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6月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安徽省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何友旺(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何友旺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何友旺 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何友旺,男,漢族,1964年1月生,安徽樅陽人,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農學學士。
何友旺曾任蕪湖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市編辦主任,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等職,2009年任蕪湖縣縣長,2011年任蕪湖縣委書記,2014年任蕪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弋江區區委書記,2019年任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22年1月后開始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24年11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何友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大搞官商勾連、利益勾兌
2025年5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何友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何友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接受車輛及司機服務;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親清不分,大搞官商勾連、利益勾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規劃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友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何友旺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王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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