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發言人記者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屆時,漁業法修訂草案將提請本次會議二審。
關于漁業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黃海華介紹,2024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漁業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增加有關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
二是增加有關轉產轉業漁民就業創業扶持、社會保障權益維護方面的規定。
三是與相關法律做好銜接,加大全鏈條監管力度,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
四是明確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隨船轉讓。
▲(資料圖)2024年9月,長江宜昌城區江段的野生魚類。圖據視覺中國
五是明確個人通過娛樂性垂釣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獲得水產品的,不屬于捕撈作業;同時明確禁止違規垂釣并規定相應法律責任。
六是增加有關加強漁港建設、維護和服務方面的規定。
七是完善禁漁區、禁漁期制度,明確禁漁的區域范圍、起止時間和禁止作業類型等,并加強宣傳教育。
八是將漁具準用目錄管理調整為禁用目錄管理,同時規定鼓勵、支持使用推薦漁具目錄規定的漁具從事捕撈作業。
九是完善法律責任,嚴格規范沒收船舶的適用情形,明確相關違法行為的罰款幅度。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張炎良北京報道
編輯張尋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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