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大量下水道污水從廚房水槽反涌,把廚房和客廳的地面都泡了……2月1日,家住高新區普羅旺斯一期12號樓的溫女士回家發現了這個情況。發霉發黑的地板散發出刺鼻臭味,她對客廳的地板進行修繕更換,花費9800多元。這筆錢該誰來承擔?溫女士認為,污水反涌是因物業維護下水道不及時所致,物業應賠償其損失,但雙方至今未協商一致。近日,記者對此進行調查采訪。
事件:廚房污水反涌,泡了客廳地板
溫女士家住高新區普羅旺斯一期12號樓2單元的2層。1月28日,她帶著孩子回娘家過年時,家中一切正常。2月1日,她返回家中卻看到,客廳的地板表面殘留著大量污漬,實木地板出現了鼓包、卷邊等水泡痕跡。廚房的地面上也殘留著大量灰黑色的污泥,櫥柜和冰箱的底部還有水泡的跡象。“這些污水污泥都是從廚房水槽里反涌出來的。”溫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她看到水槽里全是厚厚的污泥,根據污漬的流向可判斷系下水道里的污水反涌所致。
污水通過下水道反涌上來,從廚房的水槽溢到了廚房地面,流進了客廳,污染了地板……溫女士一邊忍受著刺鼻的污水臭味,一邊緊急聯系物業辦公室反映情況。“客廳受損的地板面積約25平方米,當時物業表示會啟動保險理賠,妥善處理。”溫女士說。至于污水反涌的原因,物業告訴溫女士是兩方面因素,一是下水主管道塌陷堵塞,二是春節期間的污水排放量過大。
業主:雙方未就賠付金額達成一致
溫女士認為污水反涌是物業維護修繕下水管道不及時所致,物業也曾答復她會妥善解決,但沒想到雙方至今未能協商一致。
溫女士表示,物業最初告訴她,僅能賠付700元。后經再次協商,物業將賠付金額提升至2475元。溫女士說當初裝修房子時,使用的是實木地板,花費超過7000元。“雖然地板使用十年了,但我覺得維修更換也得是同等品質的。”溫女士未接受物業提出的賠付金額,她提出可由物業采購同等品質的實木地板予以更換。3月初,物業同意了溫女士提出的方案,并于3月13日到她家完成取樣。
然而,3月18日,物業聯系溫女士否決了更換地板的方案。物業提出,可在保險賠付2475元的基礎上,為她家充值物業費1525元,合計賠償4000元。彼時的溫女士在一次次的協商過程中,產生了諸多不滿。她決定自行更換地板,并向物業進行原價索賠。“我聯系了實木地板店,找到了同等品質的地板,修繕花費合計9845元。”溫女士說。
采訪當日,記者在溫女士家中看到,她家客廳的地板已經拆除,裸露的水泥地面上仍殘留著些許浸水痕跡;客廳電視柜的底部,廚房櫥柜的底部還能看到水泡起皮的跡象。溫女士表示,她愿意放棄誤工費等其他損失的索賠,只要求物業賠償地板的修繕費用,但雙方至今未能達成一致。
物業:愿解決業主合理的訴求
事實是否如溫女士所說?記者聯系了普羅旺斯一期物業辦公室。4月8日,物業公司品牌部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稱,1月,普羅旺斯一期物業辦公室在對下水管道進行季度例行檢查時發現,或因地基沉降,主管道存在塌陷堵塞的情形。1月中旬,對出現塌陷的主管道進行了維修疏通。2月1日,業主溫女士反映家中出現污水反涌,隨即物業工作人員上門了解情況,并啟動保險理賠程序。“我們公司愿意基于事實和責任的劃分,解決業主合理的訴求。”工作人員表示,經協商愿意賠付業主4000元。“其實,4000元最初是由業主提出的賠付金額。保險理賠了2400多元,我打算個人掏一部分補齊。”對此,普羅旺斯一期物業辦公室負責人陳女士補充道,但鑒于協商過程中的變化,該方案未獲業主同意。陳女士告訴記者,雙方確曾就更換地板一事進行協商,作罷的原因是業主提出了地板質量標準、甲醛檢測、簽署相關聲明等訴求,物業難以全盤接受。此外,在溫女士家拆除水泡地板的過程中,物業辦公室已盡可能提供了如協助拆除地板、排渣、打掃衛生等服務。
記者了解到,溫女士已尋求律師介入,如協商未果,將提起訴訟維權。對此,陳女士表示,物業辦公室解決不了業主9845元的賠償訴求,“如果業主提起訴訟,就以法院的判決為準吧。”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卓澤玉 攝影記者范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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