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我離婚了。”
電話那頭的聲音很輕,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和疲憊,像一片羽毛,卻重重地砸在了陳默的心上。
他愣了足足有十幾秒,才從嘈雜的辦公室背景音中回過神來。
窗外是城市黃昏時分的車水馬龍,閃爍的霓虹燈映在他有些錯愕的臉上。
他最好的朋友,那個他從小就發誓要保護的女孩,林晚,結婚才不過五年,怎么就走到了這一步。
記憶里她婚禮上幸福的笑臉還那么清晰,仿佛就在昨天。
他張了張嘴,千言萬語涌到喉頭,最后卻化作了一句半開玩笑半認真的安慰:
“那正好,沒人要你,我要你。 你來,我娶你。”
他本以為這只是一句插科打諢的安慰,就像他們從小到大無數次的玩笑一樣。
可他怎么也沒想到,第二天一早,門鈴響起,當他頂著亂
糟糟的頭發打開門時,看到的竟是林晚拉著一個小女孩,安靜地站在門外。
01.
陳默和林晚的緣分,要從一條泥濘的田埂路說起。
那年他們才七歲,住在同一個大院里。
陳默是院里出了名的“混世魔王”,性格直爽,膽子也大,整天帶著一群半大的小子翻墻爬樹,惹得大人們頭疼不已。
而林晚則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安靜、乖巧,說話總是細聲細氣的,一雙眼睛像含著水,清澈透亮。
兩個性格截然相反的人,本不該有什么交集。
轉折發生在一個下過雨的午后。
院里的孩子們比賽誰敢從最窄的田埂上跑過去,輸的人要負責買一個星期的冰棍。
陳默自然是第一個沖了出去,他像只驕傲的小公雞,輕松地跑到了對岸,然后叉著腰,催促著其他人。
輪到一個叫小胖的男孩時,他剛走兩步就腳下一滑,眼看就要摔進旁邊的水溝里。
孩子們一陣驚呼,膽小的已經捂住了眼睛。
就在這時,一直安靜跟在隊伍最后面的林晚,忽然沖了過去。
她個子小小的,力氣也不大,卻毫不猶豫地伸手,死死拽住了小胖的胳膊。
巨大的沖力帶著兩個孩子一起向水溝里倒去。
“快來人啊!”陳默反應最快,他大喊一聲,立刻往回跑,一邊跑一邊沖著身后的伙伴們吼,“都愣著干嘛,拉人啊!”
孩子們這才如夢初醒,七手八腳地沖上去,終于把兩個人從田埂邊上拽了回來。
小胖只是褲腿濕了,嚇得哇哇大哭。
而林晚的膝蓋卻在粗糙的石子上劃開了一道長長的口子,鮮血直流。
她疼得小臉煞白,嘴唇都在抖,卻一聲沒哭,只是看著沒受傷的小胖,輕輕說了一句: “你沒事就好。”
從那天起,陳默就成了林晚的“跟屁蟲”。
他不再帶著人四處惹禍,而是每天早早地等在林晚家樓下,陪她一起上學。
誰要是敢說林晚一句不好,他第一個站出來,瞪著眼睛像一頭護食的小狼。
他會把自己攢了好久的零花錢都拿出來,只為給林晚買她最愛吃的那家棉花糖。
他用最直接、最笨拙的方式,守護著這個善良得有些“傻氣”的女孩。
這份守護,貫穿了他們的整個童年。
02.
時間一晃而過,青澀的少年少女步入了高中。
他們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形影不離。
陳默的成績不算頂尖,但為人仗義,籃球打得好,在學校里很受歡迎。
而林晚,則像一朵安靜綻放的蘭花,成績優異,性格溫柔,是許多男生暗戀的對象。
情竇初開的年紀,周圍的同學開始起哄,說他們是一對。
陳默嘴上大大咧咧地否認,說“我這是純潔的革命友誼”,但每次聽到別人這么說,他的耳朵還是會不爭氣地變紅。
他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高考,直到他們一起去往同一個城市的大學。
然而,分別來得猝不及及。
高二那年,林晚的父親因為工作調動,需要舉家搬遷到另一座相隔千里的城市。
消息傳來的時候,陳默正在籃球場上揮灑汗水。
林晚找到他,看著他滿頭大汗的樣子,欲言又止。
“怎么了?”陳默拿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臉,笑著問,“今天這么早就來給我送水?”
林晚低下頭,聲音很輕: “陳默,我要走了。”
陳默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了。
他怔怔地看著她,過了好一會兒才找回自己的聲音: “走? 去哪兒?”
“我爸工作調動,我們要搬家了……下個星期就走。”
那個下午,兩人沒有再說話,只是默默地走在操場的跑道上,一圈又一圈。
夕陽將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又慢慢重疊在一起。
陳默有無數的話想說,想問她還會不會回來,想讓她別走,想告訴她自己……
可最終,他只是像小時候一樣,揉了揉她的頭發,用故作輕松的語氣說: “沒事,搬家而已,又不是不回來了。 到了那邊要好好照顧自己,要是有人敢欺負你,就打電話給我,我坐火車過去幫你揍他!”
林晚抬起頭,眼睛里已經蓄滿了淚水,她重重地點了點頭。
一周后,陳默去車站送她。
他沒有哭,只是把手里一個沉甸甸的袋子塞給她,里面是他用一個暑假兼職賺來的錢買的,最新款的MP3。
“里面給你存滿了歌,”他看著火車緩緩開動,隔著車窗大聲喊道,“想我了就聽歌!”
火車開走了,陳默一直站在原地,直到那個小小的窗口再也看不見,他才緩緩地抬起手,擦掉了臉上的眼淚。
那一年,他學會了第一次真正的告別。
03.
距離并沒有沖淡他們的友誼,反而讓這份牽掛變得更加清晰。
他們開始通過當時還很時髦的社交軟件聯系。
陳默的頭像是他打籃球時的照片,陽光帥氣。
林晚的頭像則是一株安靜的植物。
他們的聊天記錄,成了彼此青春里最忠實的見證者。
陳默會跟她分享自己又贏了哪場球賽,哪個兄弟又失戀了。
林晚則會告訴他新學校的趣事,哪個老師的課特別有意思,或是自己又考了年級第一。
他們默契地避開了那些過于沉重的話題,比如思念,比如未來。
但每一個“晚安”,每一句“多穿點衣服”,都飽含著說不盡的關心。
高考后,陳默留在了本地一所不錯的大學,而林晚則考去了她所在城市的一所頂尖學府。
大學生活豐富多彩,他們身邊都出現了新的朋友,但那個在對話框里閃爍的頭像,始終是對方心里最特別的存在。
大二那年,林晚戀愛了。
她第一時間告訴了陳默。
男方是她的同校學長,學生會主席,英俊、優秀,對她無微不至。
林晚在電話那頭描述著男友的好,聲音里充滿了甜蜜。
陳默聽著,心里說不出是什么滋味。
有些空落落的,又有些替她高興。
他知道,他的女孩長大了,總會有人來接替他,更好地照顧她。
“照片發我看看,”他故作輕松地說,“我得替你把把關,別讓人騙了。”
照片很快發了過來。
照片上,男生確實一表人才,和林晚站在一起,顯得十分般配。
他正溫柔地替林晚整理被風吹亂的頭發,而林晚笑得一臉幸福。
陳默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回了四個字: “挺好的,帥。”
他關掉對話框,走到陽臺上,點燃了一根煙。
這是他第一次覺得,心里的某個角落,好像被挖走了一塊。
但他真心地希望,這個男人能帶給林晚一生的幸福。
04.
大學畢業兩年后,林晚要結婚了。
新郎就是那個學生會主席,周浩。
陳默收到了請柬,上面印著林晚和周浩的婚紗照,郎才女貌,天造地設。
婚禮前幾天,陳默特意請了年假,坐了一夜的火車趕到了林晚所在的城市。
他像個真正的娘家人一樣,忙前忙后,聯系酒店,安排車輛,接待親友。
周浩的家人看到他這么盡心盡力,都以為他是林晚的親哥哥。
周浩也拍著他的肩膀,感激地說: “陳默,謝謝你,以后晚晚就交給我了,我一定會好好對她。”
陳默看著周浩真誠的眼睛,點了點頭,錘了他胸口一下: “你小子要是敢對她不好,我第一個不放過你。”
婚禮當天,陳默作為“娘家”的朋友代表,上臺致辭。
他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站在聚光燈下,看著不遠處穿著潔白婚紗、美得像公主一樣的林晚,一時間有些恍惚。
他想起了小時候她跟在他身后,想起了車站送別時她哭紅的雙眼,想起了無數個深夜里閃爍的聊天框。
那些畫面一幀幀閃過,最終定格在此刻。
“大家好,我是林晚的……發小,陳默。”他清了清嗓子,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穩一些。
“我認識她快二十年了。
在我心里,她一直都是那個善良、堅強,有時候又有點傻乎乎的女孩。
今天,看到她找到了屬于自己的幸福,我真的……非常非常高興。”
他停頓了一下,舉起酒杯,面向林晚和周浩。
“我嘴笨,說不出什么太華麗的詞。
就一句話,周浩,從今天起,我最好的朋友就交給你了。
祝你們,新婚快樂,永遠幸福。”
說完,他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臺下掌聲雷動。
林晚看著他,眼睛紅紅的。
宴席上,陳默被安排在朋友桌,他一杯接著一杯地喝,敬酒的人來者不拒。
他笑著,鬧著,比誰都開心,也比誰都喝得多。
宴席散場時,他已經醉得站不穩了。
幾個朋友扶著他去酒店房間,他嘴里還在含糊不清地念叨著: “要幸福啊……一定要幸福……”
沒有人知道,在他的手機草稿箱里,有一條編輯了很久卻始終沒有發出去的信息。
信息的內容是: “如果,我是說如果,那天我沒有讓你走,現在站在你身邊的人,會不會是我?”
第二天一早,陳默沒有和任何人告別,悄悄地離開了那座城市。
他把那段青澀的過往,連同那條未曾發送的信息,一起埋葬在了心里。
05.
從那以后,陳默和林晚的聯系漸漸少了。
不是刻意疏遠,而是生活將他們推向了不同的軌道。
林晚有了自己的家庭,朋友圈里曬的是丈夫、是新居、是偶爾的旅行。
陳默則一頭扎進了工作里,拼命掙錢,努力升職,成了公司里最年輕的部門主管。
他們像兩條短暫相交后又奔向遠方的直線,只在逢年過節時,才會發一條簡單的祝福信息,證明彼此還存在于對方的世界里。
陳默也試著談過幾次戀愛,但都無疾而終。
他總覺得,那些女孩都很好,但就是少了點什么。
少了什么,他也說不清楚。
時間一晃,五年過去了。
陳默已經習慣了沒有林晚消息的日子,他以為她過得很好,就像她朋友圈里展示的那樣。
直到那個電話的到來。
“陳默,我離婚了。”
這短短的一句話,像一顆炸雷,瞬間擊碎了陳默平靜的生活。
他腦子里一片空白,所有的思緒都纏成了一團亂麻。
他想問為什么,想問那個叫周浩的男人到底做了什么,想問她這五年究竟是怎么過的。
可聽到她聲音里那種深入骨髓的疲憊,他一個字都問不出口。
他只能用最原始、最本能的方式去安慰她。
“沒事,離了就離了,那種男人不要也罷!”
“哭啥,有啥好哭的,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嘛!”
“別怕,有我呢!”
他搜腸刮肚,把所有能想到的安慰話都說了出來,可電話那頭依舊是長久的沉默,只聽得見壓抑的、細微的抽泣聲。
陳默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揪住,又疼又無力。
情急之下,他脫口而出: “那正好,沒人要你,我要你。 你來,我娶你。”
這句話一出口,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但電話那頭的抽泣聲,卻奇跡般地停住了。
又是一陣沉默,久到陳默以為她是不是掛了電話。
“……你說真的?”林晚的聲音帶著濃重的鼻音,小心翼翼地問。
“當然!”陳默想都沒想,拍著胸脯保證,“我陳默什么時候說過假話!
你來,我這房子三室一廳,夠住!
我養你!”
話說出口,他才覺得有些不妥,這玩笑開得似乎有點大了。
他正想找補兩句,電話那頭卻輕輕地說了一句“好”,然后就掛斷了。
陳默舉著電話,聽著里面的忙音,有些發懵。
他撓了撓頭,失笑地搖了搖頭。
他只當林晚是心情不好,需要一個情緒的出口,而自己這句玩笑話正好讓她轉移了注意力。
他并沒放在心上,想著等她情緒穩定點了,再好好問問具體情況。
然而,第二天早上八點,當他被一陣急促的門鈴聲吵醒,睡眼惺忪地打開門時,徹底傻眼了。
門口站著的,正是林晚。
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T恤和牛仔褲,腳邊放著一個不大的行李箱。
她的臉色依舊蒼白,眼睛也有些紅腫,但神情卻異常堅定。
最重要的是,她的手里,還牽著一個看起來四歲左右的小女孩。
小女孩怯生生地躲在林晚身后,睜著一雙和林晚一樣清澈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著他。
陳默的目光從行李箱,到小女孩,最后落回到林晚的臉上。
他的大腦,徹底宕機了。
林晚看著他震驚的模樣,努力地牽起嘴角,露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她頓了頓,似乎用盡了全身的力氣,補充道: “我們……沒地方去了。”
話音剛落,陳默的手機忽然瘋狂地震動起來。
他下意識地掏出來一看,屏幕上跳出一個陌生的號碼。
他猶豫了一下,按下了接聽鍵。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男人氣急敗壞的咆哮聲。
“陳默是吧? 我告訴你,你敢收留林晚那個女人,我讓你在這個城市,混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