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文物局有關負責同志深入解讀《山西省文物保護條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馬學英:
記者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近日,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山西省文物保護條例》,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為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山西省文物保護條例》有關內容,今天我們邀請到:
省文物局副局長于振龍;
省文物局副局長白雪冰;
省文物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振華。
請他們解讀有關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
首先,請省文物局副局長于振龍作解讀。
省文物局副局長 于振龍: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文物保護法的貫徹施行,標志著我國文物工作邁入了依法治理新階段。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施行后,我省于2005年制定的《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已與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改革要求和決策部署不相契合,與上位法部分條款不相銜接,與省情實際和新時代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要求也不相適應。廢除我省現行實施辦法,制定新的文物保護條例,非常迫切、十分必要。2025年6月4日,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西省文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下面,我就《條例》的有關情況作一簡要介紹。
第一,制定《條例》是落實中央及省委決策部署、擔負起新的歷史使命的時代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提出要強化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建設新時代文化強省。作為文物資源大省,我們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把黨的領導主張和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法規制度,全面推進我省文物事業進入依法治理新階段。
第二,制定《條例》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文物保護重點難點問題的有效途徑
對標建成文化強省目標,我省文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文物機構隊伍依然薄弱,文物研究存在短板,考古成果作用發揮依然不足,文物保護管理利用體系有待完善。《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嚴格按照上位法要求,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地方性法規的補充性、實施性、探索性作用,對制約文物事業發展的一系列突出問題作出針對性規定,依法保障我省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制定《條例》是建設文化強省、提升民生福祉的務實舉措
山西文物資源豐富,文化底蘊厚重。文物資源在壯大文化旅游產業、建設文化強省、促進高質量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稐l例》通過細化文物保護法要求,將實踐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為法規規范,服務保障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促進文旅融合,加強文物展示利用,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條例》共八章六十二條,包括總則、不可移動文物、考古發掘、館藏文物和民間收藏文物、研究與利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主要內容包括:總則部分明確立法目的、貫徹方針、工作要求等內容。不可移動文物部分明確不可移動文物的系統性保護、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建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特殊保護機制等內容。考古發掘部分明確建立地下文物價值評估體系、規定地下文物保護實行責任人制度、實行考古前置等內容。館藏文物和民間收藏文物部分明確鼓勵設立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規定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取得、文物借用、文物修復等內容。研究與利用部分明確建立科技創新平臺、開展數字化保護、展示利用等內容。監督管理部分明確對文物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等內容。法律責任、附則部分明確援引條款、公職人員的法律責任等內容。
下一步,我們將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條例》為契機,開展全覆蓋學習宣傳,構建全鏈條責任體系,推進全領域改革創新,激活全社會參與動能,深入推進《條例》全面有效實施,以法治力量進一步激發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勁動能。
關于《條例》的基本情況,我就簡要介紹到這里。謝謝大家!
馬學英:
感謝省文物局副局長于振龍的介紹。
接下來,開始回答記者提問。請各位記者在提問前先通報所在新聞單位的名稱。
人民網記者: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文化遺產保護提出了相關要求,請問《條例》中是如何體現的?
省文物局副局長 于振龍: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在《條例》制定過程中,我們結合山西工作實際,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將黨中央要求落地落實,讓文化遺產保護成為不可挑戰的國家意志。
一是深化工作協調機制。《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分別從黨的領導、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等三個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工作機制的具體要求。目前,我省由省委宣傳部牽頭建立了全省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省級協調專項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省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由省政府成立了文物保護利用工作領導小組,部署、指導全省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經省政府批準設立了文物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今后,我們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協同,推動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職盡責,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合力,為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二是夯實監督管理責任。《條例》第五十二條至五十六條對文物保護監督管理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特別是結合文物保護領域政治監督專項檢查情況,明確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文物保護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使用情況、文物保護社會基金等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去年,省委連續部署開展了文物保護利用政治監督專項檢查、專項督查、專項審計,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更好履行文物保護責任。目前,我們正在推動監督整改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一體推進,綜合施治,真正讓監督“利劍”為文物工作保駕護航。
三是落實系統性保護要求。《條例》第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不可移動文物的系統性保護,遵循文物本體保護與周邊環境保護、搶救性保護與預防性保護、單點保護與集群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確保不可移動文物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山西文化遺產具有“數量多、分布廣、價值高”的鮮明特點。過去我們更多關注的是重點文保單位的保護,持續實施元代及元以前早期木結構古建筑覆蓋性搶救工程、應縣木塔保護等重大專項、重大工程,但對數量龐大的低級別文物資源重視相對不夠,保護任務十分繁重。下一步,我們將召開全省文物系統性保護工作會議,著力建立“點、線、面”相結合的立體式保護體系,既要抓好國省保、古建筑等點狀單個文物保護,又要抓好長城、古道等線性文化遺產保護,還要統籌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等片區遺產保護。謝謝!
山西廣播電視臺綜合廣播記者:
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條例》對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作了明確規定,請問山西在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文物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王振華: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是將公民、組織法定的文物保護權利義務落到實處的重要手段。修訂后的文物保護法規定國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機制,增加對做出顯著成績的社會力量予以獎勵的規定?!稐l例》也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政策引導、購買服務、表彰獎勵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
山西是全國知名的文物大省,在擁有讓人羨慕的資源優勢的同時,也帶來了十分沉重的保護壓力。為有效破解古建筑保護利用難題,2017年3月,山西率先在全國實施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文明守望工程”,從“文明守望工程”實施方案的制定,到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辦法的出臺;從支持社會力量參與“30”條政策的出臺,到文物認領認養工作指南的施行;從曲沃率先啟動文物認領認養實踐探索開始,到全省文物認領認養“巨手擎”項目遍地開花;從優選項目主動靠前推介服務,到全面評估引入激勵退出機制;從萬科啟動“龍·計劃”古建筑公益眾籌,到山西省文物保護基金和山西省文物保護基金會相繼批復成立;從榆社鄧峪石塔塔身、天龍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榮歸故土,到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從B站上線熱播紀錄片《文物守護人》累計觀看量突破2000萬次,到山西省文物保護志愿者服務協會組建成立并輻射各市等等,山西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已經初步形成了社會力量多主體、多方式參與的良好局面。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是新時代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持公益屬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服務大局、多方獲益的原則,創新實施“文明守望工程”升級版,通過科學評估、考核獎懲、政策補償等措施和手段,把最廣泛的社會力量動員起來,把社會力量的最大潛能發揮出來,凝聚共識、匯集合力、打造標桿、示范引領。我們堅信,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全社會文化自覺的提升,以及相關政策制度的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整體水平一定會不斷提升,“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共享”的文物保護利用新格局也會更加趨于完善。謝謝!
央廣網記者:
《條例》中對文物科研、文物數字化作出了新的明確規定,請問近年來山西在文物科技賦能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還有什么計劃?
省文物局副局長 白雪冰: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近年來,省文物局堅持科技創新引領,積極對接國家和山西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加強科技創新投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確立了“問題導向、服務需求”為主的有組織科研模式。
一是在創新體制機制上作文章。先后出臺《關于加強文物科技創新的實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系統夯實文物科技創新的頂層設計和任務部署。將云岡研究院、山西博物院、省考古院以及省古建院納入山西省科研機構管理序列,在科技創新領域優先重點扶持,推動文博單位科研人員享受國家及省級科技創新有關優惠政策,進一步調動了文博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
二是在創新平臺建設上下功夫。圍繞石窟寺、考古、古建筑、博物館等領域的緊迫需求培育創新平臺和團隊,先后依托文博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業布局建成了云岡學研究和古建筑保護國家級科研基地和聯合工作站,獲批成立了石窟寺保護與傳承,科技考古山西省重點實驗室和山西省文物測繪融合技術創新中心,培育建設省級文物科研基地26個。組建成立山西文博技能學院、古建筑產業學院以及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產教融合共同體,推動文博職業技能發展。
三是在創新成果轉化上抓落實。聚焦文物“防、保、研、管、用”等領域的科技需求和研究任務,我們組織實施國家級科研項目6項,省級重點研發計劃4項,省級科研課題140余項,發布實施地方標準21項,成功研發了地下考古方艙和木結構古建筑光纖物聯網監測等科技保護裝備,形成了一批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與此同時,積極推動數字技術賦能文物保護利用,對山西地域世界遺產、重點文保單位、館藏珍貴文物以及瀕危文物進行數字化保全信息檔案建設,累計采集數據總量達到了3PB,初步建立了山西省重點文物數字資源庫。指導各級文博單位利用前沿數字科技技術助力文物數字化成果轉化利用,在文物3D打印復刻、數字虛擬修復以及數字展示傳播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云岡石窟、永樂宮壁畫、天龍山石窟等一批“云端”展示傳播項目受到社會各界的喜愛和贊譽。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政、產、學、研、用融合發展,積極構建“基礎研究、平臺建設、技術攻關、成果轉化、裝備研發、團隊培養”全鏈條文物科技創新體系,以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支撐山西文物事業的高質量發展。謝謝!
山西新聞網記者:
《條例》對文物安全監管作了明確規定,請問山西加強文物安全監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文物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王振華: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近年來,我們始終把文物安全當做文物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認真落實文物安全監管責任,牢固樹立“大安全”理念,持續推進“434”文物安全工作格局,通過全面夯實文物安全責任、加快構建“線上+線下”文物安全監管體系、穩步推進文物平安工程建設,堅決守牢文物安全底線、紅線、生命線。
一是全面夯實文物安全責任。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壓實文物安全的主體責任、監管責任以及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真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發揮全省文物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壓實各方責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實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等級博物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實現全覆蓋。在國家文物局組織的2020—2022年度省級人民政府落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情況調查中,我省各項指標總評分排名全國第一。
二是加快構建“線上+線下”安全監管體系。“線上”建成國、省保文物安全數字化監管平臺,充分運用物聯網、AI智能識別等技術對全省國、省保單位進行全天候、可視化管控?!熬€下”組建專業化、常態化文物安全巡查隊伍,每年針對全省世界文化遺產和國、省保單位開展4輪次安全巡查。2023—2024年度國、省保單位全覆蓋安全巡檢共計6輪次,查處的問題和隱患從1256處/輪減少至274處/輪,問題和隱患數量下降982處,下降幅度78%;問題和隱患整改率由32%上升至71%,上升幅度39%。我省“智能守護+實地巡防”創新文物安全監管模式,榮獲國家文物局2024年度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十佳案例。
三是穩步推進文物平安工程建設。針對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需求,以文物風險防控和事故防范為重點,以安防預警、火災報警與滅火、雷擊防控等為主要防護措施,不斷完善文物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在“十四五”期間共實施209項文物安全防護工程,一大批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持續推進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標準化建設,建立文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風險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開展文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目前,39處國寶級文物已全部完成安全標準化建設,其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標準化建設也將于202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近期,我們將專門針對文物安全標準化建設召開現場推進會,堅持標本兼治,有效構筑起統籌應對文物安全風險隱患的“防火墻”。謝謝!
馬學英:
非常感謝省文物局三位負責同志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也非常感謝各位記者朋友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來源:山西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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