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予,原名向俊賢,1895年生于湖南溆浦縣商會會長之家。她排行老九,有幾個兄長曾留學日本,自幼受其影響追求新知識,6歲入私塾。1903年,八歲時,向警予成為全縣第一個入學的女學生,進入長兄在縣城開創的新式小學。她在校品學兼優。15歲在常德讀書時,丁玲的母親余曼貞與她同級,關系至為親密,受她影響很大。
向警予也于1921年底啟程回國。1922年初,向警予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最早的女共產黨員之一。7月,在黨的二大上,她當選為第一個女中央委員,擔任黨中央第一任婦女部長,開始領導中國最早的無產階級婦女運動,撰寫大量文件,主編過《婦女周報》,用馬克思主義理論闡述中國婦女問題,號召廣大女性團結起來,為解放自身投入到革命運動中去。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廣州召開,通過了向警予起草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婦女運動決議案》中明確提出,“女子應有遺產承繼權”“男女社交自由”“結婚離婚自由”“男女工資平等”“母性保護”“贊助勞動女同胞”“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職業平等”等有關男女平權、保護婦女權益的條例,并提出“全國婦女運動大聯合”。向警予當選為中央委員,擔任婦女運動委員會第一任書記。
1925年5月,向警予任中共中央婦女部主任。上海發生了震驚世界的五卅慘案。五卅運動爆發后,積極組織和領導上海婦女參加斗爭。發表40多篇有關女權解放的文章,指導中國的婦女運動。
1925年10月,向警予、蔡和森等受黨中央派遣赴莫斯科東方共產主義者勞動大學學習。1927年3月向警予回國,在中共漢口市委宣傳部和市總工會宣傳部工作。4月12日,蔣介石發動反革命政變。4月27日,中共五大在武漢召開,向警予出席大會并參加了大會主席團。會后,她到武漢市總工會宣傳部工作。
1928年3月20日,由于叛徒的出賣,向警予在漢口法租界三德里被捕。國民黨對她實施了嚴刑逼供,但她始終大義凜然,嚴守黨的秘密,嚴守共產黨員的操守,表現了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和崇高品格。國民黨新軍閥決定在5月1日這個全世界工人階級的節日里處決向警予。
向警予視死如歸,在走向刑場的路上,沿途向廣大群眾進行演講。國民黨對此極端恐懼,憲兵們毆打她,想使她不再說話,但她仍然堅持地講下去。劊子手向她嘴里塞進石沙,又用皮帶縛住她的雙頰,血沫從她的嘴角流出。向警予被押赴余記里空坪刑場,終年3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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