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24年9月4日,重慶,一輛出租車在新能源汽車充電換電站換電池。圖/IC photo
據紅星新聞報道,近日,工信部正式發布GB38031-202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以下簡稱“新國標”),將于2026年7月1日實施,新國標首次提出因內短路發生熱失控后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被稱為“史上最嚴電池安全令”。而根據寧德時代對媒體的說法,此項要求也是在全球首次提出。
所謂“新國標”,是相對于現行的2020年版國家標準而言。在原規定中,熱擴散測試考查電池單體內短路導致熱失控后的安全防護能力,要求為“著火、爆炸前5分鐘提供熱事件報警信號”,“新國標”則明確把標準提高到“不起火、不爆炸(仍需報警),煙氣不對乘員造成傷害”。
新國標對測試方法增加了“內部加熱”,并進一步明確待測電池溫度要求、上下電狀態、整車測試條件。此外,“新國標”還有其他一系列新增內容,比如新增底部撞擊測試以考查電池底部受到撞擊后的防護能力、對超快充技術也做出安全規范等。
毫無疑問,動力電池安全標準的提升最大獲益者,當然是消費者群體,但對整個新能源產業市場的擴大也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此前,新能源汽車因碰撞導致起火造成人員遇難的事故,一個重要爭議點就是碰撞后電池發生爆燃到底算不算產品問題。“新國標”的落實必將大量減少這類爭議,未來新能源汽車電池如因內短路發生熱失控后起火、爆炸,都將屬于產品質量問題。
“新國標”的實施肯定會增加新能源車廠商的產品成本,對已處于紅海競爭中的各大廠商來說更增加了幾分經營壓力,但從消費者權益乃至市場發展的長遠利益考量,這一步總歸是無法避免。
因為在市場上,安全因素正是把大量消費者拒之門外的攔路虎。《2024新能源車險發展報告》顯示,根據2022年1-11月新能源車起火事件報道統計,22.67%的車輛在充電過程中發生自燃,16%的車輛在行駛時發生自燃,38.67%的車輛在靜止停放時發生自燃,9.33%的車輛因碰撞引發起火,其他原因導致起火占比為13.33%。
如果“新國標”落實,能夠大大緩解安全疑慮,新能源車的潛在消費群體必將大幅增長。
“新國標”的出臺也考慮到了對市場的沖擊問題,因此明確規定正式實施時間在一年多以后,其中針對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新國標從2026年7月1日起執行;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從2027年7月1日起執行,對于后者,有兩年時間進行技術改進。
那么,廠商在實際生產中能不能做到?根據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對媒體所言:“目前主流動力電池企業的技術儲備都能達到新國標的要求。”2024年2月,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對36家整車和電池企業進行了調研,已有78%的企業具備動力電池不起火、不爆炸的技術儲備。
換言之,也就是還有22%的被調查企業不具備相應的技術儲備,對于這些企業來說,只有一到兩年的時間窗口完成達標,再考慮到還有其他標準的提升,圍繞“新國標”引發新一輪市場洗牌恐勢不可免。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新國標”提升了電池安全標準,但并不能理解為今后的新能源車必然能做到碰撞后的不起火、不爆炸。因為,決定車輛是否會爆燃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整車制造商責任重大,亦應有相應的技術和標準提升加以配合。
從“舊標準”到“新標準”實施,其間只有六年時間,這也反映出新興產業發展迅速,而監管也要及時跟上的歷史規律。可以說,在快速發展的產業中,在局部時間內,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監管空白實屬常態,而技術進步,就是發生在監管與技術突破不斷的你追我趕之中。
撰稿 / 信海光(媒體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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