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聲音
5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黨組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傳達學習政法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精神,研究貫徹落實舉措;聽取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工作情況報告,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5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典’亮生活,守護美好”主題檢察開放日活動,并發布第四批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晉檢動態
5月12日,晉安區檢察院召開黨組(擴大)會,傳達學習貫徹4月25日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并審議通過《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實施細則》。
5月13日,晉安區檢察院舉辦2024年度優秀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展示會暨特邀檢察官助理聘任儀式。
5月13日,晉安區檢察院離退休干部、第五檢察部干警前往福州市日出東方小學參加貫徹市關工委全委會精神座談會。
5月14日,晉安區檢察院舉辦“礪檢固基強質效,評庭評案鑄精品”聽庭評議活動。
5月16日,晉安區檢察院聯合晉安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婦聯,在未保中心開展“依法護未,共育未來”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5月16日,晉安區檢察院召開2025年度案件質量評查評前會議暨評查培訓會。
5月16日, 晉安區檢察院黨組成員、第二檢察部主任邱曉紅組織開展“養老護老 安心社區 ”涉老普法主題活動。
晉檢說法
孩子說最近得罪了班上的“大哥”,同學們都說不跟他玩了。
快告訴老師!這可能演化為“校園欺凌”!
不是只有動手打人才叫校園欺凌!在學校期間,有些人有過被同學集體孤立的遭遇。這種孤立不打人、不罵人,只是不說話、不接觸,看似“小打小鬧”,傷害性不強,但其實,稍有不慎就可能演化為更嚴重的“校園欺凌”行為,成為影響青少年一生的夢魘。
孩子被校園欺凌,家長應該這樣做:要保持冷靜,與學校和老師溝通,必要時采取法律手段保護孩子權益。要鼓勵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際關系。家長要培養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際關系能力,這對校園欺凌的影響能產生緩沖作用。
記住,這些行為都是校園欺凌↓↓
1.肢體欺凌:毆打、腳踢、掌摑、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體或者恐嚇威脅的行為。
2.語言欺凌:以辱罵、譏諷、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綽號等方式侵犯人格尊嚴的行為。
3.社交欺凌:惡意排斥、恐嚇、威脅、逼迫、孤立他人,影響他人參加學校活動或者社會交往。
4.網絡欺凌:通過網絡或者其他信息傳播方式誹謗他人、散布謠言或詆毀他人、惡意傳播他人隱私。
作為家長,請告訴孩子↓↓
不做受害者
1.不攜帶較多的錢和手機等貴重物品,不公開顯露自己的財物。
2.前往廁所、樓道拐角或者學校附近巷子等校園欺凌多發地時,盡量結伴而行。
3.與同學友好相處,寬容、理性、平和解決矛盾,不采用過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平時加強身體素質訓練,以便在危險的時刻保護自己。
不做欺凌者
故意毆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財物、故意非法傷害他人的行為有可能構成我國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強制侮辱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觀者
1.拒絕煽風點火,拒絕成為欺凌者的“幫兇”。
2.拒絕當事不關己的旁觀者,適當對被欺凌者表達同情和關心。
3.在能力范圍內施以援手,幫助被欺凌者。
4.及時向老師、家長報告,甚至報警。
如果你自己正在遭受校園欺凌,要牢記:
1.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不要激怒對方,可以向路人求救,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必要時采取正當防衛。
2.受到欺凌后,不要沉默或報復,要把事情告訴父母和老師。
文案:王魯南、施麗蓉
編輯:黃綠詠
審核:辦公室
微信號|jaq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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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號 | 晉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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