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風北京”微信公眾號發布兩則消息:
房山區城關街道前朱各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張志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房山區紀委監委對房山區城關街道前朱各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張志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志明違反議事規則,少數人決定村內重大事項;違規濫發補貼;違規設立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拆遷補償款和回遷安置房,套取村集體資金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
張志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貪污、職務侵占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志明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房山區周口店鎮周口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許東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房山區紀委監委對周口店鎮周口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許東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東哲身為中共黨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村集體重大事項;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等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非法占有村集體監管資金,數額巨大。
許東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許東哲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清風北京”微信公眾號
編輯:王偉光 審校:張楠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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