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她本該成為中國最年輕的女作家,卻成了臺灣最危險的中共間諜。
一個名字,一把晃動的晾衣桿,撕裂了生與死的界限。
——《壹》——
從文學(xué)天才到地下黨員
“你考上了,你要去讀。”母親把通知書扔在她床上,沒有表情,她接過紙張,愣了一下,重慶師范學(xué)校,1939年,日本飛機轟炸嘉興。
蕭明華像是被火灼過的麥子,一夜成熟,她開始寫日記、寫詩,寫得驚人,寫得像是在記錄逃亡,她的作文被全校傳閱。
教務(wù)主任說,這孩子不是普通人。
“將來會是有前途的女作家。”謝冰瑩這么評價她,臺靜農(nóng)在講座上說魯迅,說小說里的刀光劍影,也看見了角落里安靜的她。
她的同學(xué)都說:她天生是寫字的人。
可沒人知道,1941年她第一次被國民黨傳訊,理由是她在文章里用了“舊社會”“人民疾苦”這樣的詞,她第一次感受到,筆是可以致命的。
1946年,她到北平繼續(xù)讀書。
時局已經(jīng)混亂得像鍋粥,街頭是特務(wù),宿舍樓下是憲兵,她住在西直門一個老式胡同里,和幾個女學(xué)生合租。
屋子里最怕的是沒煤球,一冷就是刺骨。
就是那一年,她遇到了朱芳春,一個看上去普通的男人,戴眼鏡,說話輕,穿舊呢子大衣,他們一起在小飯館吃燒餅,一起在北海公園坐船。
朱芳春不問她寫什么,只告訴她哪里可以買到進步書刊。
他遞給她一本《聯(lián)共黨史》,她說,書不好看,但翻了三遍,半年后,她被吸收入黨,她說了一句:“我愿意,寫字不夠,我想做事。”
她從來沒后悔,只是沒想到,她要“做的事”,最后會送她上刑場。
——《貳》——
她是講師,也不是
1948年,她接到了一封信,是臺靜農(nóng)寫的,臺要她赴臺大中文系任教,她愣住了,朱芳春把信放在火盆上燒掉,說:“組織決定了,走吧。”
這不是邀請,這是命令。
她上船前只帶了三樣?xùn)|西:一本小說,一件旗袍,一雙舊皮鞋,到臺北那天,她用新的名字登記入住,講師身份,對外公開。
真正的任務(wù),藏在枕頭底下。
她被安排在臺灣省立師范學(xué)院教古文,兼做《國語日報》編輯,她在課堂上講《離騷》《史記》,學(xué)生說她講得動人。
她卻只記得哪個學(xué)生的父親在“警總”任職,哪個同事在軍情處。
她的任務(wù)只有一個:打入軍政系統(tǒng),收集情報,她和朱芳春在臺北某條巷子里租了套舊公寓,假裝是夫妻。
房東每天來收房租,坐在門口曬太陽。
她每天早出晚歸,帶著裝滿書的布袋,里頭其實夾著細密手寫的情報紙條,他們創(chuàng)辦了“臺灣新民主主義青年聯(lián)盟”,開始物色年輕人。
很多人是她的學(xué)生,才20歲出頭,滿臉熱血。
她會約他們在中山堂后門見面,說是推薦他們參加進步文學(xué)講習(xí)班,實際上,是讓他們加入組織,她知道,一旦暴露,這些人一個都活不了。
1949年,他們第一次傳遞情報。
她負責(zé)抄寫,寫在特制的軟棉紙上,貼在內(nèi)衣夾層,穿上旗袍,什么都看不出來,文件是《臺灣兵要地志圖》。
地圖上的每一條山脈、每一條道路,她抄得都不敢喘氣。
她把紙藏進裝老年用品的袋子里,送一個“老太太”回大陸,老太太不會說話,是另一個地下交通員,她送了六次情報。
每次都靠這個方法,每次都像走鋼絲。
最后一次,是1950年春節(jié)前夕,臺北下著雨,她撐傘在街角等接頭人,那天,她心里有種說不清的壓迫感,她回家,把旗袍掛在陽臺晾干。
朱芳春說:“等這批送出,我們可能要轉(zhuǎn)移。”
她點頭,她沒說的是,她已經(jīng)聽說,蔡孝乾叛變了,她知道暴風(fēng)雨來了,但她沒退,她說:“我死了沒關(guān)系,你得走。”
——《叁》——
被捕與犧牲,骨頭一寸寸斷
1950年2月,寒潮來得比往年猛,臺北城被冷風(fēng)剝開,夜里只剩警笛和狗吠,天剛亮,他們來了,特務(wù)直接撞門。
不是敲門,不是盤問,是砸門,端槍。
她還在廚房燒熱水,聽見門板裂開那一刻,她先是站住,然后突然撲向陽臺,她沒有試圖逃跑,她抬手扯下旗袍。
不是為了穿,是為了搖。
那是她和朱芳春約定的信號,她像瘋了一樣甩旗袍,對面樓的窗戶亮起一盞燈,朱芳春知道,情況變了,他走了,她留下。
她這一招,只為換他一條命。
國民黨特務(wù)沖進屋時,她坐在床邊,一言不發(fā),桌上的書攤開,是《春秋左傳》,她被押往“保密局”在臺北設(shè)立的秘密監(jiān)獄。
真正的地獄,不在地下。
她從被抓那天開始,身上沒有一塊完整的皮膚,電椅、電針、老虎凳,有人記錄過她被拷打的順序,前3天不讓睡覺,第4天灌辣椒水,第5天開始骨折。
她的左腿被折斷三次,右臂骨裂,肋骨塌陷,鎖骨碎裂。
她暈倒6次,被冷水潑醒,每次醒來都問一句話:“你們問的,我都不會說。”他們不信,他們讓她聽學(xué)生的錄音,說誰誰已經(jīng)交代你是主謀。
她聽完后冷笑:“他說了你們想聽的,不是我要說的。”
他們試圖逼她寫自白,她咬斷鋼筆尖,她沒有交代過一個名字,沒有承認過一個任務(wù),甚至連自己的真實身份,也始終沒有暴露。
她是在看守記錄本上寫下“無名氏”的。
直到半年后,他們才確認她是蕭明華,她已經(jīng)被打得站不起來,可每次審訊,她都堅持坐直,一次都沒有下跪。
她把自己的骨頭一寸寸留在了臺北看守所的水泥墻上。
1950年11月7日,法院宣判,死刑,隔天執(zhí)行,她在押赴刑場前洗了臉,還換了件干凈的衣服,那是當(dāng)年從嘉興帶來的旗袍。
她說:“總要像樣一點。”
她拒絕跪下,特務(wù)舉槍,她開口:“中國共產(chǎn)黨萬歲!”槍聲打斷了她的聲音,她只說完了一半,那年,她28歲。
——《肆》——
“歸來兮”三個字,重了三十二年
她死后沒有墳,她的兄長蕭明柱偷偷托人,把骨灰從看守所要出,沒立碑,沒告別人,只是藏在一個瓷罐里,埋在后山一棵芒果樹下。
整整32年,沒人敢說她的名字。
她像從來沒來過這個世界,1970年代末,兩岸形勢緩和,1982年,蕭明柱決定:要讓妹妹“回家”,他托人申請、聯(lián)系、備案,走了一整年。
那年秋天,他把裝著骨灰的罐子放進一個木箱里,從香港轉(zhuǎn)到深圳,然后進京。
9月11日,骨灰到了北京,迎接他的,是中央調(diào)查部的專人,他們說不出話,只鞠躬,9月15日,追悼會在八寶山舉行。
只有一幅黑白照片,她年輕,安靜。
像一個剛畢業(yè)的老師,朱芳春也在,他站在墓碑前很久,碑文只有三個字:“歸來兮。”是他寫的,他沒有說話。
只是把手放在墓碑上,輕輕按了按。
很多年后,有人問他,這三個字是什么意思,他說:“她回來了,不是我?guī)貋淼模撬约鹤呋貋淼摹!?/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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