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貴州遵義的余慶縣發生了一起居民住宅火災,亡3人。調查報告的鏈接:
這篇調查報告的第二段,是這樣寫的:火災發生后,省市領導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徐麟,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睿,市委副書記、市長黃偉等領導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盡快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也就是說,一起居民住宅亡3人的火災,省委書記批示了,省委常委、市委書記也批示了,市長也批示了。
說真的,這壓力還是大的,要知道,省委書記的事兒那么多,一起住宅火災都能讓省委書記批示,可見火災確實引起了領導的重視。
那么這起火災是怎么回事呢,其實也并不復雜,這是一個四層的居民自建房,并未對外經營,全是用于自己住,就是一個住宅。1-4層,中間是樓梯,兩邊是臥室和其他房間。
起火建筑一樓平面圖
火災的原因是放在一樓客廳的電暖爐,電氣線路故障起火,然后一樓客廳就燒起來了,這個時間是凌晨2點多些,因為當時全家人都在睡,未能及時發現起火,起火后煙火順著唯一的樓梯上去了,然后導致了4樓死亡2人,3樓死亡1人。
這起火災發生前,這棟樓里面有4人。其中,戶主張某業,張某業的父母(臥室在2樓,人死亡在4樓),張某業的外甥(死亡在3樓東側臥室)。
調查報告看了幾遍,張某業在發生火災時外出了,不在家;其他3人均死亡,按描述張某業的父母應該是住在2樓的,但不清楚為什么會死亡在4樓;張某業的外甥當晚住在哪兒,調查報告沒說。
那么這起火災的教訓是什么呢,調查報告總結:一是電器使用不當,取暖爐放在多功能取暖茶幾下面;二是疏散困難,只有一個樓梯,另外發現不及時;三是自救逃生能力弱。
調查報告認為,余慶縣龍家鎮政府、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隊、縣政府,都有責任,主要責任是沒有認真開展自建房的消防排查整治,另外龍家鎮政府隊隊員均由各崗位人員兼任,未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
對于處理建議,調查報告中只說了一句:對在事故調查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等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紀委監委處理。
說真的,這起火災的教訓如何汲取呢?當地政府、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隊應該采取哪些措施才能防止亡人火災發生呢?看過調查報告后,還是感覺有些茫然的,調查報告后面提出的五條建議,感覺不太好落實,像這樣的居民住宅到處都是,有沒有更加有效管用的手段,并且怎么去做?
火災發生了,省委書記批示了,重視是非常重視的。從現實的角度來講,居民住宅的火災,類似自建房的火災,如何避免或減少,這仍然是一個令人困擾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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