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視角看車市/左右觀車報道-——
買臺32.9萬元的寶馬賺了98.7萬元,這樣的好事就連車主都感到很意外,就像是天上掉下的餡餅,把自己砸得一楞一楞的——這是真的嗎?
需要說明一下,寶馬車主賺了98.7萬元,其實是法院判決的退一賠三獲得的。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媒體紛紛報道了一起涉及汽車銷售欺詐的案件。江蘇錢某花費32.9萬元購買了一輛寶馬汽車,然而在兩年后的年檢中發現,他所購車輛的識別代號、發動機號、合格證等關鍵信息均為偽造。說得直接一點就是,這輛寶馬車的識別代號、發動機號、合格證都是假的。錢某隨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經銷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經銷商的欺詐行為證據確鑿。法院認為,汽車經銷商在明知案涉車輛并非原廠全新合格品的情況下,依然將其當作新車銷售,嚴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最終作出判決,要求汽車經銷商退還錢某購車款329000元,并賠償錢某987000元,總計賠償金額高達131.6萬元。
此外,案涉車輛因系偽造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擅自打刻偽造車輛識別代號、發動機號騙取機動車登記,目前,已被公安機關扣留。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消費者購買車輛遇到各種欺詐可以說五花八門,在處理這類糾紛時,有的消費者選擇了隱忍,有的則通過協商達成了和解,有的在協商不成時,通過法律手段討回了公道。
有網友就問了,為什么退一賠三的好事我們抓不到?答案就是,我們要敢于向一切違法行為說不,敢于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讓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價,從而不敢以身試法。只有商家敬畏法律,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就能有效避免不法侵害的事情發生,商家和消費者才能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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