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導黨員和公職人員牢固樹立紀法意識,嚴守紀法底線,發揮以案示警、以案示紀、以案促改作用,現將我市查處的3起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天水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八級職員胡曉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4年1月16日,胡曉峰飲酒后駕駛兩輪電動車行至秦州區藉河北路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鑒定,胡曉峰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胡曉峰曾因飲酒后駕駛受過處罰,公安機關對其再次酒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并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9月,胡曉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秦州區秦嶺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吳振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3年10月17日,吳振華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至秦州區天成橋南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鑒定,吳振華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對吳振華作出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對其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2024年1月,吳振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秦安縣王尹鎮衛生院原副院長何益林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肇事問題。2024年3月26日,何益林在前日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在秦安縣興國鎮解放路處追尾碰撞另一小型轎車,造成交通事故,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鑒定,何益林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何益林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罰金2000元。2024年9月,何益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上述3起典型問題,有的飲酒后心存僥幸駕車,有的飲酒后駕車肇事,有的被處罰后再次飲酒駕車,反映出我市個別黨員、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薄,在嚴肅查處酒駕醉駕問題的高壓態勢下,仍然頂風違紀、以身試法。全市廣大黨員和公職人員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自覺帶頭遵紀守法,堅決摒棄僥幸心理,始終守牢紀法底線,做到安全文明駕駛。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和黨員干部酒駕醉駕賭博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對黨員干部“八小時”外酒駕醉駕問題易發多發時段的監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黨員、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在嚴查酒駕醉駕問題的同時,還要深挖背后的“四風”問題,從嚴從快查處頂風違紀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不斷強化震懾作用,有力遏制酒駕醉駕問題。
來源:清風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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