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布消息,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于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審查調查。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2020年11月,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3年7月退休。
于宏 資料圖
于宏出生于1963年5月,長期在黑龍江省財政廳工作,曾任副廳長。2019年1月,其出任龍江金控董事長,直至2023年7月卸任,退休。
在干部大會上,于宏表示:“在省金控集團工作四年多的時間里,給了我感悟金控、服務金控、奉獻金控的機會,能夠為省金控集團做大做強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是我一生的光榮。”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龍江金控時任董事長于宏違規(guī)收受禮品和接受宴請等問題。
原來,2017年8月,于宏收受某企業(yè)實際控制人2箱共24瓶飛天茅臺酒,價值3.5萬余元;2018年春節(jié)前,又收受該企業(yè)實際控制人8箱共96瓶特供茅臺酒,價值8.6萬余元。上述茅臺酒被于宏用于親友和家庭聚會時飲用。
而且,2014年至2019年6月,于宏多次到該企業(yè)實際控制人經(jīng)營的漁場釣魚并違規(guī)接受宴請。2020年11月,于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龍江金控是經(jīng)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批準設立并由黑龍江省財政廳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yè),現(xiàn)有注冊資本103億元,主體長期信用等級AAA。
2024年4月至6月,黑龍江省委第七巡視組進駐龍江金控,并于7月29日反饋了巡視情況。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guī)定轉紀檢監(jiān)察機關等有關方面處理。
原標題:《因收茅臺、釣魚被處分的于宏,二次被查》
欄目主編:周春晟 文字編輯:施薇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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