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年代,我軍的武器裝備長期以來都比較差,像輕重機槍這樣的武器,都算是好裝備了;當時輕機槍一般還好繳獲,而重機槍的繳獲就相對不易了,所以我軍的重機槍裝備數量其實并不多。
以1946年6月時全軍裝備的重機槍數量計,總計只有2474挺;其中東北我軍的重機槍裝備量最大——為749挺。
而當時國民黨軍集中到東北戰場的,多為其美械主力軍,在美械軍編制下僅僅一個軍編制內就有216挺重機槍。
到1948年大決戰前,經過特別的武器強化,東北國民黨軍的武器裝備基本滿編;甚至在沈陽的軍火庫中,還有相當的武器庫存。
當然,隨著遼沈戰役的勝利,大量的武器裝備被繳獲,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重機槍一類。
據1948年12月下旬,正式發布的東北野戰軍司令部第五號作戰公告顯示,在遼沈戰役中我軍繳獲的重機槍數量達到了2387挺。
而根據前文所提的數據,我軍在兩年多前全軍裝備的重機槍數量,也不過是略多些罷了。
當然,這大約2400挺重機槍繳獲后,自然也極大地充實了東北野戰軍的裝備實力。
它不僅彌補了東野作戰的損耗,令現有的野戰縱隊中裝備的重機槍基本滿編,更滿足了新升格野戰部隊重機槍的需求。
那么按照東北野戰軍當時的重機槍編制情況,繳獲的這2400挺重機槍能滿足多少野戰師的裝備需求呢?
按照東北野戰軍在1948年時的編制,重機槍裝備于步兵營所屬的機炮連,機炮連編制下有兩個重機槍排,每個排裝備的重機槍數為3挺;這樣的話,每個步兵營所配備的重機槍數則為6挺。
一個步兵團下轄3個營,那么一個步兵團配備的重機槍數,當為18挺。
一個步兵師下轄3個團,那么一個步兵師配備的重機槍數,當為54挺。
另外東北野戰軍的步兵師還有師屬警衛營,這個營通常說編制跟步兵營相同,但是警衛部隊多為輕裝,是否會有機炮連不太明確。
我們以警衛營不裝備重機槍來計,那么東北野戰軍當時一個步兵師所配備的重機槍數為54挺。
而遼沈戰役繳獲的2387挺重機槍,可以滿足44個師的裝備需求。
如果說師屬警衛營也配備重機槍,那么一個步兵師配備的重機槍數,當為60挺;以這個標準計算的話,當時繳獲的重機槍數也可滿足大約40個師的需求。
我們知道,東北野戰軍在遼沈戰役前的實力數為36個正規步兵師,外加10多個獨立師。
可以說僅僅遼沈戰役的繳獲重機槍,幾乎就可以裝備出另外一支東北野戰軍了。
當然,這2400挺重機槍本來就是東北國軍幾乎全部的裝備了,而且這邊的國民黨軍大都還是精銳部隊,所以有這樣的裝備倒也不足為奇。
另外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戰爭中繳獲到的武器并不全是完好、完整,立刻就能使用的。
所以在考慮到顯示因素的話,這繳獲到的2400挺機槍并不會全都能用。
而我軍當時裝備的機槍中,也有一部分因為作戰磨損原因,性能不會太好。
這樣的話,從繳獲的重機槍中揀選好槍,在全面補齊編制缺額的同時,還把現有裝備中的老槍、舊槍全部換掉,這就肯定可行了。
東北野戰軍在遼沈戰后,還將一大批獨立師編入野戰縱隊,這些師的武器也可一并補齊。
而換下來的舊槍,額外多余的槍械又可在整修之后支援給兄弟部隊,或者說給新組建的地方部隊換裝。
這樣的話,整個東北野戰軍的槍械陣容將是全新而充實,而野戰軍之外的部隊也可有重機槍能用,這對于整體的戰斗力提升當然是非常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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