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婷
日前,省民政廳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四強”管理體系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四大任務13項具體舉措,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發展,有效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賦能海南自貿港建設。
《意見》明確,緊緊圍繞“強黨建、強自治、強管理、強作用”的工作思路,促進社會組織規模更加適當、結構更加合理、作用發揮更加充分,走穩走好具有海南自由貿易港特色的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意見》指出,強化培育賦能。根據行業需求和社會組織發展實際,對社會組織進行分類別、分體系標簽化歸類和培育。圍繞建立“4+3+3”現代化產業體系,重點在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領域培育一批頭部社會組織。加大對市、縣(區)社會組織孵化的業務支持、指導力度,形成省、市縣上下貫通、覆蓋廣泛、專業規范的社會組織孵化培育支持體系。開展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培育發展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
《意見》強調,強社賦能,服務大局,助推海南經濟社會發展,并提出社會組織深化賦權增能、加強招商引資、服務對外交流、參與鄉村振興、參與社會治理的具體舉措。其中,參與鄉村振興方面,將持續開展“百社聯百村·攜手共富”行動,堅持多元化路徑探索,發揮社會組織牽頭賦能鄉村振興的影響力、號召力,實現信息共享、資源互動、功能互補,打造一批結對幫扶特色鄉村(小鎮),努力打造聯農帶農富農新模板。
參與社會治理方面,支持有關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承接公共服務,形成政府治理和社會調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推進社區基金建設,用于社區扶老、助醫、助學等慈善項目。建立公益創投長效機制,打造一批“小而美”品牌項目。利用社會組織信息靈敏、會員單位眾多的主體優勢,鏈接多方資源,舉辦招聘活動、開展職業崗前人才培訓,開發就業崗位,拓展就業空間,助力穩崗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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