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天價耳環”事件的調查結果,很多人用“拉了滿車的毒品,最后只查了個超載”來評價,這個評價很形象,但它卻未必是正確的。
雅安紀委監委只查明了楊偉在職期間,未參與雅安震后重建項目的招投標,未涉及災后重建資金審批管理和慈善捐款。
但并未就楊家巨額不明財產來源進行核查,對此公眾不理解。
公眾質疑楊偉在職期間,將黑手伸向了雅安震后招投標及資金審批管理和慈善捐款領域。
而雅安紀委監委只針對公眾的上述質疑進行了相關核查,但并未循疑擴大核查面,其實這并非是相關部門的機械履職、敷衍公眾行為。
因為楊偉現今已辭職多年,其早已不再是紀委監委機關的監督、監察對象,其個人的財產多寡,自然就不再是紀委監委機關的監督內容。
對此,也許有人會說,那雅安紀委又為何對楊偉涉嫌超生、違規辦企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呢?
其實原因也簡單,楊偉涉嫌的超生和違規辦企問題,是發生在他在職期間。
同樣的道理的,如果有證據表明,楊偉在公職期間,就已擁有了與其合法收入嚴重不匹配的巨額財產,那么即使楊偉現今已不在職了,監委機關對該問題依然是有監督權的。
很多人質疑,楊偉今天的財富或當年的原始資本積累,與雅安災后復建資金、慈善捐款有關。
對此,我同大家的看法或略有不同,楊偉當年無論官職大小,崗位輕重。但若想憑他一己之力將黑手伸向公款,一是他先得擁有這個能量,二是他也得具備這個膽量,三是相關的監督機制和資金管理制度,還不至于形同虛設吧,畢竟當時已是公元2014年了。
對于楊家不明原因的突然暴富,如果說該暴富原因,確實與楊偉當年的公職有關。我覺得他最有可能的是,楊偉當年利用職務便利將一些膏肥脂厚的政府項目轉交給了自家公司,甚至將公家資源對接了個人私企。
盡管,楊偉貪污、挪用公款的可能性不大,但此人還是有一些能量和手腕的。
據傳,畢業于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十堰)的楊偉,2011年他僅參加了一次公務員考試,就喜提“鐵飯碗”,在本科生考公務員都要熬白頭的年代,作為高職高專學歷的楊偉,他這個能量確實不一般。
令人詫異的是,在碩士生、博士生考中公務員都倍感珍惜的時代,而作為專科生的楊偉,卻將“鐵飯碗”當成了“土坷垃”說丟掉就丟掉。
2015年,當公務員僅僅5年的楊偉,辭掉了雅安城管局的職位,前往事業性單位的雅安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工作(投資促進局下屬單位),楊偉的這波操作,在外人看來這可不是攀高枝,而朝下走啊。
但令人不解的是,作為普通前城管局干部的楊偉,第二年便擔任了該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的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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