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我兒子現在晚上做噩夢都會驚醒!全都是因為這個大學生什么救援經驗都沒有,還逞英雄!"
吳女士尖聲指著被告席上的年輕人,聲音顫抖,"我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二十萬元,外加醫療費五萬元!"
"我當時是按照標準救生程序操作的,"劉洋站在被告席上,雙手緊握欄桿,臉色蒼白,"我只是想救人..."
"救人?"
吳女士冷笑一聲,"你是想出名吧?我親眼看到你把我兒子往更深的水域帶!如果不是岸上的人喊,你是不是打算帶著我兒子游到湖對岸去?"
法庭內一片嘩然,旁聽席上的人議論紛紛。法官敲了敲法槌:"安靜!雙方有什么證據請出示。"
就在這時,法庭后門突然被推開,一位穿著深藍色制服的男子快步走進來,胸前的徽章閃著光:"法官大人,打擾了。我是市水下潛水員協會的林隊長,關于這起事件,我們有完整的360度全景視頻錄像。"
01
事情發生在三天前的上午九點半。那是個陽光明媚的周六,市中心的人工湖畔已經聚集了不少晨練的人。
劉洋和他的幾個隊友正在湖邊熱身,準備進行每周的訓練。作為市體育學院游泳隊的隊長,這種訓練對他來說已經成了習慣。
"教練說今天練習水下長距離游泳,"隊友小馬活動著肩膀說,"下個月就是省運會了。"
劉洋點點頭,目光掃過湖面:"水溫剛好,今天應該能破個人記錄。"
他們剛要下水,突然聽到湖邊傳來一陣尖叫聲。
劉洋循聲望去,看到湖心方向有一個小小的身影正在水中掙扎,而岸邊一群人正驚慌失措地大喊大叫。
"有人溺水了!"
劉洋立刻反應過來,脫掉外套就跳入水中,朝著那個方向游去。他的動作極快,幾個有力的蛙泳動作就將他帶離岸邊。
水面上,小男孩已經嗆了幾口水,掙扎得越來越無力。
劉洋心跳加速,使出渾身力氣向前游去。"堅持住!我來救你!"他大聲喊道,希望給孩子一點信心。
當劉洋游到男孩身邊時,發現情況比想象中還要糟。
男孩已經開始下沉,眼睛半閉著,嘴唇發青。劉洋迅速將男孩托起,讓他的頭部保持在水面上。
"別怕,抓住我的肩膀!"劉洋一邊安撫男孩,一邊按照救生訓練中學到的方法,將男孩固定在自己一側,開始向岸邊游去。
此時岸邊已經圍了一圈人,其中一位中年女性正歇斯底里地尖叫著:"小凱!我的兒子!快救救他!"
劉洋判斷了一下水流方向和距離,選擇了一條弧形路線向岸邊游去。
這條路線看起來并不是直線,但作為專業游泳運動員,他知道這樣可以避開湖中央的漩渦,更安全快速地到達岸邊。
"他為什么不直接游回來?"岸邊有人疑惑地問。
"可能是水流的原因,"另一個人回答,"那邊看起來有點漩渦。"
劉洋游得很穩,但他能感覺到男孩的身體已經開始發抖,顯然是受到了驚嚇。"
堅持住,小朋友,馬上就到岸邊了,"他輕聲安慰道,盡量保持平穩的速度。
當他們終于到達岸邊時,岸上的人立刻伸手幫忙將男孩拉上岸。
小男孩嗆了不少水,不停地咳嗽,但總算保持著清醒。那位中年女性—吳女士—立刻沖上前去抱住自己的兒子。
"小凱!你怎么樣?媽媽來了!"她緊緊抱著兒子,眼淚奪眶而出。
劉洋氣喘吁吁地爬上岸,他的隊友們圍上來,遞給他一條毛巾。"干得漂亮,老劉!"小馬拍了拍他的肩膀。
就在劉洋以為一切已經結束時,吳女士突然轉過身,臉色變得難看起來:"你是哪個學校的?為什么要帶我兒子繞那么遠的路?"
劉洋愣了一下:"我是體育學院游泳隊的,剛才那個方向有暗流,我是選擇了最安全的路線。"
"胡說!"
吳女士聲音提高了八度,"我看到你明明可以直接游過來,偏偏要往更深的地方帶!你是不是想害死我兒子?!"
圍觀的人群一下子安靜了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們身上。
02
"阿姨,您誤會了,"劉洋試圖解釋,"我是按照救生程序操作的,選擇最安全的路線..."
吳女士沒等他說完,就掏出手機開始拍照:"你叫什么名字?哪個學校的?我要告你!我兒子差點被你害死!"
"媽媽..."小男孩小凱抓著母親的衣角,輕聲說道,"他是救了我..."
"你不懂!"吳女士猛地打斷兒子的話,"媽媽看得一清二楚,他根本不是直接把你帶回岸邊!"
劉洋的隊友們看不下去了,紛紛上前為他辯護。隊友小馬說道:"阿姨,劉洋是我們游泳隊的隊長,他有專業的救生證書,知道怎么救人。"
"就是因為他有證書,我才要追究責任!"
吳女士情緒更加激動,"這樣的人竟然有救生證書?簡直是笑話!我兒子在水里多呆了至少兩分鐘,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可能留下終身心理陰影!"
此時,已經有人報了警,警察和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救護人員迅速檢查了小凱的情況,確認除了受到驚嚇和嗆了些水外,并無大礙。
"你們要為這件事負責!"吳女士對著劉洋和他的隊友們大喊,"我要讓你們知道什么叫后果!"
警察將雙方帶到了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里,吳女士的情緒稍微平靜了一些,但她堅持認為劉洋在救人過程中采取了錯誤的方式,導致她兒子受到額外傷害。
"我要求他賠償我兒子的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吳女士對警察說,"總共二十五萬元。"
劉洋震驚地看著她:"阿姨,我只是想救人..."
"救人?"吳女士冷笑,"你們這些大學生就是想出風頭,根本不管后果!"
警察見情況復雜,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當晚,事情就在社交媒體上爆了出來。
"大學生救人反被索賠25萬"的話題迅速登上熱搜,引發了廣泛討論。支持劉洋的人認為他是見義勇為,而另一部分人則質疑他的救援方式是否專業。
第二天,劉洋的學校得知此事后,立即表態全力支持他。游泳隊教練出面證明劉洋確實持有專業救生證書,救援過程完全符合標準操作程序。
"湖中央確實存在危險的漩渦,"教練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劉洋選擇的路線是考慮了安全因素的最佳路線。"
然而,吳女士不依不饒。她通過律師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洋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5萬元。
她聲稱,自己的兒子因為這次事件產生了嚴重的心理陰影,晚上經常做噩夢,甚至不敢靠近水邊。
"作為母親,我必須為孩子爭取應有的權益,"吳女士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說,眼中噙著淚水,"誰能理解一個母親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水中掙扎時的心情?"
03
媒體的報道讓這個案件迅速成為全市關注的焦點。
有記者挖出吳女士的背景,發現她是一家美容院的老板,最近生意遇到了困難;也有人翻出劉洋的履歷,他不僅是省游泳隊的預備隊員,還多次參與救援志愿活動。輿論的天平開始向劉洋傾斜。
"這明顯是碰瓷啊!"網友們評論道,"救人還要被訛錢,誰還敢救人?"
然而,吳女士似乎早有準備。
她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一段模糊的視頻,顯示劉洋救人時確實沒有直接游向最近的岸邊,而是采取了一條弧形路線。雖然視頻很模糊,但足以讓一些人產生懷疑。
"如果他真的是專業救生員,為什么不選擇最近的路線?"有人質疑道。
案件進入法庭審理階段。劉洋心情無比沉重,盡管學校提供了律師,但他仍然感到委屈和無奈。
"我只是想救人,"他對律師說,眼中閃著淚光,"從小我就被教育見義勇為,沒想到換來的卻是這樣的結果。"
庭審當天,法院外聚集了大量媒體和圍觀群眾。
劉洋穿著一身深色西裝,顯得格外成熟穩重。而吳女士則選擇了一身樸素的衣著,眼睛紅腫,看起來像是哭過。
庭審開始后,雙方律師各自陳述了案件經過。
吳女士的律師強調,作為一名持有專業救生證書的游泳運動員,劉洋理應選擇最短距離將溺水兒童帶至岸邊,但他卻選擇了一條明顯更長的路線,導致孩子在水中停留時間過長,造成了額外的身心傷害。
"根據醫生診斷,小凱已經出現了輕度創傷后應激障礙,"律師展示了一份醫院的診斷書,"這完全是因為救援不當造成的!"
劉洋的律師則據理力爭:"我的當事人選擇的路線雖然看似繞遠,但實際上避開了湖中央的危險漩渦區域,是從專業角度考慮的最安全路線。如果直接游向最近岸邊,反而會增加危險。"
庭審進行到關鍵時刻,法官問道:"被告,你能否解釋為什么選擇了這條救援路線?"
劉洋站起身,聲音平靜但有力:"法官大人,我學習救生已經五年了,教練一直教導我們,在救援過程中,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
當天湖中央有一個很強的漩渦,如果我直接游向岸邊,就會正好進入漩渦區域,那樣我和小男孩都會有危險。我選擇了一條看似繞遠但實際上最安全的路線。
"這只是你的一面之詞,"吳女士突然站起來打斷道,"你有什么證據證明當時有漩渦?"
法庭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劉洋的律師說道:"我們有游泳隊其他隊員和教練的證言,他們都可以證明湖中央經常形成漩渦,尤其是在風大的日子。"
"證人證言不足以證明當天確實存在漩渦,"吳女士的律師反駁道,"而我們有視頻證據表明被告確實采取了一條更長的路線。"
法官正要發言,法庭后門突然被推開。
一位身著深藍色制服的男子大步走入法庭,胸前閃亮的徽章顯示他來自市水下潛水員協會。他手中拿著一個密封的防水設備箱,步伐堅定地走向法官席。
"法官大人,請原諒我的冒昧打擾,"男子自我介紹道,"我是市水下潛水員協會的林隊長。關于這起事件,我們有決定性的證據。"
法庭內一片嘩然。
林隊長將設備箱放在證物臺上,取出一個防水硬盤:"那天上午我們協會正在湖底進行常規檢查和訓練,恰好使用了最新的360度全景攝像系統進行水下環境記錄。這套系統可以同時捕捉水下和水面的全方位畫面。"
法官詢問雙方律師是否對這一新證據有異議。吳女士的律師剛要開口反對,吳女士卻猛地捂住了臉,身體微微發抖。
"那我們來看看這段視頻,"法官宣布道。
法庭大屏幕亮起,畫面顯示的是從水下拍攝的全景視圖。
清晰可見湖面下的水流形態,特別是湖中央確實存在一個明顯的漩渦。畫面右上角顯示的時間正是事發當天上午。
隨著視頻繼續播放,人們清晰地看到了小凱落水的瞬間,以及劉洋跳入水中救人的全過程。視頻無聲地展示著水下的情況,漩渦區域的水流快速旋轉,如果直接穿過,確實十分危險。
就在此時,視頻角度切換到了另一個方向,捕捉到了更令人震驚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