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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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任山西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三次判刑仍獲提拔的相關報道引發社會關注。2025年4月、5月,山西省安澤縣法院和臨汾市中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和二審終審裁定,付雪海因貪污受賄、故意傷害、串通投標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此案宣判后,當地接連有官員被查。
山西省紀委監委今年6月份先后通報,曾任五臺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黎明,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柴高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均已被開除黨籍。通報稱,王黎明違背組織原則,對干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柴高潮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公開資料顯示,柴高潮曾于1997年1月至2000年4月,擔任洪洞縣委副書記、縣長,于2000年4月至2006年,擔任洪洞縣委書記。王黎明則曾于2011年4月至2016年5月擔任洪洞縣委書記。
7月11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官網連發通報,宣布臨汾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玉士被開除黨籍,臨汾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出,陳玉士、李竟違背組織原則,對干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公開資料顯示,陳玉士曾任洪洞縣委書記,李竟曾任洪洞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據此前報道,付雪海曾在洪洞縣任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歷經多次職務調整。此番被查的陳玉士、李竟、柴高潮、王黎明等人,在履歷上均與付雪海升遷存在不同程度交集。
洪洞縣政府的一名知情人士指出,柴高潮和王黎明正是幫助付雪海成功運作到鎮上工作、入編以及后續升遷的關鍵人員中的一環。現代快報記者從當地另一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柴高潮和王黎明確與付雪海一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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