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要報案!我叔叔不見了!” 趙作亮急沖沖地闖進警局。
兩年后,警方在一口機井中發現了一具無頭男尸,趙作海因此被判死緩。
然而,八年過去,“死者”趙振晌竟然活生生地出現在了村口。
1998年2月17日,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接到了一起失蹤案。
報案人名叫趙作亮,失蹤者趙振晌,今年五十歲。
據趙作亮稱,已經四個月沒看見自己叔叔了。
去年10月15號,星期四,趙振晌吃完晚飯就回屋了。
第二天一早,趙作亮去喊他,結果人影兒都沒了。
身份證、錢包,啥都不見了。
房間里無打斗痕跡,村里也沒有人看到他出去。
警官若有所思地問道:“你叔叔最近跟誰有過矛盾嗎?”
趙作亮猶豫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說:“他跟村里的趙作海有點過節。他倆之前一塊兒出去打工,叔叔說趙作海黑了他一筆工錢。還有啊,村里有個漂亮媳婦兒杜金惠,對我叔叔有意思,趙作海經常因為這事兒跟他吵架。”
警官在本子上重重地圈出了“趙作海”和“杜金惠”的名字。
“行,我們馬上調查。有消息立馬通知你。”
經過走訪調查,民警發現趙作海行為十分可疑。
在詢問時,趙作海神色慌張,言語閃爍。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趙作海頭上有一處明顯傷痕。
對于傷痕的來源,他支支吾吾地解釋說是在鄰村幫工時不小心磕到的。
然而,當追問具體是哪戶人家時,趙作海卻答不上來,顯得十分心虛。
在走訪村民時,辦案人員從杜金惠口中得知了更多關鍵信息。
據杜金惠交代,趙振晌失蹤當晚曾偷偷來過她家。
不料,趙作海突然闖入,兩人發生激烈爭執。
爭執中,趙振晌用刀劃傷了趙作海。
隨后,趙作海怒氣沖沖地追了出去。
至于后續發生了什么,杜金惠就不得而知了。
這些線索使趙作海成為重點偵查對象,但由于證據不足,公安機關一時難以采取強制措施。
就在案件調查陷入僵局之際,一個令人震驚的發現徹底改變了案件走向。
寒風凜冽的1999年5月8日,趙樓村西頭傳來一陣騷動。
村民們挖機井時,意外發現了一具無頭尸體,頓時驚恐萬狀。
消息如野火般蔓延,很快驚動了當地警方,刑警隊火速趕到現場。
李明華隊長蹲在坑邊,眉頭緊鎖,凝視著眼前這具殘缺不全的尸體,腐爛的氣味撲面而來,令人作嘔。
尸體下半身不翼而飛,一個沉重的石磙壓在其上,仿佛要將這具尸體永遠掩埋。
正當警方勘察現場之際,趙作亮的侄子匆匆趕來。
他一見到尸體,頓時嚎啕大哭,聲嘶力竭地喊道:“這、這不是我叔趙振晌嗎?兇手割了頭,肯定是想掩蓋身份啊!”
這番話像一記驚雷,在村民中炸開了鍋。
為確認死者身份,警方本想進行DNA鑒定,無奈當時技術有限,又缺乏直系親屬樣本,鑒定工作困難重重。
李明華只得暫且擱置這個想法,轉而尋找其他突破口。
案情毫無進展,上級領導催得緊,李明華壓力山大。
更要命的是,趙作亮天天扛著大喇叭,在警察局門前叫囂:“還我叔叔公道!”
搞得李明華夜夜失眠,脾氣暴躁。
他手下的小警員們,一個個被訓得抬不起頭來,背地里沒少抱怨,卻又不敢造次。
終于,李明華下定決心,準備兵行險著。
既然趙作海是頭號嫌疑人,那就先拿下再說!
1999年6月的一個清晨,村莊的寂靜突然被打破。
數名警察如狼似虎般沖進趙作海家,不由分說就給他戴上了冰冷的手銬。
趙作海還在迷糊中,就被帶走了。
接下來的日子里,審訊室成了趙作海的噩夢。
昏黃的燈光下,他如坐針氈,在冰冷的鐵椅上接受著無休止的盤問。
整整一個多月,他前后做了9次有罪供述,可每次說的都不一樣。
趙作海支支吾吾地說:“我……我好像是用石頭砸的他,但具體咋砸的,真記不清了。”
辦案警員一個眼神,他就又換了說法:“哦,不對,好像是把刀。我把刀扔了,可在哪兒扔的,我真想不起來了。”
至于如何處理尸體,他的描述更是自相矛盾,前后對不上。
這些供述如同一團亂麻,越理越亂。
李明華見此情形,不由得暗自嘆息:“現在知道怕了,早干嘛去了?”
在巨大壓力下,趙作海終于在最后一次審訊中“回憶”起了全過程,包括殺人、分尸和處理尸體的細節。
據趙作海“交代”,1997年10月30日夜,他在杜金惠家借宿。
半夜時分,趙振晌突然踹門而入,揮刀追砍,兩人你追我逃,跑到屋外莊稼地里時,趙作海奪下趙振晌的刀,反手刺中其腹部,將其殺害。
隨后,趙作海回家等妻子趙小齊睡熟,又折回莊稼地,將趙振晌分尸,用妻子的化肥袋將尸塊裝起,丟進機井。
為掩人耳目,他還把打場用的石磙也扔了進去,兇器則被扔在了河里。
警方根據供述,果然在河里撈出一把刀。
為了進一步“完善”證據鏈,警方又找來了其他“證人”。
趙作海的妻子趙小齊被逼無奈,只得作證稱:“那天晚上,他渾身是血地回來,還讓我去村醫務室拿藥治傷。”
杜金惠也被傳喚作證,描述了案發當晚的情景:“趙振晌突然踹門進來,跟趙作海吵得不可開交,然后就追出去了。”
一些村民也被找來作證,稱曾看到趙作海身上有多處傷,還去過村衛生所包扎。
就這樣,警方認定趙作海就是殺害趙振晌的兇手,案件宣告偵破。
刑警隊上下都暗暗松了口氣。
然而,案件在司法程序中卻屢屢受阻,多次因證據不足而未被正式受理,趙作海一直被關押在看守所,處于超期羈押狀態。
2002年,全國政法系統開始重點清理超期羈押案件,趙作海案終于重見天日。
10月22日,商丘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趙作海提起公訴。
公訴人在法庭上慷慨陳詞:“被告人趙作海因與被害人趙振晌存在經濟糾紛和情感矛盾,于1998年2月13日晚將其殺害,并將尸體分解后埋葬。
案發后,趙作海多次供認不諱,其妻子趙小齊等人也提供了證詞。
綜上所述,趙作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依法懲處。
趙作海的辯護律師則提出了不同看法:“本案證據鏈存在諸多疑點。首先,趙作海的供述前后矛盾,且無法提供關鍵細節。其次,其他證人的證詞也存在可疑之處。最重要的是,至今沒有確鑿的物證能夠證明死者就是趙振晌。因此,我們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同年12月5日,商丘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時,法官的聲音冰冷而沉重:“本院認為,被告人趙作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案發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就這樣,趙作海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涯。
在獄中,他表現良好,共獲得兩次減刑,刑期改為20年有期徒刑。
趙作海本以為老老實實地服刑,然后出獄便是他的結局,誰料2010年,事情迎來了戲劇性的轉機。
死亡多年的趙振晌,居然出現在了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