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孩子,如果爸爸今天能出來,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你。"周建國聲音顫抖,緊握著電話,五十八歲的臉上布滿皺紋,眼里噙著淚水。法院宣判聲響起的那一刻,他的雙腿一軟,差點跪倒在地。
三十年,整整三十年的牢獄生活,幾千封上訴信如石沉大海,如今終于等到這一天——周家沉冤昭雪。窗外,他的妻子淚流滿面,已是白發蒼蒼。
01
1986年,湖中省林城市,夏天的夜晚悶熱潮濕。二十八歲的周建國是林城鋼鐵廠的一名普通工人,與妻子李梅和三歲的兒子周小軍住在廠區的家屬樓里。那是一個平凡的家庭,周建國勤懇踏實,李梅溫柔賢惠,小日子過得緊湊卻也幸福。
那天下班后,周建國和幾個工友在廠區小賣部買了幾瓶啤酒,聊著家常。席間,車間主任趙明提起了廠里即將分房的事情,說自己已經打點好了關系。周建國一直住在狹小的單間里,為了能分到一套兩居室,他試探著問趙明能不能幫忙。
趙明拍著胸脯保證會照顧他,但需要兩千塊錢的"活動費"。
"兩千塊?那可是我一年的工資啊!"周建國猶豫著說。
趙明冷笑一聲:"那你就等著一輩子住單間吧。"
周建國回家后,和李梅商量了這事。李梅沉默了很久,最終嘆了口氣:"咱們東拼西湊,向親戚借一點,湊齊這筆錢吧。小軍長大了,總不能還擠在一個屋里。"
第二天,周建國把錢交給了趙明,對方拍著他的肩膀保證:"放心,這事我記著呢。"
當分房名單公布時,周建國的名字并不在其中。他找到趙明質問,趙明卻翻臉不認人,甚至威脅他:"你要是敢聲張,小心工作都保不住!"
周建國氣得渾身發抖,但在那個年代,普通工人對抗車間主任幾乎沒有勝算。他只能咬牙忍下這口氣,李梅安慰他說:"算了,咱們再等等吧。"
02
不甘心的周建國開始調查,發現趙明在分房過程中收了不少好處,至少有十幾戶家庭像他一樣交了錢卻沒分到房。他悄悄收集證據,打算向廠紀委舉報。
1986年8月15日晚上,周建國在車間加班到很晚。回家路上,他被幾個蒙面人拖進了一個廢棄的倉庫,遭到毒打。
"你小子不識好歹,這是給你的教訓!"為首的人聲音很熟悉,周建國幾乎可以確定是趙明的心腹張剛。
當晚十一點左右,滿身是血的周建國被路過的同事發現,送往醫院搶救。他的肋骨斷了兩根,頭部受到重創,昏迷了三天才醒來。
李梅在醫院守了三天三夜,她紅著眼睛問周建國:"到底是誰干的?咱們報警吧!"
周建國搖搖頭:"沒用的,他們有人撐腰。"
就在周建國住院期間,廠區內發生了一起命案——趙明被人殺害在辦公室內,兇器是一把沾滿血跡的扳手。由于周建國與趙明有過節,加上他被打的事情,警方很快將周建國列為嫌疑人。
盡管周建國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他當時正在醫院里昏迷,但警方卻提出了一個匪夷所思的推測:周建國可能是偽裝昏迷,趁夜溜出醫院實施了謀殺,然后又返回。
最關鍵的"證據"是,在趙明辦公室附近的垃圾桶里,發現了一條沾有血跡的毛巾,上面有周建國的指紋。后來證實,那條毛巾確實是周建國的,但他解釋說那是之前在車間擦汗用的,可能被人偷走栽贓。
在那個年代,刑偵技術有限,加上當地公安機關急于破案邀功,周建國的解釋沒有得到重視。很快,他就被正式逮捕了。
03
1987年春天,周建國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法庭上,周建國嘶吼著,聲音嘶啞。
李梅抱著四歲的周小軍,淚如雨下。小軍不明白發生了什么,只是奇怪地問:"媽媽,爸爸為什么在籠子里?"
判決后,李梅變賣了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四處奔走申訴。她找律師,找媒體,甚至嘗試聯系高層領導,但都如石沉大海。那個年代,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的聲音太微弱了。
最讓李梅心碎的是,廠里的人開始疏遠她,鄰居們看到她就繞道走,小軍在幼兒園也被其他孩子孤立,被稱為"殺人犯的兒子"。
"媽媽,為什么他們都不和我玩?"小軍經常這樣問。
李梅只能強忍淚水,抱緊兒子:"因為他們不懂事,媽媽永遠愛你。"
周建國在獄中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之路。他一次又一次地寫申訴信,詳細描述案件中的疑點:為什么他在醫院昏迷的情況下能去殺人?毛巾上的指紋如何證明他就是兇手?
真正的兇手動機是什么?
這些信件如同石沉大海,很少有回音。偶爾收到的回復也只是簡單的"已收到,正在調查",然后就再無下文。
兩年后,周建國的死刑被減為無期徒刑。這本應是個好消息,但對周家依然是漫長的煎熬。李梅不得不獨自撫養兒子,同時四處奔波為丈夫申冤。
04
十年過去了,周建國的頭發開始花白,李梅也早已憔悴不堪。小軍已經十三歲,是個懂事的少年。雖然他幾乎沒有父親的記憶,但母親常常給他講述父親是如何被冤枉的。
1996年,周家迎來了一線希望。一位名叫陳剛的記者偶然聽說了周建國的案子,對其中的疑點產生了興趣。他開始深入調查,發現案件中確實存在許多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