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網7月3日消息,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圖為齊同生資料圖,他曾執掌寧夏要職
73歲高齡的齊同生,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長期在寧夏工作。
齊同生16歲就到寧夏平羅縣崇崗公社下鄉務農,而后在炭井礦務局大武口總機修廠當工人,1973年被推薦進入甘肅工業大學五系化工機械專業學習,1977年畢業后入職寧夏自治區化工設計院當技術員,后任職自治區工業設計院生產科副科長、工業設計院副院長、院長。
經歷了17年的設計院生活,1994年,齊同生的工作有了第一次重大轉折,他獲任寧夏河東機場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開始步入政壇,一年后調任寧夏自治區計劃委員會重點項目辦主任、基建處處長,此后在自治區計委(發改委)工作了10年,2002年6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2003年7月—2005年1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這是“西部大開發”的十年,也是寧夏經濟大發展的十年,大量基建工程、大項目上馬,作為自治區發改委領導的齊同生可謂位高權重,掌握著眾多項目的審批大權。
2005年1月,齊同生獲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躋身副省級;2007年6月,他的仕途更進一步,出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擔任了8年的自治區副主席后,2013年1月,齊同生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躋身正部級,一屆期滿后,2018年1月卸任。
2018年3月,齊同生進京出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2023年3月退休。
圖為齊同生資料圖,其于2023年3月退休
2024年10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3月14日消息,齊同生被開除黨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齊同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規收受禮金;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采礦權證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齊同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齊同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3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齊同生作出逮捕決定。
今日,高檢網消息,齊同生涉嫌受賄一案被提起公訴。據通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齊同生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齊同生利用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指控,齊同生涉嫌受賄始于寧夏自治區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崗位上,終于全國政協任上,被控貪腐行為長達20年之久。
齊同生“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面臨著開庭受審,余生或將與鐵窗為伴。
圖為齊同生簡歷照片
齊同生是2024年中紀委打掉的9個正部級中管干部之一。9人中,有8人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除了齊同生,還有6人被提起公訴。
海南省委原書記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農業農村部原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涉嫌受賄一案,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湖南省原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李微微涉嫌受賄一案、司法部原黨組書記、部長唐一軍涉嫌受賄一案,臺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涉嫌受賄一案均已提起公訴。
西藏自治區原黨委書記吳英杰受賄案今年3月2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他被控受賄3.43億余元,吳英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目前,該案尚未宣判。
去年落馬的最后一名正部級“大老虎”吳存榮案尚未進入司法程序。吳存榮去年12月16日在山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的任上被查,年底被免職。今年6月5日中紀委官宣,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貪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等。通報稱,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南都記者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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