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30日,林彪、羅榮桓、劉亞樓率東北野戰軍前線指揮所乘火車由雙城南下,準備指揮攻打錦州戰役。
10月2日,當林彪獲悉國民黨準備海運四個師到達葫蘆島時,“乃于晚10時,以林、羅、劉名義起草致中央軍委的特急電報”。主要是攻打錦州難度增加,擔心被沈陽、錦西、葫蘆島之敵所夾擊。用林彪的一句很形象的話就是:準備了一桌飯,來了兩桌客人。因此,林彪提出了返回打長春的方案,并向軍委表示:打錦州還是打長春,“我們正在考慮中,并請軍委同時考慮與指示”。
軍史界對林彪的這封電報到底給沒給羅榮桓、劉亞樓看過,一直存有爭議。以前基本上是一邊倒的聲音,稱這封電報是林彪“害怕打錦州、一意孤行”,沒有讓羅榮桓、劉亞樓看這封電報就私自發出去了。包括《羅榮桓傳》、電影《大決戰》等都持這種觀點。也有一部分人認為這封電報給羅榮桓、劉亞樓看過才發出去的。
那么,這封以林、羅、劉三人名義發出的回師打長春的電報,羅、劉到底看沒看過呢?
一般性的電報都是三人聯名簽發,何況這種重大戰略行動的電報呢?
戰爭年代,每一個戰略區的電報,通常都是軍政主官簽發。也有的是軍政主官加上參謀長、政治部主任一塊聯簽。這可以說是一個通常和慣例的做法。我們看東北野戰軍的電報,以林、羅、劉的名義發出的電報居多,也有一部分是以林、羅、劉、譚(政)名義發出。正常的、一般性的電報都是林、羅、劉三人聯簽,更何況是這樣改變中央軍委原定決策部署的重要電報呢?以林彪的精明和謹慎,這點起碼的黨性原則常識肯定會有的。因此,這么重要的電報,這么干系重大的電報,這么需要集體決策的電報,很難想象林不經過羅、劉簽名而獨自發出。從邏輯推理上顯然是不成立的。
三人都在一列火車上聯簽很方便,林有必要回避羅、劉單獨簽發嗎?
戰爭年代的指揮所極為精干簡便。更何況當時林、羅、劉都在一列火車上,他們三人聯簽電報很方便。特別是林、羅、劉從紅軍時期就開始搭班子配合,可以說一直比較密切,彼此也非常信任。林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回避羅、劉二人單獨簽發這個電報的必要。
另外,如果劉亞樓不知道林彪簽發過這樣一封電報,他又怎么第二天早晨能和羅榮桓一塊去找林彪說服此事呢?顯然,這封電報羅、劉是看過的、是簽過的。
在羅、劉看過這封電報的佐證上,當年林彪秘書譚云鶴在《見證歷史》上這樣說道:
“當我們的專列開到鄭家屯車站時,收到了一份中央軍委的敵情通報,里面說到傅作義所部共4個師,經海路到葫蘆島登陸......我把這份電報送給林彪以后,我看他就有些緊張,不一會兒,他就向我口述了一份給中央軍委的電報,大意是:由于傅作義部增援錦西、葫蘆島,我軍是繼續攻打錦州,還是回師去打長春,以上兩個方案我們正在考慮中,請中央軍委同時考慮并指示。一句話,打錦州的決心又動搖起來。我記錄整理之后。照例送羅榮桓、劉亞樓圈閱后,以特級絕密電發出了,這是10月2日22時的事”。
譚云鶴的回憶說得非常清楚明白,稱這份準備回師打長春的電報已“照例送羅榮桓、劉亞樓圈閱”。他接著回憶道:
“第二天上午,我們剛吃過早飯,羅榮桓和劉亞樓一同到林彪這里來,我正在場。羅榮桓比較婉轉地提議說:‘錦州的問題,這是主席、軍委堅持的意見。葫蘆島敵人雖然增援了4個師,但我們還是有辦法阻擊敵人的。估計錦西方面我們在增加一個縱隊或再加一兩個獨立師即可,是不是打錦州的決心還是不改的好’。劉亞樓也表示了類似的意見。這時我才知道,雖然昨晚那份電報他們畫了圈,實際上很勉強,今天一早他們兩個才一道向林彪提出來”。
顯然,經過一晚上的思考,羅、劉覺得給軍委發的這封回師打長春的電報很是不妥。因此,他們決定一塊來說服林彪。而據譚云鶴回憶:當時“林彪一聽也有些后悔,馬上讓我親自到機要處去查一下,昨晚擬的那份電報如尚未發出,就扣下不發,如已發出,是否向中央機要局申明作廢”。隨后得知,電報早已發出,已不可能申明作廢。于是林、羅、劉決定重新再給中央發電,表明打錦州決心不變。
帥克以為,作為林彪的秘書,當年電報的經手人、承辦人,譚云鶴的回憶邏輯是嚴謹的、可信度是高的、是有說服力的。
好在林彪發的這封電報只是考慮回師打長春,實際上部隊繼續南下準備打錦州并未受絲毫影響。后來毛澤東也回電說:“因為你們很快就放棄了此項(指回師打長春)想法,故在事實上未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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