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2025年云南省兩會新聞發布會第二場: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云南海埂會堂召開,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楊照峰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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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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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5周年,省人大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方面有什么特色和亮點?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剛剛過去的2024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5周年,也是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5周年。在70周年慶祝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人大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部署。在我省的慶祝大會上,省委書記王寧同志提出,要積極探索全過程人民民主在邊疆民族地區的“創新點”“實踐點”。省人大常委會立足新時代對人大工作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把各項工作建立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之上,不斷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在邊疆民族地區的特色實踐。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堅持開門立法,努力在立法工作中廣泛反映民意。地方立法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環節。我們深入推進開門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在立法中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一是立法項目充分體現群眾意愿。在編制立法規劃計劃的過程中,廣泛征求意見,根據群眾關切及時制定、修訂相關法規。2024年,我們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加強校園安全的熱切期盼,及時安排審議學校安全條例,推動依法預防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更好保障學生、教職員工和學校安全。二是建好用好基層立法聯系點。建立省級人大基層立法聯系點18個,帶動州(市)級人大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144個。本屆常委會履職以來,通過省級聯系點對31件(次)法律法規草案征求基層意見1300余條。其中,2024年對20件(次)法律法規草案征求意見657條,有效發揮了聽取立法意見“直通車”作用。三是健全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機制。目前,人大自主起草的法規草案,都會通過相關媒體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人大審議的法規草案也都通過網絡平臺向代表征求意見,很多重要意見得到采納,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第二,創新監督機制,及時在監督工作中回應民生關切。發揮好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是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內在要求。我們始終堅持把群眾關切作為監督工作的著力點,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一是監督選題聚焦民生實事。2024年,省人大常委會共開展監督項目42個,涉及民生事項的有14項,占比為33%。其中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民工返鄉就業培訓、農村飲水安全問題開展了質詢,通過剛性監督推動政府積極作為,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二是注重在監督工作中吸納民意、匯集民智。拓寬聽取意見渠道,在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的過程中,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多種方式,充分收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更好地在監督工作中問計于民。三是把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作為監督工作的評價標準。堅持問題導向,緊緊抓住關系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持續跟蹤問效。比如,針對2022年、2023年開展的3次質詢,常委會專門聽取有關部門關于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并就整改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切實把群眾的滿意度作為檢驗質詢實效的“標尺”。
第三,發揮代表作用,持續在代表工作中匯聚群眾力量。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常委會不斷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努力使發揮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一是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始終堅持常委會會議期間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赴基層調研時召開五級代表座談會等制度機制,堅持邀請代表參加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活動,廣泛聽取代表意見建議,緊緊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二是持續推進代表活動陣地建設。目前,全省共建成14556個代表活動陣地,實現鄉(鎮、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會全覆蓋。我們積極引導代表“進站入室”開展活動,在服務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有效發揮作用,使代表活動陣地真正成為“民意窗”“宣傳站”“連心橋”。三是做好代表履職服務管理工作。完善代表履職評價體系,在全國率先制定代表履職評價辦法,強化代表履職監督管理,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發展和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一個持續推進的過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創新、提高。我們將充分發揮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重要制度載體作用,通過法定程序,確保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真實、生動、具體地體現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以地方人大履職的生動實踐,不斷豐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時代內涵。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就加強人大預算、國有資產、政府債務監督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監督”,這項監督工作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省人大是如何開展這項工作的?
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政府債務管理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是人大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體現。 省人大常委會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省監督制度,依法履行預算、國有資產、政府債務監督職能,堅持守正創新、提質增效,助力全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堅持依法理財,推動財政更好服務全省工作大局。一是拓展全口徑審查預算決算的廣度和深度。健全預算決算審查機制,形成“預先審查、初步審查和會議審查”的三審工作機制,深化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審查,推動預算編制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我省實際。將審查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強化對重點任務目標保障情況的審查,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預算編制中得到更好貫徹落實。緊盯落實黨政機關要堅持過緊日子等要求,連續3年對省政府所有組成部門的預算和決算進行審查,規范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的預算編制,推動部門預算更好體現履職需要、更加規范有效。連續6年先后對35個部門(單位)開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滿意度測評,推動整改率有效提升。二是通過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加強對預算執行的全過程監督。以科技賦能監督,全力推進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人大監督向實時監督、向人工+智能化監督轉變。堅持每月通過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向財政部門反饋有關情況。根據線上發現的問題,深入基層開展調研,結合每年聽取和審議關于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推動緩解基層財政困難、兜牢基層“三保”底線。三是在預算審查中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預算審查前廣泛聽取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每年都組織召開基層省人大代表座談會和預算審查專家座談會,持續跟蹤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推動預算編制更好回應群眾訴求和社會關切。建立9個預算審查基層聯系點,確定40名省人大預算審查聯系代表,進一步密切與基層和代表的聯系。
第二,堅持提質增效,推動政府向社會交出國有資產“明白賬”。一是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向人大報告制度。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向人大報告作出制度化安排,省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專項報告,實現了從一般的工作監督向法定化、制度化、常態化的監督轉變。2018年首次聽取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人大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正式起步,第一個五年周期已經圓滿完成,初步摸清了國有資產家底,向全省人民曬出國有資產的“明白賬”。第二個五年規劃正在實施,2023年、2024年分別聽取和審議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今年將聽取和審議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二是探索建立國有資產評價指標體系。立足我省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緊扣人大監督需求,初步建立了具有一定科學性和實用性的國有資產評價指標體系,為人大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提供支持。三是推動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效能。緊盯我省國有資產管理的實際情況,加強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國有企業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督,推動平臺公司深化改革、轉型發展;緊盯行政事業性資產盤活使用情況,加強資產配置和使用的監督,推動建立規范高效的資產管理制度。
第三,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守住債務風險底線。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向人大報告制度。每年聽取和審議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已經形成制度,去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全口徑聽取和審議了我省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全省債務底數初步摸清。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以化債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為導向,聚焦化債資金籌措、統籌發展和安全等方面開展專題詢問,助力實現化債目標,守住風險底線。二是推動提升債務管理水平。出臺縣級人大改進專項債務監督的建議等制度文件,進一步突出監督重點、增強監督實效。緊盯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平臺公司債務風險等問題,深入開展調研,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意見建議。同時,強化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推動管好用好債務資金。三是支持財政領域增量政策有效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因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提出的專項預算調整方案,審議關于增加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持續推動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的決策部署在云南落地見效。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人民群眾關注熱點、財政運行中的困難等方面開展監督,加強預算、國有資產、債務監督之間的有機融合,形成監督工作合力,確保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人大監督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實,更好發揮人大監督在全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中的推動作用。
2024年9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專門給普洱民族團結誓詞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是對云南民族工作的認可和叮囑。民族立法工作一直是人大的一項重要工作,2024年還是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40周年,省人大在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4年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加強民族法治建設,努力用法治力量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多項工作具有創新性,走在全國前列。
一方面,推進高質量立法,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提供高水平的法治保障。云南是全國民族自治地方最多、民族立法工作任務最重的省份,共制定了10件省級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規,37件自治條例,196件單行條例,7件變通規定,民族工作法規數量居全國第一,占了全國總數的近四分之一。
2024年我們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民族立法工作,一是持續創新民族立法工作機制。出臺《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單行條例立項評估辦法》,在全國率先建立單行條例立項評估機制,指導民族自治地方科學合理確定立法項目,把住、把好單行條例立法質量的“入口關”。出臺《關于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決定》和辦法,在全國率先建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立法工作機制,用制度保證在民族工作法規的立項、起草、論證、審議中,都把是否有利于強化中華民族共同性、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首要考慮,切實推動我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區各項工作向主線聚焦、向主線發力。與云南民族大學共建全國首個民族立法研究咨詢基地,打造高水平智庫,為民族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理論支撐與實踐指導。修訂《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報批程序規定》,加強對自治州、自治縣立法的審批指導工作,進一步提高民族立法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二是堅持立良法促善治。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給普洱民族團結誓詞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傳承弘揚誓詞碑光榮傳統,提前介入,全程指導寧洱縣制定民族團結誓詞碑文化保護傳承條例。指導幫助有關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全國首件鄉風文明建設方面的法規,推進民族地區移風易俗,助力鄉村全面振興。修訂藏傳佛教寺院管理方面的單行條例,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提升宗教事務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修訂傣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方面的單行條例,傳承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著力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修訂、廢止森林資源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等方面的單行條例,守好綠水青山,筑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制定、修訂旅游、建水紫陶產業發展方面的單行條例,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扎實推進各民族共同富裕;修訂、廢止城市管理、村莊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的單行條例,積極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有序推動各民族人口流動融居。
三是認真組織開展民族工作法規評估。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標準,按照增進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異性的原則,對現行有效的37件自治條例和174件單行條例進行評估,為慎重穩進調整完善民族工作法規奠定基礎。
另一方面,實施有效監督,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保駕護航。2024年省人大常委會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多種方式,持續加大監督力度,推動解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一是首次對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工作開展專題詢問。經過扎實調研,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認真梳理提出有關于興邊富民、農村公路建設、人居環境、學校教育、文旅促“三交”等8個問題,努力“問”出堵點痛點,“答”出對策路徑,并督促做好整改落實,確保把詢問成果轉化為改進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工作的實際成效。
二是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情況專題調研。在2023年開展云南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專題調研的基礎上,2024年又圍繞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提出聚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加強創建工作、提升創建實效、強化示范引領等建議,交省人民政府研究處理,督促著力打造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升級版。
新時代新征程對我省民族法治建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接下來,我們將錨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民族立法工作,持續強化監督,打造民族法治建設的“云南樣板”。
近年來代表履職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每年人代會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數量也不斷增多,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就收到代表建議1000余件。這些建議如何得到有效落實,通過代表建議辦理又如何推動相關部門改進工作,有哪些具體事例?
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是代表依法履職的重要方式,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踐。省人大常委會歷來高度重視人大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堅持高位推動、部門聯動、提辦互動、督辦促動,狠抓“提、交、辦、督”四個環節,確保代表建議得到較好辦理和落實。主要抓了6方面工作:
一是堅持靠前服務,助力代表履職盡責。通過指導選舉單位會前組織代表學習、開展調研和視察等形式,建立代表提出建議前的溝通協調機制,協助代表提出高質量建議,把好政治關、法律關和質量關。
二是堅持業務指導,不斷提升辦理工作水平。通過組織辦理業務骨干培訓、編制辦理流程圖,促進辦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全面提升辦理效能。同時,指導各承辦單位完善辦理工作制度,廣泛吸納民意民智,實現辦理工作與實際工作相互促進、協同發展。
三是堅持精準落地,回應社會關切和人民期盼。會議期間,精心組建秘書處議案組,依照嚴謹規范的流程處理代表建議,進行初步交辦,會后迅速召開統一交辦會和協商改辦會,確保每份建議都能精準對接承辦部門。
四是堅持典型引路,發揮重點督辦引領作用。堅持落實重點督辦制度,堅持省人大常委會領導按照分工牽頭督辦,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委員會跟蹤督辦,省人民政府分管領導負責領辦,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負責落實的重點督辦制度,實現了“辦好一件重點督辦建議,解決一個方面問題,促進一個領域工作”的目標。
五是堅持視察監督,推動辦理工作提質增效。每年9月,常委會都組織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承辦單位,對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視察,采取“聽、查、問、評”等方式進行,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對被視察單位建議辦理情況給予評價,有效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提質增效。
六是堅持跟蹤督辦,促進建議全面落地見效。堅持常委會總督辦、各專工委重點督辦、代表工委全面督辦、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系統督辦、承辦單位分頭督辦、人大代表逐件督辦的全鏈條督辦體系,著力推動建議落地見效。同時,我們還創新啟用網絡評價“直通車”、召開推進會及“回頭看”等做法,破解代表“被滿意”難題,確保代表建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4年10月,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收到的1022件代表建議已全部辦理完畢,其中,對代表反饋 “不滿意”的3件和“基本滿意”的30件建議,要求辦理單位重新辦理,最終代表評價滿意率達到100%,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比例超過九成。例如,《關于加快推進昆明市西山區團結街道變電站建設進度的建議》,通過持續督辦、追辦,最終該項目于去年11月30日建成投產,切實解決了當地群眾、企業關切的生活、生產用電難題,提高了西山區團結街道片區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為團結街道營造了良好的生產和生活環境。又如,《關于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被列為省人大常委會2024年的重點督辦建議,該建議由王予波省長領辦,有力促進了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目前,云南省爭取增發國債的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統項目已經全面開工,將新建和改造防火道路15000多公里,建設生物防火隔離帶1763公頃,全面推動了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整體能力的提升。還有很多建議辦理典型案例,為相關領域工作的優化改進提供了有益借鑒,充分彰顯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實際成效。
代表們所提出的每一份建議都代表著一方群眾的訴求,辦理好每一份建議,既是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也是推動政府有關部門改進工作的抓手,更是檢驗代表建議辦理成效的標志。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支持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堅持守正創新,進一步優化服務保障,助力代表提出更高質量的建議,推動辦理工作更加規范、辦理成效更加顯著,全力推動解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及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中國式現代化云南實踐貢獻人大力量。
來源/整合自云南省網上新聞發布廳 云南發布
終審/胡華玉 編審/保進 編輯/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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