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瑞安一起教師懲戒學生的事件引發輿論海嘯。5月18日凌晨,當地教育局通報稱,教師林某某因學生用水槍噴臉而對學生進行不當懲戒,“威脅到學生人身安全”,警方隨即對其行政拘留。
然而,隨著現代快報對涉事教師的采訪細節披露,事件全貌逐漸浮出水面——監控未顯示學生被舉出窗外,教師也否認“扔下樓”的直接威脅。這場風波不僅暴露出教育懲戒的法治困境,更折射出家校矛盾中輿論與權力的微妙博弈。
通報定性引爭議
根據涉事教師描述,事發時學生因未獲承諾的糖果獎勵,竟拿同學水槍噴老師面部。教師生氣之下揪了一下學生衣領,并將其抱至開有限位夾子的窗邊,質問“你看看樓下孩子都像你這樣怎么辦”。窗戶僅能開啟二十公分,視頻顯示,教師始終未將學生舉出窗外。這一細節與教育局的“威脅學生人身安全”的定性存在明顯出入。法律界人士指出,威脅人身安全需滿足“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的客觀要件,若監控未記錄危險動作,僅憑語言刺激和肢體接觸,是否構成治安處罰?值得商榷。(源自現代快報)
更令人深思的是,教育局在通報中說“威脅到學生的人身安全”,卻未提及對監控證據的核查,對窗戶是否能完全打開的核查。這種“先定性后調查”的處置邏輯,讓一線教師寒心。一位中學教師坦言:“現在連拉扯學生都要擔心被拘留,誰還敢管教?”當懲戒邊界被模糊化,教師群體陷入“不做不錯,多做多錯”的集體焦慮。
從“嚴師出高徒”到“佛系躺平”,誰破壞了教育生態
此次事件暴露的深層矛盾,是傳統教育觀念與法治社會的劇烈碰撞。老一輩人記憶中“粉筆頭砸醒瞌睡生”“柳條印跡換來好成績”的嚴管模式,在今天可能面臨法律追責。但完全否定教師懲戒權,又會導致另一種極端——四年級學生可以在課堂上拿水槍滋老師,老師卻不能讓學生”看看窗下“。現實中,有學生當眾辱罵教師,家長反投訴老師“態度不好”,最終教師被誡勉談話的例子比比皆是。“現在連作業都不敢多留,生怕被舉報‘增加負擔’。”
這種“寒蟬效應”正在侵蝕教育根基。當教師失去管理學生的基本手段,課堂秩序崩塌只是時間問題。更諷刺的是,那些呼吁“給教師松綁”的家長,往往也是最先投訴教師“不負責任”的人。家校信任的斷裂,讓教育淪為各方利益博弈的角斗場。
在法治框架下重建教育權威
要走出這一困局,需從三方面重構教育生態:
其一,細化懲戒規則,劃清法治紅線。教育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雖已實施,但“適當增加運動要求”“課后教導”等表述仍顯模糊。應借鑒國外經驗,制定分級懲戒清單:遲到早退可罰掃地,辱罵師生需書面檢討,肢體沖突則移交警方。同時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辱罵及威脅,讓教師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其二,建立第三方調解機制,平衡家校權力。當前家校矛盾多由學校單方面處理,易陷入“護犢子”與“護師權”的二元對立。可引入社區、司法所、心理咨詢師組成調解委員會,對爭議事件進行獨立調查。如瑞安事件中,若由第三方核查監控、聽取師生證言,或許能避免“輿論定罪”。
其三,強化教師法治培訓,提升家校共育能力。許多教師并非故意越界,而是缺乏法律常識。教育局應定期組織《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培訓,模擬處置校園沖突場景。同時開展家長課堂,普及教育懲戒的必要性——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但懲罰必須以尊重人格為前提。
瑞安”懲戒失“教師被行拘猶如一面鏡子,照出中國教育轉型期的陣痛。當“熊孩子”挑戰規則,當“嚴師”遭遇法律圍剿,我們需要的不是非黑即白的站隊,而是構建一個讓教師敢管、學生服管、家長信管的法治教育生態。畢竟,教育的終極目標不是培養溫室里的花朵,而是培育能經風雨的社會公民。在這個過程中,教師的手中既要有戒尺,更要有法治的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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