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法治精神 傳播時代強音
作者簡介
李林,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轉自《法治時代》雜志。
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開啟了把我國建設成為中國式現代化法治強國的新征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應在以下方面深入推進、重點突破。
一是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完善法治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的目標任務。這就需要針對法治體系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努力補立法之短板、強執法之弱項、改司法之不足、提保障之力度,不斷完善我國法治體系,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堅持以“良法”為標準優化立法質量。質量是立法之生命,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深化科學立法,應當確立可量化可評估的良法標準,使之具體化、規范化、可操作。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賦予立法產品的消費者(如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等)更多發現立法問題、反饋立法問題、監督解決立法問題的民主權利,讓每一項法律制度在法治實踐中接受檢驗。盡快建立第三方獨立評估立法質量的制度化、科學化、常態化機制,確保良法標準真正落地生根。
三是堅持以“善治”為抓手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要率先突破。一要深入推進行政機關簡政放權的自我革命,建設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政府,切實履行好有為政府的職責。二要按照廉潔高效原則重構我國行政體制,腐敗重責、低效問責、無效追責,真正建立起有權、有能、有責的現代政府體制。三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倒逼行政體制改革,建立起與“三化”相匹配的行政體制。四要堅持“以結果論英雄”,用好法治政府建設評估指標體系這個抓手,常態化地檢驗、評價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切實把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落到實處。
四是堅持以“規律”為常識推進公正司法。一要回歸中國國情下的司法規律,回歸人類法治文明中的司法常識,堅持司法改革的穩中求進。二要把握司法的雙重功能定位,在法治范圍內,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法治防線;在政治范圍內,司法必須絕對服從政治領導,執行政治決定,接受政治監督。三要把握司法的社會屬性,我國司法改革實質上是一種社會改革,如果社會改革不深入展開,社會文明達不到應有程度,司法改革單兵突進,其成效必然有限。四要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的客觀性。司法應該竭盡所能地“治病救人”,但司法不是萬能的,不可能包治百病,也難以消除病根。基于上述認知,司法改革應當遵循司法規律,量力而行,穩妥推進,避免“進兩步、退一步”等欲速則不達現象的發生。
五是堅持以“系統性”為要求全面改革法治。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我們為什么從司法改革到政法改革再到法治領域改革?根本原因在于,局部改革的深入推進必然會涉及更寬泛的領域和更復雜的系統性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摸著石頭過河”等思路方法已難以適應新時代新征程法治全面發展和深刻變化的新要求。應當整體性地設計和協同性地全面推進法治改革,真正形成法治改革的共識與合力。應當堅持系統思維,用“木桶理論”“破窗理論”等來檢驗評價法治改革和法治現代化建設的成效。
六是堅持以“實效”為重點貫徹落實“一規劃兩綱要”。“一規劃兩綱要”確立了未來五年法治中國建設的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應當把規劃綱要的每一項任務,清晰明確地分解落實到每一個責任主體,細化任務書、落實責任狀、明確時間表,確保規劃綱要不折不扣得到貫徹落實。
總之,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才能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取得新突破。
本文載于《法治時代》雜志2023年第1期
2023年1月15日出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