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余暉 劉一凡(實習生)
據最高檢7月3日消息,日前,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任曉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任曉華利用擔任陽泉市政府副秘書長、陽泉市城區區委副書記、平定縣縣長、陽泉市財政局局長及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任曉華出生于1971年8月,漢族,中央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
他曾任山西省平定縣委副書記、縣長,陽泉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等職,于2021年9月任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
2024年11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任曉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任曉華被查前,曾因接受高檔宴請被公開通報。
2022年8月,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多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吃喝被查處問題。
其中提到,陽泉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任曉華等5名黨員領導干部,本應廉潔自律、尚儉戒奢,但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高檔宴請。鑒于5人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事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處分情節,決定對李偉、任曉峰、劉英魁、丁國棟、任曉華等5人予以誡勉。
今年4月,任曉華被雙開。
通報提到,經查,任曉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金,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參與帶彩娛樂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任曉華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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