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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學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九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做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工作。明確將統籌推進科技研發、優質企業成長、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強化央地協同,廣泛動員部署,做實做細服務,充分挖掘崗位資源,發揮政策綜合效應,扎實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為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提供重要支撐。同時提出各部門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組織動員國家高新區等園區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推動各地方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等三項重點任務。
關于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聯規函〔2025〕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國有資產監管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科研助理是指從事各類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學術助理、財務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員。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現就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2025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作為重中之重,更加注重面向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拓展崗位,在推動產業發展中開發新的就業增長點。統籌推進科技研發、優質企業成長、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強化央地協同,廣泛動員部署,做實做細服務,充分挖掘崗位資源,發揮政策綜合效應,扎實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為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各部門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學院組織所屬高校、中央級科研院所、中央企業等在所承擔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建設布局的各類重大創新基地平臺中,積極招錄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工作,合理設置新的科研助理崗位。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招錄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產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組織動員國家高新區等園區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農高區及現代農業產業園集聚帶動就業效能,動員園區及區內的科研機構、科技和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及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等設立科研助理崗位。支持有條件的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等設立科研助理培訓基地。組織引導承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合理開發科研助理崗位,鼓勵依托自行組織的項目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將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情況作為國家高新區年度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三)推動各地方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推動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結合實際,依托國家、地方各級科技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面向省屬高校、省屬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外的相關企業以及省級高新區等,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本部門、本地區所屬相關單位認真做好落實工作。部屬高校、中央級科研院所、中央企業、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等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各地區要上下聯動、形成合力,落實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相關工作。鼓勵各部門與地方聯動舉辦科研助理崗位招錄活動,支持各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管委會集中組織開展科研助理崗位供需對接活動。
(二)發揮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依托單位的引領作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包括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創新基地和平臺包括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大學科技園、科技型企業孵化器,以及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等。強化上述項目和基地平臺依托單位的主體責任,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積極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基地平臺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
(三)加強科研助理崗位服務保障。逐步完善相關政策,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簽訂服務協議,鼓勵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對于依托各級科技計劃項目設立的科研助理崗位,科研項目經費中“勞務費”科目資金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單位將按規定留用的結余資金安排用于科研項目并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可從結余資金中列支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單位應認真測算科研助理經費需求,據實列支。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統籌相關經費渠道,提高崗位收入和綜合保障水平,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宣傳力度。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匯總本地區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進展情況,于2025年5至8月每月底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內容和格式要求另行通知)。積極謀劃有關活動,加大科研助理崗位宣傳力度,動員各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學技術部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科學院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5年5月28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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