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6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受賄案,對被告人劉躍進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劉躍進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億余元。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躍進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劉躍進,男,漢族,1959年1月生,湖南寧遠人,197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1月參加工作,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劉躍進曾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主抓禁毒工作。他曾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多年,任副局長兼刑偵局局長等職。2001年,劉躍進調任公安部,先后出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2015年1月起,他任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等職。
2015年12月,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的劉躍進出任副部長級的公安部反恐專員。當時公安部在部領導班子中首設反恐專員一職,劉躍進是第一任反恐專員。
劉躍進曾長期領導禁毒工作,主辦過包括“湄公河慘案”在內的多起大案要案。改編拍攝成的電影《湄公河行動》中,張涵予扮演的人物高剛原型就是劉躍進。2016年9月,電影《湄公河行動》舉行首映式,劉躍進還出席了活動。
2020年劉躍進從公安部離任后,擔任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九督導組副組長,多次到河南、山東等地督導工作。他曾強調要力查“貪腐”,徹底清除“害群之馬”。
2024年3月1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被查,同年9月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其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執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原標題:《主辦過“湄公河慘案”的老虎,被判死緩!曾任公安部首任反恐專員》
欄目主編:秦紅
本文作者:程沛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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