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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處發生命案,夫妻倆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只因手續不全無法辦理,妻子因此埋怨了幾句話,豈料丈夫竟一時惱羞成怒,當眾拔刀捅向了妻子。
這是2015年7月3日,發生在吉林汪清縣民政局的真實一幕,一對中年夫妻滿懷悲憤地,走進當地登記大廳,期盼著能夠早點結束,他們的夫妻婚姻關系。
然而,當工作人員接過男方李哲的戶口本時,發現第一頁的遷出證存在問題,不符合離婚登記的要求,因此拒絕為他們辦理離婚。
這一消息,讓夫妻二人的情緒,都變得極為低沉,尤其是女方崔小蘭很是惱怒,她覺得這是丈夫故意拿的無效證件,其目的就是為了拖著她不離婚。
無法辦理離婚的崔小蘭,一直在旁邊低聲呵斥著李哲,但卻沒曾想到,這一舉動,竟而惹怒了李哲。
突然間,李哲毫無預警地拿出一把刀,對著崔小蘭腹部連續猛刺數刀,其猙獰的表情讓人膽顫,整個人都顯得異常瘋狂。
這驚悚恐怖的一幕,使得崔小蘭的凄厲慘叫聲,一直回蕩在登記大廳內,在場的人員,紛紛被嚇得退避三舍,不敢靠近他們分毫。
正當生死攸關之際,大廳里的保安看準時機,趁李哲不注意時,則迅速地推了他一把,讓崔小蘭暫時遠離了李哲。
而與此同時,崔小蘭的哥哥,也聽到了妹妹的慘叫聲,于是迅速沖進了登記大廳,試圖奪下妹夫手中的刀。
但卻因手中沒有武器,赤手空拳和李哲對峙,毫無勝算,因此沒能成功制止李哲。
此時,李哲已完全失去了理智,崔小蘭捂著受傷的腹部,踉蹌地躲避著李哲,可他卻用刀逼退眾人后,威脅他們不要多管閑事,隨即再次轉身按倒了小蘭,對著她又是連捅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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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只因妻子埋怨了幾句話,丈夫竟拿刀捅向妻子,隨后還形如瘋癲一般,控制無辜群眾當人質,還拿刀開始自殘了起來。
這時,現場的一位大哥挺身而出,直接抄起了一把椅子,向李哲的手臂砸去,使其手中的刀脫落在地。
而崔小蘭則趁李哲撿刀之際,立刻起身沖向門外求救,但奈何卻因傷勢過重,失血過多,剛一走出門口,便倒地昏迷不起了,而有路人見狀,于是趕忙報了警,并將崔小蘭送往醫院搶救。
李哲眼見著妻子已然逃走,自知無法逃脫法律制裁的他,開始瘋狂自虐了起來,他先是揮舞著滿是鮮血的刀,將無辜群眾逼迫至角落里,隨后將民政局的大門一關,開始在群眾面前,拿刀玩起了自殘,揮刀砍向了自己。
很快,警方就趕到了現場,透過大門上的玻璃,民警察覺李哲的情緒,已然失控崩潰至極,警方不敢貿然破門而入,生怕一個不小心,再刺激到李哲的情緒,從而傷害到人質們的安危。
于是只得對他好言相勸,希望他能放下屠刀,回頭是岸,可李哲卻是完全聽不進去,反而聲嘶力竭地對警察威脅道,若你們敢踏進一步,我就讓她們喪命于此。
此話話音剛落,李哲又開始自殘地,揮刀砍向自己。警方見此情形,也不敢與歹徒硬碰硬,只得暫時退至大門口,穩住陣腳。
而就在這時,醫院傳來了令人痛心的消息,崔小蘭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不幸身亡了。
這一消息的確認,讓原本行兇傷人的李哲,一下子變成了人人可畏的殺人犯。
眼瞅著勸解李哲無效,警方必須在李哲再次傷人前,將其拿下,于是警方決定不再僵持,準備果斷采取行動,破門而入。
而恰逢此時,登記大廳內有位工作人員,用手機暗中與警方取得了聯系,他透露自己有登記大廳大門鑰匙,可以從后窗偷偷給扔出去。
隨即,一個民警偷摸來到了后窗,順利地拿到了大門鑰匙,而一邊的警方,則繼續跟李哲交談著,以此來分散他的注意力。
說時遲,那時快,警方將門鎖一開后,則迅速沖了進去,制服住了李哲,李哲下意識想要反抗時,則被警方的防爆盾,一下子給擋了回去,隨即人質們被成功解救。
那么,李哲究竟為何會對妻子下如此狠手呢?他們之間又有何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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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手續不全無法辦理離婚,妻子因此埋怨了丈夫幾句話,豈料丈夫竟一時惱羞成怒,當眾拔刀對妻子痛下殺手,那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警方調查了解,李哲與崔小蘭曾是彼此的初戀,當時他們因種種原因,而各自分道揚鑣了,自此十多年間,都沒見過面。
直至半年多前,兩人無意間偶遇到,得知彼此還都是單身,于是再次點燃了愛情之火。
兩人相處沒多久后,便決定共同踏入婚姻的殿堂,可崔小蘭的家人,卻是看不上李哲,因為李哲是個無業游民,且還曾離異有娃。
然而,被愛情沖昏頭腦的崔小蘭,卻是不管不顧,不聽家人的勸阻,執意與李哲結了婚。
起初,婚后二人過得還算可以,但還沒等過一個月,李哲便暴露出了本性,開口就向崔小蘭提出,要借她積攢的50萬,去炒股掙錢。
這使得崔小蘭猛然清醒,開始懷疑起李哲的動機,和她結婚,究竟是因為愛,還是為了錢?
崔小蘭當即拒絕了李哲,可沒想到的是,自此李哲性情大變,與崔小蘭時常發生爭吵,并惡語相向地逼她拿錢。
這下,崔小蘭即使再傻,再戀愛腦,她也看清了李哲的嘴臉,于是當即搬回了娘家,并在婚后的第四個月,向李哲提出了離婚。
但李哲卻是個狗皮膏藥,說什么都不肯離婚,對崔小蘭又是電話轟炸,又是短信騷擾地,乞求著妻子的原諒。
可彼時的崔小蘭,對丈夫李哲早已是失望透頂,她決心要與其離婚。
眼看著無法挽回,糾纏無果,李哲只得同意了離婚,豈料在即將辦理離婚之際,他突然心生惡念,對妻子崔小蘭起了殺心,隨后從超市買了把刀,藏匿在了口袋里,準備隨時了結了崔小蘭。
面對警方的審訊,李哲則是狡辯道,他只是想拿刀恐嚇妻子,并沒有真的想殺死她,誰知竟會一時失手,致使人死亡了呢。
而對于這一說辭,別說是警方不信了,就連崔小蘭的家人,都認為李哲是蓄謀已久,畢竟崔小蘭身上的刀口,那可謂是刀刀致命。
最后,法院判定李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而對于這一案件,也再次提醒了我們,在決定締結終身伴侶之前,慎重考量實為要務,必須深入探究對方各方面的情況,確保知根知底,切勿被甜言蜜語所蒙蔽,否則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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