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10日電,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 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推動新興領域工程教育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業聯合培養高素質復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創新創業人才。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點的專業型、“小而精”高校辦學模式。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與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圍繞區域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要,支持外商按規定在深圳投資舉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引進先進培訓課程、師資、教法等,探索產業鏈與職業技能培訓鏈有效銜接、高職教育與技工教育融通發展的技術工人培養模式。推動深圳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應用技術型大學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優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機制。積極實施國家銀齡教師行動計劃。探索適應人工智能發展的個性化教學方式和人才培養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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