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本質,不是制度,而是這3條!
做管理,看不透本質,就不可能帶好隊伍。
真正的領導做管理,靠的從來不是制度,而是以下這3條核心。
一:立靶子
人得有個奔頭才能往前沖。
公司要是目標明確,員工也覺得這目標靠譜,大家心里就憋著一股勁兒,愿意為了這個目標豁出去干。
這個靶子,不光是搞哪個項目、掙多少錢這些實在的目標,也包括想把公司打造成啥樣、公司為啥存在這些大方向的東西。
這些目標,定得越靠譜、越統一、越能戳中人心,跟著你的人就越多。
就像馬校長當年,公司還沒影兒、工資都發不出,照樣敢喊出“咱們的產品能改變中國”這種大話。
有些當頭的給團隊定了目標后,就把手下當超人,覺得活兒交下去,員工就得按時按質按量搞定。
其實這種“神隊友”少得很,更多人受限于本事和權限,還得靠領導去要各種資源,才能對付干活兒時碰到的各種坎兒。
這些資源主要就兩大塊:
1、人手
頭兒給手下派活兒,有時一個人干不了。
可因為職位限制,手下自己沒法找合適的人搭把手,這時候就得頭兒出面協調,或者申請、招聘合適的人,一塊兒把活兒干了。
2、錢袋子
有時候干某些活兒、沖某些目標,得花錢。
比如頭兒讓手下搞定個新客戶,中間請吃請喝這類應酬是免不了的,這就得頭兒給手下要這筆開銷。
別干那種既要馬兒跑,又不讓馬兒吃草的傻事。
3、擺陣型
德魯克說過,組織的作用就是“讓普通人干出非凡事”。
想讓“普通人”有這么大神通,就離不開頭兒把人擺對地方這本事。
頭兒得先摸透手下這些人,知道他們各擅什么長,適合干啥活兒,把他們放到最能發揮的地方,才可能出現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