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淘寶、京東等平臺相繼宣布全面取消“僅退款”政策,這一曾被寄予厚望的“消費者保護盾”,在四年間逐步異化為“商家絞索”。如今終于“靴子落地”,取消“僅退款”究竟有哪些深遠意義?
4月22日,拼多多、淘寶、抖音、快手、京東等多個電商平臺“不約而同”宣布調整“僅退款”政策,消費者收到貨后的退款不退貨申請,將由商家自主處理。今年“兩會”期間,國家相關管理部門釋放了強烈的信號,明確表示會對平臺濫用僅退款規則,造成商戶“貨款兩空”的突出問題進行治理。
事實上,“僅退款”政策不僅存在于這幾家知名電商平臺。早在去年7月23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聯合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起國內首個“電商平臺‘僅退款’調查行動”,并上線了國內首個電商商家“僅退款”第三方投訴通道,最終于9月4日發布國內首份《2024年電商平臺“僅退款”調查報告》。
不僅如此,在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布《2025年Q1中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報告》中,有超過17家電商平臺均涉及“僅退款”等行為,如拼多多、抖音電商、淘寶、京東、天貓、快手電商、全球速賣通、1688、閑魚、美團、蘇寧易購、阿里巴巴、BOSS直聘、萬師傅、孔夫子舊書網、小紅書等平臺均存在“僅退款”等商家投訴。此外,餓了么、temu、中免日上、亞馬遜、考拉海購、阿里巴巴國際站、飛豬等平臺也涉及類似投訴。
對此,原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原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左小蕾在接受網經社獨家專訪時表示,
眾平臺取消"僅付款"規定,應該是眾平臺回歸公平公正經營管理角色的一大進步。有觀點認為,雖然"僅退款"加居內卷,但"合理卷"也是應該存在的。完全正確!非常贊同!期待眾平臺未來在更多鼓勵和推動"合理卷"上大有作為。但是"合理卷"在經濟學意義上應該是"正常競爭","良性競爭",不是惡意競爭和無序競爭,更不是人為制造不公平的偏頗的規則撓亂市場正常競爭秩序。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
消費者消費付費,供應商提供"標準"質量產品是信用基礎。市場監管應該堅持結果導向,任何一方不按規則出牌就要受到懲罰。供應商提供假冒偽劣商品,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一定要嚴懲不怠。消費者損失可根據合法途徑得到賠償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補償方式。
從某種意義上,平臺不是立法也不是執法機構,平臺"僅退款"的規定,忽略了消費者維權的法律途徑,且對維護市場機制的信用基礎不利,也不利于引導供需雙方提高敬畏法律法規的意識。平臺嚴格監管監督供需雙方遵守市場規則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但不合適僭越市場基本規則按各自的理解去解決供需雙方的矛盾。消費者,生產者,電商,平臺,市場法定監管方,所有市場參與者,特別需要敬畏市場!
眾平臺"僅退款"規定取消后,有很多討論。有人提出了非常實際的問題,吃的食品東西怎么退貨? 豬肉變成馬肉;東西只有2-3元一單的水貨,還有假的摻糖摻膠海參,退貨再騙下一家?認為事情根本不簡單。確實問題很實在,但解決問題并不簡單。但是這樣的問題不是今天才出現,應該從互聯網消費開始就就伴隨著各種坑蒙拐騙的行為。
而且眾大平臺從如雨后春筍般互聯網銷售平臺脫穎而出,以"獨角獸"的氣勢領軍互聯網銷售行業的過程,一定是一路與這些惡勢力斗智斗勇,完善各種平臺規則嚴控供應鏈管理打擊不法分子的過程。走到今天,面對老問題顯然是很麻煩的問題,采?。H退款"的簡單粗暴的方式來解決,不應該是與生俱來不斷創新DNA誕生成長發展的平臺企業的行為方式。我們還是希望,平臺企業一如即往地創新發展,特別在法律法則不斷完善的大環境中,對麻煩的簡單問題,找到一些新的解決方案,幫助消費者堅持走正常途徑維權和索賠。
"僅退款"與"私設公堂"沒有什么區別。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不健全,平臺應該推動體制機制的完善。這個過程確實不容易,但用"僅退款"的方式,說嚴重一點也是"無法無天"的行為。而且也有為監管漏洞粉飾太平之嫌。實際上,互聯網消費時代,平臺有一線監管責任,對在平臺上銷售的商品應該嚴格標準化、安全性的要求和檢測機制,也可在對平臺運營許可范圍內,制定一些銷售違規不達標商品的電商退出平臺銷售的懲罰。如果后果嚴重,平臺應該代消費者向相關部門提起訴訟,幫助消費者尋求法律的保護。如果平臺能盡職盡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更有保障,電商以及后面的供應商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受到扼制,惡性競爭的內卷會一定程度的減少。
【專家介紹】
左小蕾,原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原國務院參事室物約研究員。
附錄:
國內首個電商商家“僅退款”第三方投訴通道
“電商平臺‘僅退款’調查行動”
《2024年電商平臺“僅退款”調查報告》
《2025年Q1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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