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15日凌晨6時左右,祥云縣周家鄉(xiāng)高牧村二社一名六十余歲的老太太正在自家的床上熟睡,突然被屋外一陣“救命啊!救命啊”的呼救聲吵醒了。
起初,老太太還以為自己還在做夢,再仔細側(cè)耳傾聽,發(fā)現(xiàn)呼救聲依然繼續(xù),只是變得越來越弱,其中還夾雜著“噼里啪啦”的廝打搏斗聲,這聲音像是從同一個院子里的鄰居周仁家的閣樓上傳來的。
此時,早起的村民們已經(jīng)陸續(xù)起床開始勞作,當時正值秋收農(nóng)忙時期,村間的小路上的行人已經(jīng)來來往往,之前發(fā)出的呼救聲也被一名路過院子的村民聽見,但因為周仁和他妻子李天秀兩口子經(jīng)常吵吵打打,在村里已經(jīng)人盡皆知,所以并沒有引起眾人的懷疑。
但是,在老太太的眼中這事卻不尋常,因為在凌晨2時的時候,老太太被一陣拖拉機馬達聲吵醒,不久后聽到有人在叫周仁家的門“姐姐,開門”。她聽出這是周仁妻子李天秀的弟弟李天紹的聲音,接著聽到周仁家的開門聲,然后又聽到一個陌生的賓川口音“這么多房子,都是你家的嗎?”李天秀回答說:“不是,是幾家人(合住)的——”
這說明,周仁家來了外人,而這次的打斗就很可能不是周仁和李天秀兩口子的家務事了。
老太太唯恐出事,急忙起身去兒子周金全和周金紅的臥室,把兩個兒子叫起來,讓他們出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周金全和周金紅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膽子比較大,母親一吩咐立即起身開門出去往周仁家的閣樓上沖,兄弟倆上樓梯上到一半是廝打聲和呼救聲戛然而止,兩人來到周仁家的房門前敲門喊“出了什么事”,但里頭沒有回音。兄弟倆無奈,只能退下樓來。
8點左右,周仁和李天秀推門出來,周金全和周金紅看到兩人的神色不對,臉色也不太好,就問“怎么回事?叫門為什么不出聲?”
周仁吞吞吐吐地回答:“沒什么大事,和你嫂子干仗了。”
12時左右,周金全和周金紅看到門外不遠的村口還停著一輛紅色的掛兜式四輪拖拉機,兄弟倆想到母親的懷疑,又發(fā)現(xiàn)這一上午李天秀的弟弟李天紹一直沒有露面,而那個賓川人也不知去向,周金全和周金紅更加覺得其中必有隱情。
因為拖拉機來的時候,周金紅正在院子北邊的一間屋子里修他的自行車,親眼目睹李天紹帶著一個高個子、操賓川口音的男子進來,李天紹上樓之前,那個賓川人還和周金紅攀談了幾句,說是被李天紹雇傭來拉蠶豆去牛井販賣,天亮了就走。可是這都大中午了,拖拉機還在門外停著,那人卻不見出來,會不會——
到14時左右,周金全對周金紅說:“兄弟,那個賓川人會不會被周仁一家給弄死了?”
想到這里,兄弟倆不由得一激靈,雖然周金全的這個“腦洞”比較大,但完全在“靠譜”的范疇,細想之下還真不是沒可能得事情,而且周仁、李天秀夫婦那支支吾吾的表現(xiàn)更是讓他們疑心,因為他們以前也不是沒干過仗,但沒有一次像今天這樣反常。于是,兩人趕往村公所,向村長反映了他們的懷疑。
對兄弟倆的懷疑,村長高度重視,親自趕到周仁家里對周仁和李天秀進行盤問,但兩人支支吾吾,始終不吐露實情。這反而引起了村長為首的高牧村的村干部的懷疑,于是在當晚將周仁、李天秀夫婦招到村公所,在車輪戰(zhàn)的盤問后,周仁可能意識到紙終究包不住火,終于橫下一條心,承認那個賓川人已經(jīng)被他們夫妻倆給殺掉了,尸體還藏在自家的糧倉里。
村長大驚,立即抓起電話,向周家派出所報案,此時是9月16日凌晨4時。
祥云縣公安局作戰(zhàn)值班室接到周家派出所楊家安所長的報告后,劉文章局長立即派出刑警大隊的偵查、技術人員以及法醫(yī)在李云本副大隊長的帶領下趕往現(xiàn)場,會同周家派出所的同志進行分工,由縣局的技術人員負責現(xiàn)場勘查和尸檢,周家派出所負責進行群眾走訪——
劉文章
周仁家位于高牧村二社,呈三方一照壁的大院,周仁的家位于大院西北角的一棟兩層閣樓,樓上樓下各三間房。同一個大院里還住著另外三家,分別是西邊的周述宇家、北邊的周金全/周金紅家和東面的周宗家。中心現(xiàn)場位于周仁家閣樓二樓最里邊的一間,面積為7平方米,西墻和南墻各有一個糧倉(每個糧倉長1.7米、寬0.9米、高0.75米),余下大約3平方米的空地,尸體被裝在一條塑料編織袋里,放在南墻的糧倉內(nèi),頭朝西腳朝東呈左側(cè)臥狀,膝蓋以下的下肢彎曲,除了一條白色平角褲外全身赤裸。
經(jīng)法醫(yī)尸檢,死者男性,身高1.72米,年齡約三十歲左右,頸部纏繞著一根細麻繩,另一根細麻繩將大腿和小腿緊緊系住,腹部有銳器扎刺創(chuàng)口九處,頸部喉結(jié)下方另有銳器扎刺創(chuàng)口一處,其它各部位有多處表皮擦傷,左前胸第三根肋骨中線處骨折。
現(xiàn)場勘查發(fā)現(xiàn):閣樓上墻角和糧倉內(nèi)有大量的點狀、塊狀血跡和帶血的床單、衣褲等物。在一樓到二樓的樓梯夾縫中發(fā)現(xiàn)匕首一把、菜刀一把、鐵錘一把和黑色皮夾子一個,技術人員在這些物品上面都發(fā)現(xiàn)留有擦拭之后留下的微量血跡,其血型和死者的血型一致。
由于有大量事實證據(jù)的存在,人又是死在周仁的家中,因此對周仁夫婦的審訊比較順利,兩人供認他們協(xié)助李浩天殺害了這名來自賓川的拖拉機駕駛員,可是他們指天發(fā)誓并不認識這個人是誰,姓甚名誰不知道、家住哪里不知道,李天紹現(xiàn)在何處還是不知道。只知道9月15日10時左右李天紹離開高牧村,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知去向。
現(xiàn)在有三個問題擺在李云本副大隊長面前:
1、死者的真實身份是誰?
2、李天紹為何要殺害他?
3、李天紹現(xiàn)在逃去哪里?
偵查員從停在周家院外的紅色“紅河”牌四輪拖拉機入手開展調(diào)查,這臺拖拉機系柳州拖拉機廠生產(chǎn),八成新左右,車號為“云南70-02870”,在方向盤正中的喇叭按鍵處刻著一個“楊”字,因此初步推斷死者可能姓楊。再加上他的賓川口音,判斷死者應該是個姓楊的賓川縣的拖拉機駕駛員。于是李云本副大隊長去電大理州交警支隊協(xié)查拖拉機駕駛員的身份信息,得到的反饋是:賓川縣太和華僑農(nóng)場有個拖拉機駕駛員叫楊雨平,其體貌特征和死者比較吻合。
柳州拖拉機廠生產(chǎn)的紅河牌拖拉機
于是,李云本又聯(lián)系了賓川縣公安局,在賓川縣公安局的協(xié)助下聯(lián)系到了楊雨平的家屬。9月17日上午,楊雨平的家屬和親友一行六人抵達祥云,對尸體以及隨身發(fā)現(xiàn)的遺物進行辨認,結(jié)果確認死者就是楊雨平。
楊雨平時年29歲,1986年至1989年在武警大理支隊服兵役,退伍后分配到賓川縣太和華僑農(nóng)場工作,擔任拖拉機駕駛員。
根據(jù)楊雨平妻子和好友的說法:9月14日18時左右,楊雨平和幾名拖拉機駕駛員駕駛著拖拉機聚集在賓川縣汽車站等候雇主拉貨,不久來了一個祥云口音的年輕男子,說要雇車到祥云去拉蠶豆去牛井販賣,原本和另一個駕駛員談妥每噸運費200元,但由于天色漸漸變暗,那個駕駛員擔心不安全,所以將這筆生意轉(zhuǎn)給了楊雨平,于是楊雨平就讓那個男青年上了自己的拖拉機,然后向祥云縣駛?cè)ィ瑳]想到就此一去不回。
根據(jù)周仁和李天秀夫妻的供述,李天紹時年21歲,家住祥云縣下莊鄉(xiāng)張泗營村四社,早年父母雙亡,哥哥和姐姐陸續(xù)成家,所以沒人管他,導致他從小無人管教,成了當?shù)赜忻摹敖至镒印保B(yǎng)成了不務正業(yè),懶惰成性的惡習。
9月15日晚,李天紹帶著楊雨平來到姐姐李天秀的家中,趁楊雨平在樓下和周金紅閑聊時,李天紹進屋對周仁和李天秀夫婦說:“這個高個子伙同別人騙了我七八千塊錢,我要殺了他,不然他就會殺掉我。”
李天秀頓時被弟弟的這個說法嚇壞了,連忙說:“殺了他拖拉機你也開不走,算了吧。”
但是李天紹一意孤行,堅決表示一定要把人殺了,并且威脅姐姐和姐夫說只要殺了他,拖拉機賣掉的錢會分姐姐和姐夫一半。于是,周仁和李天秀就默許了李天紹接下來的行為,甚至還答應協(xié)助李天紹進行作案。用李天秀的話說:“爹媽死的早,我弟弟從小就孤苦伶仃,太可憐了,所以我對他有愧疚,沒法拒絕我弟弟的要求——”
9月16日凌晨4時,趁著楊雨平熟睡,李天紹和李天秀攜帶匕首、菜刀、鐵棒、鐵錘等物上樓,來到楊雨平的床邊。李天紹手持鐵錘對著楊雨平的頭部猛砸下去,結(jié)果砸偏了,砸到了楊雨平的肩頭。楊雨平在劇痛中驚醒,翻身坐了起來。李天紹一不做二不休,又接連揮動鐵錘對著楊雨平猛砸,而李天秀此時也操起鐵棒向楊雨平猛擊。
楊雨平畢竟是武警部隊待過三年,雖然倉促遇襲,但很快就反應過來并奮力還擊,將李天紹手中的鐵錘擊落,然而由于室內(nèi)空間逼仄,難以施展身手,再加上室內(nèi)昏暗,又不如李氏姐弟熟悉環(huán)境,漸漸落了下風。隨后周仁沖上樓來加入“戰(zhàn)團”,楊雨平頓時陷入絕境,被三人摁倒在地,周仁按住楊雨平的腳、李天秀按住楊雨平的手,而李天紹則一手掐住楊雨平的脖子、另一手從腰間抽出匕首,對著楊雨平的腹部猛刺七刀,楊雨平吃痛,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90年代的武警戰(zhàn)士
唯恐楊雨平的呼救聲被鄰居聽見,李天紹又用匕首對著楊雨平的喉結(jié)處猛刺一刀,呼救聲漸漸小了,但楊雨平憑著頑強的意志力依然還在掙扎不止。李天紹又用匕首朝楊雨平的腹部刺了兩刀后,楊雨平最終氣絕身亡。
楊雨平死后,周仁夫婦向前來詢問情況的周金全、周金紅兄弟解釋說:昨晚兩口子吵架,以掩人耳目。隨后,李天秀和李天秀姐弟二人迅速脫下楊雨平的衣褲,李天紹劫走了楊雨平的身份證、駕駛證以及隨身包內(nèi)的500元人民幣現(xiàn)金,后找來細麻繩勒住了尸體的脖頸和大小腿,裝入一條塑料編織袋,由李天秀將袋口給縫好。最后由李天紹和周仁將尸體抬進了糧倉,又在上面壓上兩大袋蠶豆,最后三個人將室內(nèi)地板上的血跡以及帶血的物品粗略清洗了一遍,此時已經(jīng)是9月16日10時。
最后,李天紹對姐姐和姐夫說:“我正在吐血,要去看一下病,過兩天我來把死人運走,不連累你們”。然后,李天紹拿了一些換洗的衣服后就匆匆離開高牧村——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周仁和李天秀因故意殺人罪被大理州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最后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8年;李天紹最終是否落網(wǎng)歡迎當?shù)氐闹樾』锇榉e極補充。
一對被警察抓獲的罪犯夫妻
資料出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編《蒼耳利劍——大理州重特大案件偵破紀實》第三集P26~P29《黎明前的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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