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潔四川”5月19日通報:
德陽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彭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德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彭良簡歷
彭良,男,漢族,1971年11月生,四川遂寧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93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8月至2002年4月,先后在德陽市市中區法院、市人大常委會工作;
2002年4月至2013年2月,歷任德陽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3年2月至2024年5月,歷任德陽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委書記、辦公室黨組成員,什邡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行政學校)校長、三級調研員、市委副書記;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德陽市紀委常委,市委巡察辦主任,三級高級監察官;
2024年10月至今,任德陽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日前,經涼山州委批準,涼山州紀委監委對昭覺縣政協原副主席、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馬格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格日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格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涼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馬格日開除黨籍處分;由涼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廉潔四川
編輯:袁浩程
責編:王 遂
編審:何光華
終審:程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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