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懷化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謝商成受賄、行賄、濫用職權一案。
益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4年2月,被告人謝商成利用擔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溆浦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項目承攬、土地出讓、工程建設、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593萬余元,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2020年7月,謝商成為謀求職務晉升,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人民幣50萬元。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謝商成在擔任溆浦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期間,違反規定向某公司返還競拍違章建筑所繳納的財政資金,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被告人謝商成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出示了相關證據,進行了質證,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謝商成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一百余人旁聽本次庭審。
來源:益陽法院網
編輯:劉示宜
責編:唐 衎
審核:陳正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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