21日,黃之鋒就因煽動他人圍堵警察等罪名被捕,不過當時他有保釋候查的時間,在保釋期間,黃之鋒繼續進行組織所舉行的亂港行動。
他這樣的行為,香港警方肯定不會放任不管的,于是在同年8月30,黃之鋒在前往海怡半島港鐵站途中被警員以3項罪名拘捕,分別是涉嫌“蠱惑他人參加未經批準的集結”“組織未經批準的集結”和“明知而參加未經批準的集結”罪名拘捕。
黃之鋒在第二次被捕的時候,仍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他為了自己所謂的利益和幻想,繼續進行自己的違法行動,恰好在她第二次被捕的時候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所以他當時獲準以1萬元港幣保釋外出。
當時的保釋條件是,在特定的時間內能出境參加活動外,剩下的時間段不能離開香港,必須遵守宵的禁令,另外每隔兩星期必須到所屬的警署進行報道,在警署報道期間不得進入到警署總部一帶,并且此案件在11月8日再次提審。
這樣看來香港當地的法院對黃之鋒的判決還不是特別嚴重的,可能是想讓他停止自己現在所作出的行動,能夠回心轉意。
黃之鋒接下來的行動簡直就是囂張跋扈,他在第二次保釋期間,于9月3日抵達臺灣,并要求與臺灣當局的民進黨以及“臺獨”政黨和一些“力量人士”進行見面,要求蔡英文當局給他提供更多的支持。
黃之鋒去臺灣這一行動,可以說就是將自己的后半輩子都壓在了獄中,要知道臺灣一直是我國領土中的一部分,并且也是我國劃分的一條紅線,如果誰敢隨意越過這條紅線,那都將為自己的行為所買單。
而對當時的黃之鋒來說,這條紅線對他來說就像沒有似的,他不僅主動拉動臺灣當局給他提供所謂的支持,并且還想借此機會在香港以及大陸大鬧一番。
黃之鋒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反國家安全罪”和“國家分裂罪”,隨便拉出來一個罪都夠黃子峰在獄中呆上很長一段時間。
可能黃之鋒等其它組織成員當時也認識到自己的罪名實在是太大了,所以他們都想紛紛跑到其它國家尋求庇護。
但是仍有一些頑固的亂港分子認為自己還有回旋的余力,所以紛紛留在香港想要繼續自己所謂的“獨立行動”,不過這些都是他們心中的幻想罷了。
而黃之鋒恰恰就是頑固分子中的一員,據港媒當時報道稱,于2019年9月8日,黃之鋒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捕,當時被捕原因是違反保釋條件。
后來黃之鋒就在獄中開始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所買單,當時被判處13.5個月的刑期,不過他應該是會連續坐牢的,因為所犯下的罪行實在是太多的,很可能他的后半輩子都將在獄中度過,至于當時逃到國外想要尋求庇護的港亂分子,也都沒有什么好下場。
因為當時香港暴亂行動已經被平息下來了,港亂分子想要繼續自己的行動,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一些西方國家看到這些棋子對自己沒有用,自然也不會留下來,并且連自己國家都能被判的人,說不定到哪天也敢反咬一口自己,雖然這些西方國家有點壞,但是他們并不是傻。
后來“區諾軒”“趙家賢”“吳政亨”等港亂分子也相繼被捕,可以說這些港亂分子都沒有一個好的結局。
在昨天也就是6月6日,黃之鋒在獄中再次被捕,這次他的最新罪行是,危害國家安全和洗黑錢的罪名,判決結果是在原有的刑期上繼續增加56個月。
想必在后面,黃之鋒的罪行被調查出來的只會越來越多,他的刑期也會跟著自己的罪行不斷增加!
不過這些都是港亂份子應該付出的代價,他們應該想想當時他們在香港組織暴亂的時候,香港群眾的生活已經被嚴重影響到了,就連基本的社會秩序都沒辦法穩定下來,有一些群眾外出去買菜都會遭到港亂份子的圍堵。
甚至當時為了鎮壓平息暴亂的警察很多也因此受了嚴重的傷,因為他們的罪行,讓香港付出了很大的人力和物力。
所以黃之鋒的結局也是意料之中的一件事,同時也給那些想要進行國家分裂的人一個嚴重警告,那些故意破壞國家安全,搞亂國家治安和社會穩定的違法份子都不會有好結果的,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職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