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其實在張梅之前,林彪曾有過一個“未婚妻”。
只是因為各種緣故,他們最終沒能結為真正的夫妻。
這個女子叫汪靜宜,是湖北黃岡回龍鎮人。
汪靜宜的父親汪友誠和林彪的父親林明卿是老相識,兩人平日里往來頻繁,私交甚好。
有一天汪友誠到林明卿家做客。
他瞧見林明卿家的二兒子林育容(也就是后來的林彪)和自己女兒年紀相仿,心里便動了心思,當場就提議:“老林啊,咱兩家關系這么好,不如結個親家,讓兩個孩子定個娃娃親,你看咋樣?”
林明卿之前也見過汪靜宜,覺得這孩子人品端正,模樣也周正,心里很是滿意,于是就滿口答應下來:“行啊,這主意不錯,就這么定了。”
1914年正月,林明卿在家精心置辦了兩桌訂婚酒席,邀請了親朋好友前來見證。
在眾人的祝福聲中,兩個孩子的婚事就這么定了下來。
可那時候的林彪才8歲,還是個啥都不懂的孩子,對于婚姻大事根本沒有概念。
后來他參加革命,一心撲在革命事業上,就把這件事忘得一干二凈,而且一連好幾年都沒回過家鄉。
1925年7月,18歲的林彪從武昌共進中學畢業。
一次他在堂弟林育黎家玩耍時,嬸娘賈氏拉著他關切地問道:“育容啊,你都18歲了吧,咋還不把家里給你定的那個姑娘娶進門呢?我聽人說那姑娘可是個大美人呢。”
其實當時林、汪兩家都商量好了,準備讓兩個孩子完婚。
可有人翻看“老黃歷”,說當年是所謂的“星災年”,不吉利。
再加上當時林明卿經營的布廠生意陷入困境,資金周轉困難,家里實在拿不出錢來操辦婚事,于是結婚的事就被暫時擱置了。
1925年10月,林彪憑借自己的努力考入黃埔軍校第四期學習,從此踏上了全新的人生道路。
在軍校里林彪接觸到了許多新思想,思想變得越來越進步。
他開始對之前父母包辦的婚姻產生了抵觸情緒,覺得這種婚姻方式既陳舊又荒唐,根本不符合自己的想法。
每當教官和同學們好奇地問他有沒有訂婚時,他總是沉默不語,不愿意提及這件事。
后來林彪跟隨北伐大軍進駐武漢。
一天他突然收到了父親林明卿的來信。
信中說父親已經病入膏肓,生命垂危,讓他趕緊回家見最后一面。
林彪是個出了名的孝子,一看到信,心里又急又慌,眼淚在眼眶里直打轉。
他來不及多想,立刻收拾行李,日夜兼程地往家里趕。
當他心急如焚地趕回家時,卻發現父親好好地坐在屋里,根本沒有什么病。
林彪這才明白自己被騙了,心里又氣又惱,忍不住責問父親:“爹,您怎么能騙我呢?我工作那么忙,您知道我這一路趕回來有多著急嗎?”
林明卿尷尬地笑了笑,解釋道:“兒啊,爹也是沒辦法。我和你汪叔都盼著你們倆能早點成婚,所以才想了這個法子把你騙回來。”
林彪聽了,眉頭緊皺,氣呼呼地說:“爹,現在都什么年代了,還搞包辦婚姻這一套。我對這門婚事根本沒興趣,您就別再逼我了。”
說完他連夜收拾東西,氣沖沖地趕回了部隊。
回到部隊后,林彪心里還是覺得對不起汪靜宜,覺得不能耽誤她的青春。
于是,他提筆給家里寫了一封信,在信中誠懇地說:“爹、娘,我知道你們是為我好,但我和汪姑娘根本沒有感情,這樣勉強在一起對誰都不好。希望你們能勸勸汪姑娘,讓她另尋一個好人家,別把青春都耗在我身上。”
林彪的父母收到信后,氣得直跺腳,卻又無可奈何。
汪靜宜得知這個消息后,傷心欲絕,躲在房間里哭了整整好幾天。
她咬著嘴唇,暗暗發誓:“我這輩子就認定林育容了,就算他不要我,我也不會再嫁給別人。”
1927年大革命失敗后,林彪毅然參加了南昌起義,從此轉戰南北,后來又上了井岡山。
由于革命形勢嚴峻,工作任務繁重,他一直抽不出時間回家鄉看望。
盡管林彪一去不返,但汪靜宜始終堅守著自己的承諾,默默地守在家中。親戚朋友們看她年紀輕輕就守著這個沒有結果的婚約,都紛紛勸她:“靜宜啊,林育容都不知道跑哪兒去了,說不定早就忘了你,你還是趁早找個人嫁了吧,別耽誤了自己。”
可汪靜宜總是堅定地搖搖頭說:“我不嫁,我就等他回來。我相信他不會忘了我的。”
時間一晃就到了1937年。
為了抗擊日本侵略者,國共雙方實行了第二次合作。
林彪給家里寄去了一封信,林明卿這才知道兒子在延安。
沒過多久林彪收到了父親的回信。
信中說:“兒啊,你在外面這么多年,也該成個家了。你汪叔家的靜宜一直等著你呢,你派個人回來把她接到延安去,你們趕緊把婚結了。”
然而此時的林彪已經有了自己喜歡的人,并且很快就要和她結婚了,這個人就是張梅。
不過林彪和張梅的婚姻并沒有維持太久。
后來林彪赴蘇養病,在異國他鄉,兩人因為生活習慣和性格差異等問題,感情逐漸出現了裂痕。
1942年林彪回國后,他和張梅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最終走到了盡頭。
回國后不久,他就和葉群結了婚。
全國解放以后,林彪已經成為了一名舉足輕重的大人物。
而癡情的汪靜宜不愿沾林彪的光,覺得自己和他已經沒有可能了,于是便默默地從林家搬回了娘家。
她獨守空房,靠做鞋來維持生活,日子過得十分寂寞、孤獨。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此時的林彪已經是位高權重、名震中外的大人物了,而且這么多年過去了,他應該早就把汪靜宜給忘了。
但其實并沒有,林彪心里一直都惦記著她。
1959年秋,林彪到武漢參加工作會議。
會議結束后,他望著窗外熟悉的景色,心中涌起一股思鄉之情,決定回家鄉去看一看。
回到老家后,林彪見到當地的公社書記,迫不及待地打聽起了汪靜宜的生活現狀:“書記啊,我想問問,汪靜宜現在過得咋樣啊?”
公社書記連忙回答:“林總,汪靜宜身體還算硬朗,就是生活過得比較清苦,一直靠做鞋賣錢維持生計。”
林彪聽了,心里一陣酸楚,沉默了片刻后,對秘書說:“你去拿3000元錢來。”
秘書很快把錢拿了過來,林彪把錢遞給公社書記說:“你把這3000元錢轉交給她,讓她改善改善生活。”
當時公社書記拿著錢來到汪靜宜家,把錢交到她手上說:“汪大娘,這是政府給您的生活補助費,您收好。”
汪靜宜接過錢,疑惑地問:“政府怎么會突然給我這么多錢?這不太對勁啊,這錢到底是誰給的?”
公社書記笑著說:“真的是政府給的,您就放心收下吧。”
可汪靜宜根本不相信,她皺著眉頭,認真地說:“這3000元錢,可是我好幾年賣鞋的收入,政府怎么可能無緣無故給我這樣一筆‘巨額’的生活補助費呢?你跟我說實話,這錢到底是誰給的?”
在汪靜宜的“再三逼問”下,公社書記無奈之下,只好將實情說了出來:“汪大娘,這錢是林總讓我交給您的。”
汪靜宜聽了,頓時愣住了,緊接著熱淚奪眶而出,一顆顆晶瑩的淚珠順著她臉頰滾落下來。
她嘴里不禁喃喃道:“真的是他,他還沒有忘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