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回應了李嘉誠出售港口一事。
“作為原則,我想強調,中方一貫堅決反對利用經濟脅迫、霸道霸凌侵犯損害他國的正當權益的相關行為。”
這個回應可以看出來,我們的態度很明確,堅決反對任何侵犯我們正當利益的行為的。
之前《大公報》多次點名,如今外交部也正式回應,態度上已經很明確了,李嘉誠這件事早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了。
這是大國博弈。
這幾天寫了幾篇關于李嘉誠出售港口的文章,評論區也是挺熱鬧的。
讓我沒想到的是,竟然有很多人一再地說,人家自己的錢買的,為啥不能交易?
今天就重點聊聊這個。
如果這只是一個正常的商業操作,那無所謂的,買賣自由,在商言商。
但現在很明顯不是,出售港口的行為已經觸及到影響國家利益的高度。
個人商業行為與國家利益相比,孰輕孰重,如何抉擇?
這個好像不用多說什么,小孩子都應該懂得。
關于個人的錢一說,其實是不正確的。
這些錢里面,難道不是依托國家政策紅利獲得的?
沒有馬云的時代,只有時代的馬云。
個人的命運是和國家以及時代緊緊綁在一起的,不存在個人牛逼,和國家無關一說。
另外就是。
很多人質疑,既然覺得港口重要,就不要讓企業頂在前面,上面出手買過來不就行了,
事實上。
之前確實接洽過好幾次了,給出來的價格比現在好的多。
問題是,人家不賣。
好吧,既然你不賣,那就算了,總不能強買強賣吧。
但是,當下李嘉誠呢?
突然又要出售港口,而且是密謀聯系,并沒有按照上市公司公開競標的原則。
你說這里面沒有貓膩,誰會信?
之前說過,商人你可以在商言商,你可以不愛國,你可以家國情懷淡漠,但是,有一個底線要守得住,那就是你不能侵害國家的權益。
很顯然,李嘉誠沒有守住這個底線。
這也是為什么這件事愈演愈烈,輿論風波如此之高的原因。
難道說,國家的利益還需要給個人讓位嗎?李嘉誠給國家做了什么樣不得了的貢獻?
買地屯地,賣樓花?
這些年,不可否認的,李嘉誠的投資有一定的促進經濟發展的意義,但是,他也好像并沒有做出來什么讓人值得稱頌的好事吧?
投機主義商人罷了。
從目前的種種跡象看,李嘉誠是王八吃秤砣,鐵了心了。
出售港口的行為依然在有條不紊的推進中,這已經算是很明顯的公然和國家以及人民做對了。
我就不明白,這個時候,竟然還有那么多人為李嘉誠叫屈?
他委屈在哪里?
別人在制裁你,結果自己人屁顛屁顛的跑過去送上制裁渠道。
別說是國家了,就是個人家族之間,這種人也會被定死在恥辱柱上吧?
所以說,我其實是不明白這些同情李嘉誠的人是怎么考慮的。
每個人的認知是不同的,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大是大非面前,如果也不能清楚的面對,多少有點不太應該。
國之大義是丈量個人得失的永恒標尺,時代浪潮終將把每個選擇鐫刻進歷史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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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80后,讀書寫作人,位卑言輕,但還是想說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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