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我不會給你一分錢!這些年你在哪里?現在只想要錢?"我站在法庭上,怒視著那個自稱是我母親的陌生女人。
她眼角的淚水讓我心煩意亂,但想起那些被遺棄的年華,我的心又冷了下來。法官敲下法槌,宣布判決結果時,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五十萬,一個數字,一段親情,一場我注定輸掉的戰爭。窗外陽光正好,卻照不進我陰暗的內心。
01:
那是我五歲的一個雨夜,媽媽說要出去買糖,然后再也沒有回來。爸爸的眼睛紅了好幾天,后來他告訴我:"媽媽去很遠的地方了,不會回來了。"我不明白為什么買糖需要這么久,也不明白為什么媽媽不要我了。后來我才知道,她跟著一個有錢的生意人走了,連一張照片都沒有留給我。
爸爸是個木匠,手藝不錯,但掙不了多少錢。他含辛茹苦地把我拉扯大,從不對我提起媽媽。
每當我問起,他就會沉默地摸摸我的頭,然后轉身去工作。我能感覺到他心里的傷痛,也就漸漸學會了不再問。
十二歲那年,我偶然在爸爸的枕頭下發現了一張泛黃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笑得很美,背面寫著"永遠的掛念"。我知道那是媽媽,但我已經記不清她的樣子了。
"林陽,你要好好學習,將來考個好大學,出人頭地。"這是爸爸對我說得最多的話。我知道他希望我過上比他好的生活,所以我拼命學習,發誓要讓爸爸過上好日子。高考那年,我考上了省城最好的大學,爸爸破天荒地喝了酒,醉醺醺地摟著我的肩膀說:"兒子,爸爸以你為榮。"
大學四年,我勤工儉學,沒讓爸爸出一分錢。畢業后,我留在省城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從基層做起,一步步晉升。三十歲那年,我已經是公司的技術總監,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車子。我把爸爸接到身邊,給他最好的生活,但他總是說:"我住老房子習慣了,你自己過好就行。"
命運總是喜歡開玩笑。就在我事業有成、準備和女友小雨結婚的時候,爸爸被診斷出肺癌晚期。我帶他全國各地求醫問藥,花光了所有積蓄,甚至借了不少債,但最終還是沒能留住他。爸爸走的那天,拉著我的手說:"林陽,爸爸對不起你,沒能看到你結婚生子..."
爸爸的葬禮很簡單,來的人不多。就在我心如死灰、沉浸在悲痛中時,一個陌生女人出現在墓前,放下一束白花后默默落淚。
我一眼就認出了她,那是照片上的女人,我的母親,林美玲。
"你有什么資格來?"我冷冷地問。
她看著我,眼神復雜:"我是你媽媽..."
"我沒有媽媽!"我幾乎是吼了出來,"二十五年,你知道爸爸是怎么把我拉扯大的嗎?你知道他為了給我治病連飯都舍不得吃嗎?現在他走了,你來做什么?看笑話嗎?"
她顫抖著嘴唇,想說什么,卻被我的怒火嚇退。最終,她只留下一張紙條就離開了。
我本想撕掉它,卻鬼使神差地打開看了一眼——上面是一個地址和電話號碼。
02:
葬禮后的第三天,小雨坐在我面前,眼神復雜:"林陽,我們談談吧。"
我知道要發生什么,治療爸爸的巨額醫藥費讓我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公司裁員我又剛好被裁,這段時間我情緒低落,對小雨也有些冷落。我沒想到的是,她竟然提出了分手。
"我愛你,但我不能和你一起承擔這些。"她的眼里有淚光,"我父母說,婚姻不是慈善,我...我需要考慮自己的將來。"
我沒有挽留,只是默默點了點頭。或許她是對的,我現在一無所有,甚至連自己的未來都看不清,又有什么資格拖累她?
小雨離開后,我獨自坐在爸爸生前最喜歡的藤椅上,感覺整個世界都坍塌了。就在這時,門鈴響起,我打開門,竟看到了那個在葬禮上出現的女人——我的母親。
"你來做什么?"我冷漠地問。
"我想和你談談。"她的聲音有些顫抖,"可以進來嗎?"
我沒有阻攔,只是默默讓開了門口。她走進來,看著這個簡陋的出租屋,眼里閃過一絲心疼。
"你過得不好。"她輕聲說。
"托你的福。"我諷刺地回答。
她沒有生氣,只是從包里拿出一個信封:"這里有二十萬,我知道你為了你爸爸的醫藥費欠了不少錢,這些可以幫你還清債務,重新開始。"
我看著信封,突然笑了:"二十五年不聞不問,現在用錢就想買回母子情?"
"不,我只是想幫你。"她的眼圈紅了,"我知道我不配當你的媽媽,但我想彌補..."
"彌補?"我冷笑,"你知道爸爸這些年是怎么過來的嗎?你知道我小時候生病,他怎么抱著我走十幾里山路去鎮上看病嗎?你知道他為了我能上學,放棄了多少東西嗎?這些,用錢能彌補嗎?"
她沉默了,眼淚無聲地流下。
"拿走你的錢,我不需要。"我打開門,示意她離開。
她放下信封,轉身離去,背影有些落寞。我關上門,看著桌上的信封,一股無名火起,抓起信封就要撕碎,卻發現里面還夾著一張照片——那是一家三口的合影,我還是嬰兒,被父母抱在懷里,一家人笑得那么幸福。照片背面寫著:"忘不了的過去,永遠的遺憾。"
我坐在地上,第一次為這個從未謀面的母親流下了眼淚。
幾天后,我收到一份法院傳票,上面赫然寫著:原告林美玲,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林陽支付贍養費五十萬元。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個幾天前還要給我錢的女人,現在居然起訴我要贍養費?
03:
法庭上,我第一次正式面對這個素未謀面的母親。她穿著樸素的衣服,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了許多,臉上的皺紋和斑點顯示她的生活并不富裕。
她的律師是個年輕人,西裝革履,精明干練。
"尊敬的法官,我的委托人林美玲女士今年已經六十五歲,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和糖尿病,需要長期治療和照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被告林陽作為林美玲的親生兒子,有能力但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我們要求其支付五十萬元的贍養費用。"
我冷笑著站起來:"我承認我是她的親生兒子,但她做過什么?二十五年前她拋棄了我和我父親,從此杳無音信。現在她年老體弱需要錢了,就想起她還有個兒子?"
法官平靜地看著我:"被告,請注意庭審紀律。您可以等原告陳述完畢再發言。"
林美玲的律師繼續說道:"我們有證據證明,被告林陽目前在知名科技公司任職,年薪超過三十萬,完全有能力履行贍養義務。而我的委托人則生活困難,無固定收入,現有疾病需要大量醫療費用。"
輪到我發言時,我拿出了準備好的資料:"法官大人,我要澄清一點,我已經失業三個月了,為了治療我父親的病,我欠下了大量債務。這位'母親'在我五歲時就離家出走,這二十五年來從未盡過一天母親的責任。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也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她連最基本的撫養義務都沒有履行,憑什么要求我贍養她?"
法庭上一片寂靜,連法官也沉默了片刻。
然后,出乎我意料的是,林美玲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想自己說幾句。"
得到允許后,她看向我,眼中滿是復雜的情感:"林陽,我知道你恨我,你有理由恨我。但我離開不是因為不愛你,而是因為......"
"而是因為我發現你父親出軌了。"她的話如同一顆炸彈,在法庭上炸開。
我愣住了,這是我從未聽說過的版本。"你在撒謊!"我幾乎是本能地反駁。
"我沒有撒謊。"她的聲音變得堅定,"那時你父親的木工坊來了個年輕女學徒,他們整天待在一起。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他們在工坊里......"她停頓了一下,眼中泛起淚光,"我受不了這種背叛,所以我選擇了離開。"
"那為什么不帶上我?"我質問道,聲音有些顫抖。
她的眼淚終于落下:"因為我沒有能力撫養你。我離開后,去了南方打工,生活非常艱難。我想過回來看你,但我害怕見到他,也怕你已經恨我。后來我生了一場大病,欠下一屁股債,更沒臉回來見你。"
我感到一陣眩暈,這些信息太過震撼。我一直以為爸爸是個完美的父親,從未想過他也有不為人知的一面。
"但這不能成為你拋棄孩子的理由!"我依然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