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次日,中央層面再次公開通報了2起黨員干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社會反響很大。
通報發布后,涉及到的省、市、縣黨委均有相應動作,有的甚至連夜召開常委會??梢哉f,政治敏感性超強,反應超迅速。
結合此前通報的也是影響非常大的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10名干部違規吃喝的典型問題,不難看出四個信號:
一、不要僥幸心理
這是首當其沖的。
自“十八大”后,中央說一就是一,說二就是二,不存在打折、搞變通的可能。
而且,不論是行動還是學習教育,也再也不是一陣風,而是一嚴到底,是一年更比一年嚴。
說不行就不行,說不能就不能,不講條件,不談前提。
而從通報案例的結果看,前因后果都查得清清楚楚,細枝末節都摸得明明白白。
這個時候,誰要再頂風“作案”,那不好意思,在查處上上不封頂,在處理上一擼到底。
如果說地方礙于人情世故,還扭扭捏捏,還遮遮掩掩,那就中央督導,或者提級辦理,也就不給那些說情、從輕或減輕以機會。
這也體現了紀律的剛性。
二、不要違規吃喝
記住是“違規”吃喝,不是“正?!背院?。
違規就是違反相關規定,其實也就分兩種,一種是公款違規,另一種是私款違規。
前者區別于正常公務接待,后者區別于親友之間正常聚餐。
公款違規不再贅述,私款違規關鍵看是否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這個“可能”的范圍就大了,只要是“管理服務對象”都不行。
而“管理服務對象”那可謂包羅萬象,相關規定基本上都列明了典型的幾例,但都會有兜底條款,等于都給兜住了。
這個意義上,就是吃喝前一定打聽清楚,是不是“管理服務對象”請客,有沒有“管理服務對象”在。
當然,一般哪好意思問,當前形勢下,就以正當理由推辭了最好,不要觸這個霉頭。
這樣也好,一減輕心理壓力,二減輕健康壓力,三本來工作確實很忙。
三、不要鬧出事故
案例已經顯而易見地告誡廣大干部,吃歸吃,喝歸喝,不等于宣判“死刑”;只要后果不嚴重,不出現喝死人等惡劣問題,那起碼還有挽救的機會。
一旦出現惡劣后果,天王老子來了都沒用。只要參加的,一個都跑不了,而且處理都輕不了。
事實上,意思很明確,既然你們都坐一個桌吃喝,即便這場吃喝是違規的,但義務還是有的,那就是責任共擔,相互之間負有不讓彼此喝死、喝到耍酒瘋、酒駕醉駕等義務。
否則,按各自角色承擔相應的責任,既包括黨紀法規,也包括民事賠償。
四、不要隱瞞不報
新華社時評也發了一篇文章《瞞報違規吃喝“捂蓋子”,是嚴肅的政治問題》。態度很鮮明,也很決絕。
事故已出,也就是說問題已經暴露,再想著去遮掩,不僅是白費力氣,而且錯上加錯,處理上肯定“罪加一等”。
吃喝畢竟不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下交易,沒有不透風的墻,紙包不住火。
從發起到結束,各個環節涉及多人,既包括組織、參加宴請的局內人,也包括如提供服務、售賣酒菜的局外人……
所以,一切事發后再補救的措施都是徒勞,反而加重后果,把本無辜的給拉下水。
何況,黨委一把手更沒有必要為此“扛雷”。當然,“扛”是情分,“不扛”是本分。
形勢如此,都是黨的干部,都是成年人,該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覺悟,也就是誰自己惹的禍誰自己承擔,不要想著講情說情。
這時候,作為局內人倒不如坦然面對,積極配合、主動交代、不藏不掩、等候處理。橫豎都是一刀,敢作敢當,還能留個“義氣”。
俗話說,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所以,說到底,違規吃喝這種事就碰不得,為了吃喝背上處分乃至影響仕途,真不值得,請自重,請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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