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的全軍大授銜,是我軍建設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時任國防部長、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懷組織領導了這項工作。總的來講,對于全軍近百萬干部的軍銜評定,特別是一千多名將官以上的軍銜評定,這是一個大系統工程,十分復雜不容易。最終,除極個別認為自己偏低外,總體上都比較滿意,可以說做到了公平公正,效果較好,影響深遠。
但在軍銜實行過程中,也有一個群體“對彭德懷是不滿意的”,這部分群體“是一部分婦女工作人員”。《彭德懷傳》在提到這件事時,稱這部分婦女工作人員,在“30多年以后,仍有人悻悻然”。所謂“悻悻然”,當然是對這件事一直耿耿于懷,一直不滿意。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需要我們搞清當時對女軍人的大政策問題。早在1952年12月的全軍參謀長和政治部主任聯席會議上,就已經對女軍人做出了這樣的明確:全軍11萬女軍人,1953年爭取安排10萬人離隊,余下的1萬余人在授銜前,根據不同情況,再分別作出不同的安排。
經過兩年多的思想教育和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到1955年初的時候,絕大部分女軍人都已作了適當的工作安排,總體上來講也都算是各得其所。
隨著授銜工作的推進,國防部對余下的這部分女軍人如何安排問題出臺了一個新的決定,以期在授銜前把女軍人盡量不授或少授軍銜的工作做得更好。這個決定叫做《國防部關于處理和留用婦女工作人員的決定》。而恰恰是這個決定,由于一些內容和用詞不當,使得女軍人們議論紛紛,心里很不舒服。《彭德懷傳》是這樣記載的:
《決定》中有兩條硬性規定,使她們感到特別不快。一是說,在軍、師及其以下的機關、部隊,除師屬衛生營外,不論擔任何種職務的婦女工作人員,應一律調離部隊,分別按轉業和復員處理,并限于1955年6月底以前處理完畢,“期限滿后未處理者,停發薪金”。另一是,在軍以上機關或后勤部門,現在擔任各種職務的婦女工作人員,凡不符合該決定所指的范圍者,均應作轉業或復員處理”,“至1955年12月31日止仍未處理完畢者,一律停止供給”。
《決定》往往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于很多從戰火中走過來的女軍人,為革命事業作出貢獻的女軍人,本身這種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合適問題就值得商榷。特別是對她們使用“停發薪金”、“一律停止供給”這樣的用語和做法,未免有傷感情,未免有失和諧,未免過于剛性。這顯然是不太合適的。
最終,到1955年9月全軍開始授銜后,獲得授銜的女軍官只有4665人。應該說,對一個有數百萬軍隊的大國來說,僅有這么少的女軍官能夠獲得授銜,這一比例是十分低的。
回過頭來看,當時已經大批轉業復員的女軍人是作出了巨大犧牲的,她們懷有“悻悻然”的心態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為,她們也都喜歡那身軍裝,也都熱愛那份神圣的軍隊事業,也都希望授個軍銜掛個牌牌展現颯爽英姿風采......
事物就是這樣,始終不會有完美的。如果說1955年的大授銜工作,在我軍建設發展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一筆的話,那么,我們同樣也不應該忘卻那些從戰爭中走來、為戰爭做過貢獻,卻沒能授上軍銜的女軍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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