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微特稿】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5日表示,該黨要求首爾高等法院將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所涉案件的重審推遲至總統選舉后。如果法院在總統選舉前作出判決,李在明的參選資格可能受影響。
共同民主黨選舉對策委員會高級官員尹昊重當天在記者會上說,該黨要求首爾高等法院在12日前、即總統選舉拉票活動開始前作出推遲重審李在明案的決定。如果法院不推遲重審,共同民主黨將動員國會作出“處罰”。
按韓國媒體說法,尹昊重所說“處罰”指的是共同民主黨可能推動彈劾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院長曹喜大。
韓國大法院本月1日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三審判決,推翻二審無罪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首爾高等法院定于15日首次開庭審理。
李在明面臨的司法風險為其總統競選之路帶來不確定性。《公職選舉法》規定,參選者因選舉相關犯罪被判處100萬韓元以上罰款時,將剝奪被選舉權5年;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剝奪期限將延長至10年。若無被選舉權則無法參選總統。
韓國第21屆總統選舉定于6月3日舉行。民調機構“真實計量器”5日發布的民調結果顯示,假設選舉呈“三人對決”格局,李在明的支持率為46.6%,執政黨國民力量黨總統候選人金文洙的支持率為27.8%,改革新黨候選人李俊錫的支持率為7.5%。如果參與對決的人選分別為李在明、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和李俊錫,三人的支持率分別為46.5%、34.3%和5.9%。(完)(張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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