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澄邁”消息,日前,海南省澄邁縣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澄邁縣中興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原負責人劉嶸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25年1月至5月,劉嶸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將中興鎮政府租賃用于項目征地、清表等工作的公務用車作為本人上下班及因私外出的交通工具,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期間頂風違紀。2025年5月,劉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并被責令退賠違規用車費用。
澄邁縣白蓮中心學校原校長馮德業違規贈送禮品禮金問題。2015年,馮德業為疏通關系,向上級單位領導贈送禮品禮金。2024年12月,馮德業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持續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在縣委、縣紀委監委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誡教育之下,仍有個別黨員干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教不改、一錯再錯,必須從嚴處置、絕不姑息。
原標題:《頂風違紀!劉嶸,違規使用公務用車上下班,被降級并責令退賠費用》
欄目主編:周春晟 文字編輯:夏徐寅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清廉澄邁、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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