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本文為真實案件,旨在弘揚正義,杜絕犯罪發生,前1/2免費閱讀
你知道嗎,那是在1985年的5月29日,山西省商洛市楊峪河鎮上,一群熱心的鄉親們圍在一棟房子外面,踮腳尖,伸長脖子往里面張望,嘴中還不停地議論紛紛。
他們把整個王墹村的道路和村里的巷子都擠得水泄不通,人群中有附近的村民,也有從市區趕過來的市民,因為大家都聽說這里發生了一件震驚全國的大案,都想過來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隨著辦案的警察頻繁進出,以及不斷被發現的新的尸體,圍觀的人們也越來越驚訝,“這已經有好幾十個了吧”“這個家伙到底殺了多少人啊?”“快看,還沒結束呢,又發現了新的尸體!”
大家口中的那個家伙,就是那個殺人狂魔龍治民,還有他的同伙,他的妻子。這對喪心病狂的夫婦在警察的控制下,坦白交代了藏尸地點,隨著警方的挖掘,更多的尸體也被挖了出來。
到了第三天的5月31日,在龍治民家的院子里,警察們已經挖出了幾十具尸體,再加上之前發現的受害者,尸體的總數已經達到了驚人的48人。
看到這種情況,現場那些工作多年,經驗豐富的警察們,看著眼前堆積如山的尸骨,也不禁感到深深的震撼。
那么這個龍治民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的妻子為何會幫助他一起殺人?他為什么要這么做,最后的結局又是怎樣的呢?
自卑的性格,逐漸變得扭曲
龍治民被稱為中國的“第一殺人狂魔”,與白寶山等惡名昭彰的罪犯齊名。他于1941年出生在陜西省的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由于他的父母非常重視男孩,因此對龍治民特別溺愛。
然而,好日子并未持續太久。1947年,當龍治民只有6歲時,他的母親就因病去世了,父親只能獨自撫養他長大。從此以后,龍治民的生活質量急劇下降,身體瘦弱不堪,由于失去母親,他的性格也變得內向,常常遭受他人的欺凌。
在龍治民年輕的時候,他曾在解放后努力學習過一段時間,但由于缺乏天賦,加上環境的影響和周圍人的歧視,他最終選擇放棄學業,成為了一個整天游手好閑的二流子。
在龍治民長大成年后,正好趕上那個特別的時期,他年輕氣盛地投身到一個紅色小兵的隊伍里,借助這些組織的力量對曾經欺負過他的人進行極其暴力的反擊。
然而,由于那段特殊歷史背景下的斗爭和混亂,龍治民逐漸形成了冷酷無情的性格。但沒過多久,由于他所參與的組織行為過于極端,傷害了很多善良的村民以及一些領導,最終這個組織被上級部門解散了。
龍治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只能跟著一些村民搬去了另一個新地方的村莊,開始了新的生活。然而,由于他養成了好吃懶做和兇殘狡猾的性格,大家都不太喜歡他,甚至越來越排斥他,龍治民自己也徹底放棄了自我。
當他踏出罪惡的第一步時,他其實也曾猶豫過。
1977年的夏天,36歲的龍治民在四處游蕩的過程中,遇到了一個智力低下的女人,他利用這個女人的無知,將她帶回了家中,并連續數日對其進行性侵。后來這件事被村里的其他人發現,他們向村里的干部和民兵報告了此事。
龍治民因此被捕入獄,村里經過討論決定要槍斃他。然而,考慮到同村人的面子問題,再加上龍治民給了那個女人一些食物和糧票作為賠償,最后他只是挨了一頓揍便被釋放了。
這是龍治民第一次犯法,差一點就被槍斃了。當他面對民兵手中黑洞洞的槍口時,他的內心充滿了恐懼。因此,他決定暫時收斂一段時間。如果當時他真的被槍決了,那么后面的一連串驚天大案可能就不會發生了。
龍治民在監獄里待了一段時間,1978年的春天,他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女人,名叫閆淑霞,她因患腦膜炎而癱瘓。龍治民與閆淑霞結婚,過了一年多的安分守己的生活。
1982年,當地實施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龍治民再也無法像過去那樣靠吃大鍋飯度日了。然而,他早已習慣了四處游蕩的生活,所以他感到非常痛苦。
而龍治民這個好吃懶做的家伙,之前四處借錢過活,如今不僅家里一貧如洗,還欠著生產隊180元的債款,生活過得十分艱難。
他既不想老老實實地承包土地種田,也不愿辛苦打工賺錢,于是他想出了一個邪惡的主意,打算效仿解放前他聽說過的那些土匪的行徑,開始殺人搶劫。
盡管龍治民殘忍至極,但他并不愚蠢。他知道不能殺害有正式職業的人,也不會搶奪那些有家人陪伴的普通村民。于是,他把目光鎖定在了那些外來的、沒有固定工作的人群身上。
經過精心策劃和周密安排,龍治民開始行動了。他頻繁出入當地的汽車站,假裝熱情洋溢地與來自外地的一些人和其他鄉鎮的村民建立友好聯系。
在那個年代,大多數人都非常純真善良,缺乏防范意識。許多人被龍治民的熱情所感動,紛紛與他交談。
龍治民通過與別人交談,無意識地收集到了對方的一些重要信息,例如對方身上帶了多少錢財、家里有多少口人等等。利用這些信息,龍治民就能夠決定是否要對他們下手。
一旦對方被龍治民盯上,他就會用各種借口,比如介紹工作機會或者家里有活兒需要雇傭人手,將對方騙至自家,然后趁其不備突然出手殺害,接著將對方的財物洗劫一空,最后再把尸體埋葬在家中的院子或周邊。
從1983年到1985年間,龍治民不知不覺間已經犯下了許多案件,當地警方已經接到了37起失蹤案件的報告,但由于當時的偵查手段有限,加上沒有任何有效的線索,最終這些案件都成為了懸案。
1985年的1月份,龍治民在汽車站閑逛時,偶遇了鄰鎮的一名村副支書姜三合。盡管身為副支書,但他也不得不出來找份工做。龍治民謊稱自己家需要幾名挖豬圈的幫工,承諾每天支付五元人民幣作為報酬。
聽到這個消息,姜三合非常高興,便跟隨龍治民回了家,然而不幸的是,他因此遭遇了毒手。而與他同行的另外四人,因為沒有聽從龍治民的建議,選擇了直接回家。
姜三合的家人等了好幾天,卻始終沒見他回來。這時,姜三合的哥哥姜銀山得知此事后,立即從工作的油田請了假趕回家鄉,加入了尋找弟弟的行列。
姜三合是村里的干部,而姜銀山則是國企的員工。姜銀山報了警,因為失蹤者是一名干部,所以當地警方對此高度重視,但經過數日的搜尋仍未能找到任何線索。
與此同時,在同年的5月份,另一位名叫杜長英的村民在外出售賣草料時也離奇失蹤,他的哥哥同樣苦苦尋找多日無果,只好將此事告知其他家人,希望大家共同出力尋找。
杜長英的表弟聽聞此事后,透露了一個細節,稱不久前曾有人手持一張欠條前來討債,聲稱杜長英欠了此人一塊八毛五分錢,要求盡快償還。
于是,他們開始了長達數月的追蹤調查,終于在5月28日找到了龍治民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