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北洋軍閥,教科書里最常見的標簽是“割據”“混戰”“賣國”。
仿佛那十六年(1912—1928)只是一部你方唱罷我登場的鬧劇,一群穿灰布軍裝的混子把山河拆成碎片,再把主權賤價典當給列強。
可若只以成敗論英雄,我們未免太吝嗇歷史應有的復雜性。
窮是真窮——各省兵餉發不出,督軍把軍械抵押給外國銀行;亂是真亂——一城之內可以掛三面旗,今天“護法”,明天“討賊”。
但在窮與亂的縫隙里,北洋軍人還是留下了不少硬邦邦的回響,成為那個時代揮之不去的骨氣和硬氣。
一、第一次成為戰勝國
1914年一戰爆發后,當時北洋政府由袁世凱把控,因戰局不明宣布中立。
1916年袁世凱去世后,北洋軍閥內部對一戰態度產生分歧,總統黎元洪一派主張繼續保持中立,總理段祺瑞一派主張加入協約國。
彼時歐洲戰場,英法等國因青壯男子傷亡巨大,缺乏勞工,便將目光投向中國。
1915年3月起,協約國法國開始考慮招募中國勞工,認為中國勞工數量龐大、廉價且勤勞。
1917年,同盟國陣營顯露敗象。
一艘載有約300多名中國勞工的法國郵船被德國潛艇擊沉,段祺瑞借此向德國發難。
3月14日,北洋政府宣布與德國斷絕外交關系,但未立即參戰,隨后中國警察占據了德國在天津和漢口的租界,海軍拘留了約120多艘德國船只。
4月6日,美國加入協約國對德宣戰,勝利天平傾向協約國。
在美國和日本等國慫恿下,段祺瑞代表北洋政府宣布參戰并向同盟國正式宣戰。
8月14日,北洋政府公布宣戰書,協約國和美國保證贊助中國享有大國地位及優待。
正式宣戰后,北洋政府立即取消了德國、奧地利等同盟國在華領事裁判權,收回他們在天津、青島等地的租界,沒收其金融機構資產,并解除其非法武裝。
北洋政府單方面廢除不平等權力,開啟了近代我國廢除不平等條約先河。
此外,北洋政府積極支援協約國,運去大批糧食,派軍事調查團赴法,向歐洲和中東派遣約17萬多勞工。
一戰結束后,中國成為戰勝國,分享到了一定的戰果,更重要的是得到了英美等大國的認可。
二、艱難收復外蒙古
歷史上,外蒙古曾是我國的一部分。
19世紀,清朝在鴉片戰爭、清法戰爭等中屢戰屢敗,對邊疆控制力減弱,在外蒙古僅駐扎了幾百名官兵。
20世紀初,在俄國支持下,外蒙古的蒙古貴族蠢蠢欲動,企圖獨立。
1912年清朝滅亡后,外蒙古在俄國慫恿下宣布獨立,但北洋軍閥政府不承認,嚴詞回復道:
外蒙同為中華民族,數百年來儼如一家,現在時局阽危,邊事日棘,萬無可分之理。
然而,北洋政府及軍閥內部派系矛盾激烈,甚至混戰,且國力貧弱,雖不承認外蒙古獨立,卻無力出兵平定,只能艱難談判。
1915年6月7日,中、俄、外蒙古簽訂《中俄蒙協約》,規定外蒙古取消獨立,中俄承認其自治且為中國領土一部分。
1914年一戰已經爆發,俄國深陷歐洲戰場而且一敗再敗。
到了1917年,俄國內部先后爆發了二月革命、十月革命,陷入了內戰,新生的蘇俄政權與白俄勢力開始了反復較量。
在那一時期,俄國根本無力控制外蒙古,而小日本卻對外蒙古動起了小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