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包含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王所長,這里只是我的小意思,麻煩你能通融一下,好好照顧一下我女兒”。
送禮的是一位衣著筆挺西裝的中年男人,看起來要到五十歲了,有幾分公司領導人的樣子。在他的對面,是一位城管模樣的有幾分痞里痞氣的警察。
不知實情的人看到這一幕一定會感到別扭,這怎么看都應該是后者給前者送禮,而不是前者給后者。
收禮的人名叫王元慶,他僅僅是河南某看所受的一個副所長,他一副趾高氣昂的樣子,似乎早已習慣了收受禮品。這些禮品在他眼中完全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也不會讓他再覺得開心。
“好說好說,能不能照顧你的女兒,要看你的誠意夠不夠”。王元慶結果對面遞過來的袋子,當面掂量了一下,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身處這個位置難免會碰到這種情況,但對于王元慶來說,這仿佛不是一件什么大事。
聞言,送禮的西裝男人狠了狠心,又從懷里摸出一個精致的禮盒,里面是一塊價值4萬多的名牌手表。王元慶見狀,臉色也緩和了很多說:“放心,那我答應的事一定給你辦到”。
王元慶隨手拎著袋子和禮盒,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就像是在做一件極其尋常不過的事情而已,他打開自己的抽屜將這貴重的禮品隨手扔了進去,抽屜里已經是滿滿的各類禮物。
看到眼前這一幕,王元慶仿佛是見慣了一樣,云淡風輕地瞥了一眼后就放下了。
一個小小的看守所所長能有什么權利?王元慶應該是最有回答權的。
在這天高皇帝遠的河南小縣城里,每天收不完的禮物只是其中的好處之一,另一個好處則成就了王元慶“色所長”的稱號。
截至2021年事情敗露,王元慶總共收受贓款1890余萬元,警方在突擊搜查的過程中,還在王元慶的私人物品中找到了一本日記,這本日記,詳細記錄了王元慶的一系列罪惡。
警方問王元慶為何要記錄一本可能成為自己犯案證據的日記,王元慶的回答是,“沒辦法,送禮的人太多,不記下來容易搞混。”
2014年6月13日,小芳因為在夜店中喝高了和其他人發生沖突,被抓到了河南的這個看守所中,由于此次沖突造成了對方輕傷,所以小芳需要在看守所中度過半個月的時間。
小芳不以為然,她認為這不過是半個月的時間而已,忍忍就過去了,但是她沒想到的是,這半個月將會是她這輩子經歷的最黑暗的半個月,各種自己曾經沒經歷過的事情現在都經歷了一遍,就在那個小小的監獄里。
小芳被羈押后,小芳的父母第一時間通過關系找到了看守所這里,見到了此時的副所長王元慶,希望能給點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這么算了,王元慶一邊嘴上說著難辦,一邊暗示要破財免災的話,至少要給40萬。
“40萬?”小芳直接拒絕了父母的好意,她知道自己家雖然有點錢,但也不是這么揮霍的,就勸父母不要管自己了,反正半個月也就出去了,沒必要支付這么高額的價格。在潛意識中,小芳就覺得,沒必要對王元慶這樣的人唯唯諾諾,她骨子里就看不起這些人。
王元慶聽了也沒生氣的樣子,只是略帶玩味的語氣確認道“你們真的不保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