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1日,天山腳下,新疆博爾塔拉戈壁灘上,烈日高懸,熾熱的陽光無情地炙烤著大地,滾燙的沙石仿佛要將一切都吞噬。
博樂市看守所的一眾法警、法官神情肅穆,押著一名犯人來到了一處刑場。
這名犯人便是28歲的張得月,一個犯下綁架殺人案的死囚,即將在這里被執行槍決。
法警們動作熟練地為法院法官讓出空間,法官一臉凝重地對張得月進行驗明正身,確認無誤后,開始確定行刑的地點。
一切準備就緒,法警緩緩舉起手中的槍,手指扣在扳機上,只等一聲令下,便要結束這個罪惡的生命。
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原本低垂著頭的張得月突然變得焦躁不安起來,他的身體開始劇烈顫抖,嘴里大聲喊道:“槍下留人!我要戴罪立功,我要贖罪,我要檢舉揭發啊!”
1.
在場的人都愣住了,按照當時頒布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張得月說的是真的,那死刑的命令就有可能會被裁定撤銷,并且相應的減輕處罰。
但這也可能是出于對死亡的恐懼,導致他胡言亂語。他說的會是真的嗎?
所有人心里都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時間回到2007年3月6日,那是一個看似平常的日子。
博樂市的一位村民史維春正像往常一樣在家里忙碌著,突然電話鈴聲急促地響了起來。
史維春放下手中的活,快步走到電話旁,接起了電話。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低沉而又帶著威脅意味的聲音:“你的侄子史新進在我手里,想讓他活命,就痛快拿出贖金15萬元。”
史維春一聽,頓時火冒三丈,破口大罵道:“黑幫電影看多了吧,還學會綁架勒索了!”說完,他直接掛斷了電話,心里覺得對方荒誕至極。
自己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農民,既不富裕,也沒有多少存款,這哪門子綁匪會給自己打勒索電話,肯定是有人在和自己開玩笑。
可是一天過去了,史新進卻一夜未歸。
史維春開始有些慌了,他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難道侄子真的出事了?
思來想去,他最終決定向警方報案。
博樂市警方接到報案后,也覺得這件事十分奇怪。
但職責所在,他們還是迅速受理了案件,并展開了調查。
僅僅過了一天,就有目擊者提供了重要證詞。
目擊者稱,那天晚上看到史新進和一個叫張得月的在一起。
警方一聽,立刻意識到這個張得月很可能是關鍵人物,于是馬上行動,找到了張得月的住處。
當警察推開那扇破舊的門時,只見張得月正坐在床上,看到警察進來,他兩腿一軟,直接癱坐在了床上。
這人各種表現都十分可疑,警方沒有絲毫猶豫,就把他帶到了刑警隊。
2.
說起這個張得月,警方并不陌生。
他早前曾因為涉嫌詐騙被警方處理過,審訊起來非常有難度。
這一次也不例外,在審訊室里,不管警察怎么問,他就是三個小時一聲不吭,仿佛一個啞巴。
按照規定,如果沒有證據支撐的話,傳喚嫌疑人的時間最多是24小時,到時候就不得不釋放張得月。
可史新進現在身在何處,警方很難從他的嘴里得到任何線索。
既然張得月不肯開口,警方只能自己去尋找證據。
一批技術人員迅速趕到了目擊者所指的地方。
那天晚上,有人看見張得月和史新進進了一家民宅,而那個民宅正是張得月臨時租住的房子。
那是一個非常普通的民房,坐落在一條狹窄的小巷子里,周圍的環境雜亂無章。
痕跡專家走進屋子,看著眼前雜亂的擺設,一時也不知道該如何開展工作。
這屋子看起來普普通通,表面根本沒有什么明顯的線索。
但專家們并沒有放棄,他們開始仔細地排查每一個角落。
經過反復的篩查,終于在屋子里的一個花盆的邊緣,發現了一處低角度噴濺上去的疑似血跡。
警方推測,形成如此低角度的一個噴濺狀的血跡,極有可能是因為有人在這里進行了切割的行為。
再結合史新進一夜未歸,警方怎么也找不到他的下落,很有可能他已經遇害,而這間民房就是破壞遺體的地方。
可是現場的血跡依靠技術手段只能初步判斷為人血,是不是史新進的還無法馬上認定。
可另一邊,對張得月的審訊時間即將結束,如果真的是一樁重大刑事案件,卻因為沒有證據導致嫌疑人跑路,這無疑會給之后的偵破工作帶來極大的麻煩。
所以偵查工作一刻也沒有停止,一直持續到深夜。
所有人都沒有放棄對線索證據的查找,他們逐步擴大范圍,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的細節。
終于,在院外墻角的一處灰堆之間有了重大發現。
在炭火的灰燼中,竟然翻出了被燒焦的人骨和牙齒殘骸。
再加上出租房內花盆上的血跡,足以認定這里發生了殘忍的兇案,居住在這里的張得月有著重大嫌疑。
3.
就在24小時的時間即將到達之際,警方憑借搜集到的證據正式對其進行拘留,開展深入調查。
后來DNA檢測結果證實,血跡和殘骸正屬于失蹤的史新進。
在鐵證面前,張得月只能認罪交代。
原來2007年元旦的時候,張得月偶然間發現史新進經常炫富,說什么自己的父親和叔叔年入幾百萬,不差錢。
張得月當時正嫌賺錢太慢,心里就打起了壞主意。
他決定鋌而走險,以和史新進合伙做化肥生意為名,和他交往,打算找準機會干他一票。
三個月后的2007年3月5日,張得月感覺時機成熟了,便將史新進騙到了出租的房子里進行綁架。
可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史新進家根本就沒錢,他就是一個平時愛慕虛榮,喜歡吹牛的年輕人。
張得月撥通勒索電話之后,還被史新進的叔叔一頓嘲諷輸出。
張得月氣得滿臉通紅,又打了第二通威脅電話:“你不給錢,我就要撕票了!”
可他叔叔卻滿不在乎地說了一句:“隨便你。”
張得月感覺自己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再加上為了這一票,他和史新進掏心掏肺交往鋪墊了三個月,結果卻是一場空。
他氣急敗壞,把所有的憤怒全都發泄在了史新進身上,最終將其殺害并分尸。
之后他還仔細地打掃了現場,自認為清理得很干凈,就算被警方找到,也不可能找到相關的罪證,還打算以沉默來對抗審訊。
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刑偵專家僅依靠一點血跡,就還原了整個案發現場。
張得月作案手段殘忍,情節十分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最終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博樂市看守所積壓了一年多之后,迎來了被執行槍決的這一天。
4.
可是就在法警舉槍準備扣動扳機的前一刻,張得月突然來了這么一出“戴罪立功”的戲碼。
他說在兩年之前,也就是2006年,一名叫楊艷的棉廠女工被人殺害,并被埋在了當地的一個棉花地。
他對這個命案的時間地點說得特別詳細,讓在場的辦案人員感到了不安。
他的話必須要進行驗證,最終經最高院同意后,決定暫時終止死刑執行,馬上帶張得月去命案現場進行指認。
很快一行人就來到了那片棉花地。
張得月說,受害人大概被埋在地下一米多。
挖掘工作就此展開。
此時正值炎熱夏季,午后的陽光炙烤著戈壁,地表的溫度接近50度。
民警們頂著烈日,揮汗如雨地進行挖掘工作,可進展卻十分緩慢。
為了保護現場,他們只能用鐵鍬、鎬頭這些工具。
可這里的地表沙石特別硬,挖掘難度很大,甚至鐵鍬都挖到卷刃了。
很多因素導致當時的工作效率很低,這也讓人不禁產生疑慮。
作為埋尸地點,既然如此難以挖掘,嫌疑人當年真的是將尸體埋在這種地方嗎?
那張得月會不會是用這個借口垂死掙扎呢?畢竟他這個人非常地狡猾,詭計多端。
在關押期間,他還曾妄圖殺害看守警員實施越獄,并且制造了一些越獄的工具,但就在他準備越獄的過程中,被當場識破。
所以他的話所有人都沒有把握。
挖掘工作一直持續到了晚上九點多,張得月聲稱的女尸仍然沒有蹤影。
多位警員不間歇地挖掘了一天,只挖掘了不到一人深。
因為地域的關系,即便是晚上九點過后,這里的太陽還沒有落山。
在場所有人都汗流浹背,對張得月的信任也陸續被掏空。
在現場的公檢法人員商議之后,決定如果再不能挖出尸體,死刑犯張得月將會重新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可是就在民警們又挖下幾鍬之后,突然出現了轉機。
出現了和死前地表成分不同的黑色泥土,伴隨而來的是一股濃濃的腐敗味道。
警方趕緊把鐵鍬、鎬頭全都撤走,換上小鏟子一點點撥開泥土。
隨著遺體慢慢呈現在眼前,刺鼻的腐敗氣味也愈發強烈。
最終這具已經骨化、難以辨認的遺骸得以重見天日。
和遺體一起被埋的還有一張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寫著楊艷,和張得月供詞吻合。
如果死者就是楊艷的話,那為什么兩年的時間沒有任何人尋找過她呢?楊艷到底是誰,經歷了什么?帶著疑問,警方趕往楊艷的老家新疆伊犁。
5.
很快,他們就找到了楊艷的親屬。
務農為生的楊艷,家庭條件很差,每年也只能有幾千元的收入。
雖家境貧寒,但楊艷卻是老家人公認的美女。
根據家屬的回憶,2006年9月,楊艷不辭而別,外出打工。
兩年來杳無音訊,家人也試著尋找,但始終找不到,也就放棄了,往好了想,她或許是在外面已經有所依靠,就不想回來而已。
母親整日茶飯不思,以淚洗面。
楊艷的失蹤時間,剛好與法醫尸檢的死亡時間大致吻合,但僅憑一張身份證不足以證明死者就是楊艷。
遺體樣本被從新疆博樂市送到4000公里外的北京,因為當時的條件很差,當地無法對白骨進行檢驗。
與此同時,另一組偵查員正準備對死刑犯張得月進行訊問。
既然要立功贖罪,就必須交代所有涉案內容。
張得月當然要把握住這個贖罪的機會,為了能讓自己活下去,他將案情一整個進行了交代。
張得月回憶,楊艷是2006年9月來到當地,與自己的朋友22歲的蒙古族青年阿杰戀愛。
同年10月末的一天,阿杰告訴張得月,兩人發生矛盾,自己失手殺掉了楊艷,尸體就埋在了沙石料廠,但是那個地方不靠譜,就過來找他幫忙,希望把楊艷的遺體轉移一下。
張得月沒有拒絕,就去幫忙把尸體挖出來,一起轉移到了棉花地,挖了一米多的深坑,重新埋上。
另一邊,北京的DNA檢測結果已經出來了,結果證實死者就是2006年失蹤的楊艷。
張得月的交代果然是真的,那按照他的說法,案件很快就能被偵破,因為犯罪嫌疑人被鎖定,就是那個蒙古族青年阿杰。
警方馬上出動警力對阿杰進行抓捕和調查,只要找到阿杰,事件真相也就水落石出。
可就在所有人都等待阿杰歸案的時候,負責抓捕的警員帶來一條讓所有人都難以置信的消息:阿杰已經死了兩年了。
2007年4月,阿杰因為酒后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導致發生事故,車輛失控后翻下路基,撞上大樹當場死亡。
可事發當天,張得月不可能知道阿杰的死訊,那現在張得月說是阿杰殺了楊艷,死無對證,最讓人頭疼的是這個舉動到底算不算立功呢,死刑還到底要不要執行呢?
這先要對案件的細節進行證實,如果阿杰被認定為是兇手,那每一個環節絲絲入扣,一切都成立的話,張得月才算是戴罪立功。
那先要調查的是阿杰的作案動機,事出必有因,他殺害戀人的原因是什么?
可目前涉案的三人當中,兩人已經死亡,兇手阿杰和楊艷的事情就無從驗證。
按照張得月的供詞,案發第一現場就是一間民房,可是已經過去了兩年時間,在那間廢棄的民房里,警方并沒有提取到任何線索。
埋尸的地方似乎也不太合理。
張得月說,阿杰先把楊艷的尸體埋在了沙石料廠,因為土質太硬,沒有挖得太深,以至于受害人的肢體沒有被完全掩埋。
之后阿杰徹底蒙圈,慌亂之中找來張得月,將死者的轉移到了棉花地重新挖坑掩埋。
但是當地的地質結構,棉花地和砂石料廠的地表堅硬程度是一樣的。
如果為了盡快完成掩埋的話,應該是就地深挖,就沒有理由找一個堅硬程度相同的地方,重新挖個新坑,然后過程中還要帶著遺體去轉移,這很麻煩。
6.
更讓人奇怪的是,如果真的是阿杰殺人,他為啥要找別人幫忙掩埋尸體,就不怕暴露嗎?
那對于張得月的這種信任感從何而來?就算是再好的朋友關系也不至于到這種程度吧。
總之,張得月的交代很多地方都不合理,矛盾重重。
于是警方對阿杰和楊艷的關系開始了走訪調查,或許通過群眾可以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果不其然,在調查中,警方之前所懷疑的不合理元素全都被印證。
當年和楊艷談戀愛的對象并不是阿杰,而是張得月的哥哥張德年。
這意外收獲讓警方確定張得月是在說謊,他刻意隱瞞了哥哥和楊艷的戀情,而把阿杰給拖下水了。
其實阿杰和楊艷只是普通朋友關系而已,張得月口中的戀愛根本就不存在,那么之后所謂的戀情中發生矛盾,殺害對方的劇情也是假的,兩人生活中也很少交集,死去的阿杰根本就沒有作案動機。
張得月編織這個謊言背后有什么隱情?
他的哥哥張德年會不會是真正的兇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