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市政府官網獲悉,《成都市體育發展條例》發布,將于2025年6月1日實施。成都以立法形式保障,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兩小時。其中,在校期間參加體育鍛煉不少于一小時。
根據條例,成都依托智慧蓉城建設,推動體育信息化發展,建立體育大數據,打造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體育數字服務平臺,發展體育領域新質生產力。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捐贈、贊助、志愿服務等方式支持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鼓勵各類體育組織與文化旅游、教育、衛生健康、養老等各行業領域社會組織加強合作交流,促進共同發展。加強體育領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培育中華傳統體育非遺傳承人和傳承基地,支持建設體育博物館、陳列館。
在體育產業方面,依托體育場館、專業樓宇、產業園區等載體,引進和培育體育市場主體,因地制宜促進體育產業集聚發展、特色發展。支持發展體育制造業,鼓勵企業積極研發智能運動裝備、新興運動裝備、運動康復器材、運動食品飲料等體育產品。培育發展競賽表演、健身休閑、場館服務、體育培訓、體育經紀等體育服務業,優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群眾健康生活需求。鼓勵戶外運動、都市極限運動、科技體育、虛擬體育等領域新興體育產業發展。積極推動山地、水域、空域等資源依法向新興運動項目開放。鼓勵體育與農業、商業、文化、旅游、醫療、健康、養老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體育旅游、體育康養、體育傳媒、體育會展等業態發展。
成都支持體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應用,培養體育科技人才,推動開展競技訓練、科學健身、運動處方、運動康復、體育裝備制造等領域的科學研究,促進科研成果轉化。鼓勵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數字技術、信息通信技術等在體育裝備制造、體育賽事、場館管理、運動訓練、體育社交傳媒、市民健身消費等領域的運用,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科技引領產業創新平臺。鼓勵開展對外體育交往,參與國際體育運動,支持國際體育組織及機構落戶成都。支持體育組織參與體育運動規則的制定。對在體育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在全民健身方面,構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實現縣(市、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十五分鐘健身圈全覆蓋,定期組織開展市民體質監測和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支持開展體醫結合的健康服務與疾病管理,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運動醫學等特色服務,促進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條例明確,應當為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安全參加全民健身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因地制宜舉辦全民健身活動,定期組織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會、老年人運動會、幼兒體育大會等,并在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開展相關主題活動。
對于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明確要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等納入教育督導評估范圍。學校應當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培養學生運動興趣,增強學生體質健康,幫助學生在基礎教育階段掌握兩項以上運動技能。將在校內開展的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銜接。鼓勵學校組建運動隊、俱樂部等體育訓練組織。
學校、家庭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保障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兩小時。其中,在校期間參加體育鍛煉不少于一小時。幼兒園和托育機構應當為在園在托幼兒提供適宜的室內外活動場地、體育器材等,開展符合幼兒特點的體育活動。
成都將堅持政府與市場相結合,創新競技體育發展模式,優化競技體育項目布局,扶持社會力量辦訓。規劃建設高水平運動訓練基地,鞏固提升既有運動訓練基地,配置符合標準的場地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完善后備人才培養保障和激勵機制,建立小學、初中、高中、大學梯次銜接的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機制,探索義務教育階段優秀體育后備人才靈活學籍制度,在場地、設施、資金、人員等方面對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單位予以支持。
根據條例,新建公辦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應當與教學、生活區域相對獨立或者隔離。場地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公開向社會開放的辦法,并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實行優惠。公辦學校應當在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場地設施,鼓勵民辦學校向公眾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經營性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免費和低收費開放的體育場地設施,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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