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彭國甫受賄一案。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彭國甫利用擔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4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彭國甫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彭國甫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彭國甫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二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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